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个税和旧个税区别,新个税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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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个税什么时候开始实行
据人民日报今晚刚刚发布的消息
国家税务总局明确:
2021年起
累计收入不超6万元月份暂不预扣个税
《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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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国家税务总局发文优化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2021年1月1日起,对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内每月均在同一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且全年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本年度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累计减除费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万元计算扣除。即,在纳税人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月份,暂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在其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的当月及年内后续月份,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公告》主要优化了两类纳税人的预扣预缴方法:
一是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各月均在同一单位扣缴申报了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且全年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
具体来说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1)上一纳税年度1-12月均在同一单位任职且预扣预缴申报了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2)上一纳税年度1-12月的累计工资薪金收入(包括全年一次性奖金等各类工资薪金所得,且不扣减任何费用及免税收入)不超过6万元;(3)本纳税年度自1月起,仍在该单位任职受雇并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二是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居民个人,如保险营销员和证券经纪人。
同样需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上一纳税年度1-12月均在同一单位取酬且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申报了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2)上一纳税年度1-12月的累计劳务报酬(不扣减任何费用及免税收入)不超过6万元;(3)本纳税年度自1月起,仍在该单位取得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税款的劳务报酬所得。
【例】小李2020年至2021年都是A单位员工。A单位2020年1-12月每月均为小李办理了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假设小李2020年工薪收入合计54000元,则小李2021年可适用本公告。
【例】小赵2020年3-12月在B单位工作且全年工薪收入54000元。假设小赵2021年还在B单位工作,但因其上年并非都在B单位,则不适用本公告。
优化后的预扣预缴方法是什么?
对符合《公告》规定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本纳税年度个人所得税时,累计减除费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万元计算扣除。即,在纳税人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月份,不用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在其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的当月及年内后续月份,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同时,依据税法规定,扣缴义务人仍应按税法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例】小张为A单位员工,2020年1-12月在A单位取得工资薪金50000元,单位为其办理了2020年1-12月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明细申报。2021年,A单位1月给其发放10000元工资,2-12月每月发放4000元工资。在不考虑“三险一金”等各项扣除情况下,按照原预扣预缴方法,小张1月需预缴个税(10000-5000)×3%=150元,其他月份无需预缴个税;全年算账,因其年收入不足6万元,故通过汇算清缴可退税150元。采用本公告规定的新预扣预缴方法后,小张自1月份起即可直接扣除全年累计减除费用6万元而无需预缴税款,年度终了也就不用办理汇算清缴。
【例】小周为A单位员工,2020年1-12月在A单位取得工资薪金50000元,单位为其办理了2020年1-12月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明细申报。2021年,A单位每月给其发放工资8000元、个人按国家标准缴付“三险一金”2000元。在不考虑其他扣除情况下,按照原预扣预缴方法,小周每月需预缴个税30元。采用本公告规定的新预扣预缴方法后,1-7月份,小周因其累计收入(8000×7个月=56000元)不足6万元而无需缴税;从8月份起,小张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每月需要预扣预缴的税款计算如下:
8月预扣预缴税款=(8000×8-2000×8-60000)×3%-0=0元
9月预扣预缴税款=(8000×9-2000×9-60000)×3%-0=0元
10月预扣预缴税款=(8000×10-2000×10-60000)×3%-0=0元
11月预扣预缴税款=(8000×11-2000×11-60000)×3%-0=180元
12月预扣预缴税款=(8000×12-2000×12-60000)×3%-180=180元
需要说明的是,对符合本《公告》条件的纳税人,如扣缴义务人预计本年度发放给其的收入将超过6万元,纳税人需要纳税记录或者本人有多处所得合并后全年收入预计超过6万元等原因,扣缴义务人与纳税人可在当年1月份税款扣缴申报前经双方确认后,按照原预扣预缴方法计算并预缴个人所得税。
【例】上例中,假设A单位预计2021年为小周全年发放工资96000元,可在2021年1月工资发放前和小周确认后,按照原预扣预缴方法每月扣缴申报30元税款。
《公告》出台后,扣缴义务人该如何操作?
