一、定金合同有哪些特征
1、定金依附于合同依据存续,伴随合同缔结及结束而消逝。
2、定金需经合同双方约定方能成立,仅有约定而未实际交割,无法产生担保效力,定金需真实交付方可视为有效成立。
3、定金具有预付性质,必须在合同签订后、履约前交付,方能发挥其担保功能。
4、定金具备双重担保特性,既保障合同双方权益,交付定金方若违约,定金将被没收;接受定金方若违约,需向对方双倍返还定金。
二、上一次买公寓交了定金,现在后悔买了不想退定金
购房交完订金就别想找开发商退款啦!不过呢,假如是由于并不怪罪到购房者和开发商任何一方头上的事情,比如天灾人祸之类的,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没法继续执行下去,那这个时候开发商就得把你交的订金还给你哦。
再比如说,如果是因为开发商自己的问题导致合同没办法签订成功,而你又不想买了,那么这个时候订金也是应该退还给你的,而且还得翻倍退还给你呢。
三、转店收到别人的定金后悔怎么办
在接收定金之后又反悔的行为是典型的违约行为,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违约方必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如若双方已经以书面形式签署了相关合同并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定金的内容,那么违规方将被要求两倍返还所收定金。
反之,如果双方尚未签署合同或者对于定金条款的表述不够清晰明确,他们可以先进行友好协商寻求妥善解决办法;若协商无果,则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公正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百六十二条【合同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八十七条【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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