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进城务工人员的承包地,发包方是否有权收回土地

拆迁安置 编辑:鲁梦思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规定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 取得方式:国有土地使用权可通过出让、划拨等方式取得。出让是有偿取得,通过签订出让合同并支付出让金;划拨则是无偿取得,用于特定公共利益项目等。

2. 期限规定:不同用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有不同的期限,如居住用地 70 年,工业用地 50 年等。期满后,根据相关规定可申请续期等。

3. 转让限制: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让,但需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如经相关部门批准、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同时,转让不得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

4. 抵押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作为抵押物进行抵押,但同样需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以保障抵押权人的合法权益。

5. 法律责任:违反国有土地使用权相关法律规定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

二、进城务工人员的承包地,发包方是否有权收回土地

进城务工人员的承包地,发包方一般无权随意收回。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除非出现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且发包方收回承包地不致于影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秩序的特殊情况等。

1. 在承包期内,进城务工人员的承包地受到法律保护,发包方不能以其外出务工为由收回土地,这是为了保障进城务工农民的土地权益,防止其失去基本生活保障。

2. 但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如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等,发包方可以按照法定程序收回承包地。

3. 总之,一般情况下发包方无权收回进城务工人员的承包地,以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和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

三、土地转让后补偿款归谁

土地转让后,补偿款的归属通常需要根据具体的转让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

1. 如果在土地转让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补偿款的归属,那么应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如果合同约定补偿款归原土地所有者,那么在土地转让后,补偿款应归原土地所有者所有;如果合同约定补偿款归土地受让人,那么在土地转让后,补偿款应归土地受让人所有。

2. 如果在土地转让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补偿款的归属,那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补偿款通常归土地所有者所有。在土地转让后,原土地所有者仍然是土地的所有者,因此补偿款应归原土地所有者所有。

3. 然而,如果在土地转让后,土地的用途发生了变化,例如从农业用地转变为建设用地,那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补偿款的归属可能会发生变化。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根据具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来确定补偿款的归属。

总之,土地转让后补偿款的归属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确定。在进行土地转让时,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补偿款的归属,以避免后续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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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临律-土地转让后补偿款归谁,土地转让后征地补偿款该给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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