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务人过世,担保责任是否追究?2025,债务人过世,担保责任是否追究
保证人在债务人死亡后仍需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偿还债务。保证责任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若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则适用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可向债务人的继承人主张追偿权,范围限于遗产范围内。在民间借贷纠纷中,若担保人拒绝还款,建议委托债务追讨律师处理。
法律分析
如果有保证人,保证人依然是要还钱的,保证人所保证的,不仅仅是债务人不逃避债务,更重要的是“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保证人在承担了保证责任后,可根据追偿权,向债务人的继承人主张权利。
保证人有两种保证责任:
第一种是一般保证,对于一般保证,债权人必须先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仲裁(或同时一并对保证人起诉、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实现债权后,保证人才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种是连带责任保证,对于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则可以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即债权人可以选择只起诉债务人、同时一并起诉债务人和保证人、直接单独起诉保证人。
现在由于债务人意外死亡,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起诉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符合法律规定。此外,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债务人死亡并不导致债的灭失,债务人的继承人应该在其继承的范围内清偿债务,所以保证人在承担了保证责任后,可根据追偿权,向债务人的继承人主张权利。
债务人死亡,因为债务并没有随之消失,所以担保人的担保责任仍在存在,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责任有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这两种,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的继承人主张追偿权,追偿的范围在遗产范围内。常见的民间借贷纠纷中,担保人一般以责任不存在拒绝还款,起诉到法院后建议委托债务追讨律师进行处理。
结语
保证人的责任并不仅仅是确保债务人不逃避债务,更重要的是确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在保证人承担了保证责任后,根据追偿权,可以向债务人的继承人主张权利。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人的死亡并不导致债务的消失,债权人可以在保证期间内起诉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所以,债务人的死亡并不影响保证人的担保责任,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如果遇到民间借贷纠纷,建议委托债务追讨律师处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裁判认定构成犯罪,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民间借贷合同并不当然无效。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以及本规定第十三条之规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
担保人以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裁判认定构成犯罪为由,主张不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间借贷合同与担保合同的效力、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依法确定担保人的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
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证,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章 保证合同 第二节 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四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二、贷款人死亡担保人承担债务吗
债务人死亡担保人是否需要偿还债务,具体如下:1、如果借款人有遗产,以其遗产偿还债务;2、如果借款人的遗产已经被其继承人继承,尤其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债务清偿责任;3、如果借款人没有遗产,由担保人承担债务偿还责任,可以起诉担保人。夫妻一方死亡需要承担债务责任吗遇到夫妻共同债务一方死亡的情况时,夫妻另一方要承担全部责任的。如果有遗产的话,继承人应当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责任。但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若是夫妻的共同债务,根据相关规定,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的任何一方都是有义务偿还的,所谓共同债务一般是指用于所借或者所欠债务用于家庭开支或者家庭合理投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三、借款人死亡担保人需要还款吗
法律分析:需要。债务人死亡,其债权债务关系还是存在的,担保人是需要承担担保责任的。当然债务人如果有遗产的可以执行其遗产。保证的设定目的就是为了维护债权人的权益,保护交易的安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债务人死亡的,担保人还有责任吗
法律分析:债务人死亡的,担保人还有责任。如果其继承人不能承担责任的,则由担保人在其保证责任范围内担责。如果其继承人能承担责任的,则由继承人先以其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来承担责任,再由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第六百八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五、债务人死亡担保人是否还有责任
债务人死亡担保人有偿还责任。
因为保证从其意义上说就是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负责履行,以保障债权人权利的实现。这里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就应包括债务人死亡。借款人死亡,并不等于主债务也随之消灭,保证人仍应在保证范围内对主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一、连带责任保证的特点和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法律规定。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一种保证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包括两层含义:
其一,保证人与债权人达成合意,约定明确。
其二,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履行承担连带责任,债务不履行,保证人与债务人的责任都不得解除。
二、连带责任保证的特点如下:
1、连带责任保证是由保证人与主债权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和法律推定的保证方式;
2、由保证人与主债务人对主合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主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二、什么是一般保证,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的区别是什么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是在主债务人不履行时,有代为履行的义务,即补充性;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为连带责任人,债权人在保证范围内,既可以向债务人求偿,也可以向保证人求偿,无论债权人选择谁,债务人和保证人都无权拒绝。
三、保证债务诉讼时效最长是几年
保证债务诉讼时效的时间期限是三年。保证债务是指保证人根据保证合同所应承担的拒保责任,即当债务人不能履行主债务时,由保证人代为履行。保证人的保证债务有两种:一是在主债务不能履行时,由保证人代负履行责任;二是在主债务不能履行时,由保证人与债务人负连带赔偿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六、担保人对债务人有追偿权吗
法律分析:保证人替债务人清偿债务后,保证人是有权向债务人追偿的,这时保证人是债务人的债权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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