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拆迁安置房与商品房区别
拆迁安置房作为政府为了城市的整体规划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将原有居民所居住的住房予以征收之后,并提供给被拆迁家庭以供居住使用的建筑,其房价普遍低于市场上的同类商品,同时也存在着相应的交易约束条件。
相较之下,商品房则是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设计规格和相关标准兴建的,之后通过市场渠道公开向大众销售的住宅或者商业用途物业,具有完备的所有权法律地位,房价随着市场状况的变化而有所波动。
购买了商品房之后便可以自由进行转让或者出售。
拆迁安置房的土地使用权性质多属于划拨类型,这就意味着在未来可能会涉及到额外支付土地出让金,以便获取完整的土地使用权;然而,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性质通常为出让,这也就意味着我们在购房过程中已经包含了土地成本在内。
除此之外,在安置房正式进入市场交易之前,往往还存在着一段特定的限售期。
二、老人留下的房子拆迁怎么补偿
对于逝者留下的房产在面临拆迁时的补偿问题,总体上都会依据当地相关的城市住宅房屋拆迁补偿法规以及农村集体土地征用补偿规章来执行。
具体的补偿范畴主要涉及房产本身的价值补偿、居民过渡时期所需的安置费用、搬迁费用的补贴以及短期居住所需的临时安置费等等各种方面。
作为宅基地所有权的继任人,需要向有关部门出示合法的继承权凭证,并与负责处理拆迁事宜的机构进行深入讨论和商讨,以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补偿协议。
若遇到了关于补偿标准的异议,可以考虑采取法律手段进行维权。
三、拆迁房怎么改为子女名下
在面临欠债不还的困境时,债权人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
具体来说,债权人可以首先启动民事诉讼程序,如果最终胜诉,便可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
在执行环节中,若债务人依然拒绝履行判决义务,那么法院将依法有权力对其银行账户进行冻结,同时对其名下财产实行查封。
关于拖欠债务额度达到何种程度才能触发账户冻结的问题,并不存在一个固定的标准。
这主要取决于债权人是否提出了强制执行申请、债务人的还款意愿和偿还能力,以及法院在执行过程中的决策。
实际上,在实践操作中,即便是数额较小的债务纠纷,只要满足了执行条件,同样有可能导致债务人的账户被冻结。
《房屋登记办法》第七条
办理房屋登记,一般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申请;
(二)受理;
(三)审核;
(四)记载于登记簿;
(五)发证。
房屋登记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就登记事项进行公告。
第十条
房屋应当按照基本单元进行登记。房屋基本单元是指有固定界限、可以独立使用并且有明确、唯一的编号(幢号、室号等)的房屋或者特定空间。
国有土地范围内成套住房,以套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非成套住房,以房屋的幢、层、间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集体土地范围内村民住房,以宅基地上独立建筑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在共有宅基地上建造的村民住房,以套、间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
非住房以房屋的幢、层、套、间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
第三十二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买卖;
(二)互换;
(三)赠与;
(四)继承、受遗赠;
(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六)以房屋出资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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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头条-拆迁房怎么改为子女名下,拆迁房户主变更为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