采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扣缴功能申报的,扣缴义务人在计算并预扣本年度1月份个人所得税时,系统会根据上一年度扣缴申报情况,自动汇总并提示可能符合条件的员工名单,扣缴义务人根据实际情况核对、确认后,即可按本《公告》规定的方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采用纸质申报的,扣缴义务人则需根据上一年度扣缴申报情况,判断符合《公告》规定的纳税人,再按本公告执行,并需从当年1月份税款扣缴申报起,在《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相应纳税人的备注栏填写“上年各月均有申报且全年收入不超过6万元”。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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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合肥晚报
新个税计算器
来源:中国经济网
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开幕会今日9时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代表国务院,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作政府工作报告。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完善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措施,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减轻家庭养育负担。
【新闻多一点】
根据中国政府网此前消息,为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现予以发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纳税人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依照本办法规定办理。
其中,子女教育一项,纳税人享受符合规定的专项附加扣除的计算时间为:
学前教育阶段,为子女年满3周岁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学历教育,为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全日制学历教育结束的当月。
来源:综合中国政府网、中国经济网
图片制作:马丹
新个税税率表2024
好消息来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5日在北京开幕,政府工作报告中的这一条内容引发不少“宝爸”“宝妈”的关注。虽然抵扣标准尚未明确,相关人士表示,该举措进一步优化完善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制度,充分发挥税收对于促进新生育政策落地的积极作用。
新政: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可抵扣个税
“我家二宝不到3岁,总算赶上好政策了!”3月5日上午,认真听完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的蔡女士说,去年她在填报个税时,还专门跑到办税大厅咨询养“二孩”能否抵扣个税。记者注意到,蔡女士的说法是有根据的。3月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在北京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在“加强社会保障和服务”中特别指出,“完善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措施,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减轻家庭养育负担。”
众所周知,2018年12月22日,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发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该政策。其中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
全国人大代表、科大讯飞董事长刘庆峰认为,将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覆盖0~3岁幼儿家庭,有利于减轻家庭幼儿托育经济负担。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妇联原副主席崔郁表示,个人所得税优惠作为一种政策工具,在推动新的生育政策落地中具有重要意义,新措施为降低生育养育负担,保障三孩政策落地有积极的意义。
图片来源:IC photo
影响:个税要变了!养娃更轻松
提到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像蔡女士一样有“养娃减负”心理的家长不是少数。毕竟从某种程度上来讲,通过这些专项附加扣除,让纳税人“多”了一笔“额外”收入。“子女教育”作为6项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之一,主要内容是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年满3岁)和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而此次,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扩大了覆盖面。虽然没有明确的扣除标准,但让纳税人在填报抵扣项中,增加了一项,符合条件即可抵扣相应的费用。比如,小李的儿子不到3岁,父亲满60岁,那他填报时可以新增一项专项附加扣除,即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专项附加扣除和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每个月他最高可以享受X元+2000元的扣除额。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是多少?
政府工作报告中并未明确给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施正文认为,新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专项附加扣除,目的是降低家庭育儿成本,鼓励生育。这一项目可以理解为婴幼儿养育费用扣除,预计会采取定额扣除,每个月每个孩子扣除规模可能在1000元左右,扣除时间是孩子0~3岁。也有家长认为,国家增设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出发点是完善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措施,“近些年物价上涨,个人相关支出成本在提高。可以适当提高扣除额,这样在客观上增加了生育的意愿”。
对于该政策,不少读者网友期待尽快落地实施。
提醒:享受个税减税需提前操作
“3月1日起,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将正式开始。请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注意申报……”近日,不少纳税人收到这样的提醒。由于个税是按年纳税,因此按惯例在每年12月份需要确认下一年度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对于下一年专项附加扣除没有变化的纳税人,只需要根据个税APP页面操作提示,在下一年一键代入去年信息即可。但对于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有变化的个人,就需要进行相应的修改。因此,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可抵扣个税新政实施后,符合条件的“宝爸”“宝妈”们想要享受到抵扣政策,就要提前重新填写下一年度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3月5日,记者打开“个人所得税APP”,在“专项附加扣除填报”页面只显示之前的6个项目,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可抵扣个税项目尚未列入。这意味着,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可抵扣个税这个新政,需要在2022年12月份重新填报。
个税减税具体如何操作?
首先进入“个人所得税APP”内首页热点专题,找到【下一年度专项附加扣除】,进入【专项附加扣除】页面。如为首次填报或有需要增加的项目,可在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中选择填报;如没有需要修改的信息,只需要在【快捷填报专项附加扣除】栏内选择【一键带入】。选择扣除年度【2022】点击【确定】,再【一键确认】即可。如果需要修改信息,则在【填报详情】页面,选择右下角【修改】更改具体内容,再【一键确认】即可。
(新闻夜航)
新个税起征点及税率表
今日(31日)下午,备受社会关注的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至此,七次大修后的新个税法正式亮相!
“起征点”确定为每月5000元。新个税法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减税向中低收入倾斜。新个税法规定,历经此次修法,个税的部分税率级距进一步优化调整,扩大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缩小25%税率的级距,30%、35%、45%三档较高税率级距不变。
多项支出可抵税。今后计算个税,在扣除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增加了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新个税法规定: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新个税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起征点和税率。新个税法规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
监制/唐怡 主编/张天宇
编辑/史萌
©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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