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执行人可以是继承人吗,遗嘱执行人和继承人有什么区别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韩文铭

遗嘱执行人可以是继承人吗,遗嘱执行人和继承人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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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执行人是什么意思

一、法律基础:《民法典》第1133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民法典》114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

二、定义:“遗嘱执行人”:是指遗嘱人在遗嘱中指定的,在继承开始后,落实和执行遗嘱事务的人。遗嘱和遗赠都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大家基本都清楚。什么是“遗赠”详见:【继承】代位继承:“受遗赠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受遗赠人的继承人”能否“代位继承”?

三、资格:①法定继承人+②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均可担任“遗嘱继承人”。 也就是说,可以指定儿女担任,可以指定外人担任(朋友、同事、邻居、战友、律师也行)。

四、费用:担任“遗嘱执行人”可以免费、也可以收费(《民法典》第1149条)。建议:收费为好,毕竟需要耗费大量时间、精力,可以提前约定好。有条件的,可以选择律师作为遗嘱执行人,确保遗嘱的落实,避免纠纷(花小钱办重要的事)。

五、数量:“遗嘱执行人”的数量,并没有限制。理论上可以指定100人+,但实务中,建议1-2人即可(太多,容易内部出现争议、纠纷),并非多多益善(有时候,多多并不善)。

六、职责:“遗嘱执行人”在继承开始后,变身“遗产管理人”。主要工作职责详见《民法典》第1147条。说到底(说破天)就是处理“身后事”的,包括:清点资产、接管财产、保管财产、清偿债务、缴纳税款、分配遗产给被继承人等。类似于企业破产的“破产管理人”。

七、争议解决:如果“遗嘱执行人”不愿意担任(所以说,收费是必要的),或者继承人对“遗嘱执行人”担任“遗产管理人”有异议,怎么办?→可以根据《民法典》第1146条的规定,由利害关系人(例:遗嘱执行人、继承人、受遗赠人、民政局、村委会等)起诉,由法院指定遗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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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执行人一般是谁

日前,新京报记者从中华遗嘱库管委会了解,中华遗嘱库推出遗产管理人便民服务,市民在订立遗嘱时可享受免费指定遗产管理人的服务。

2020年5月28日颁布的《民法典》在“继承编”新增了遗产管理人制度,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职责、法律责任等作出规定。《2022中华遗嘱库白皮书》数据显示,在中华遗嘱库登记保管的遗嘱中,已有1542份遗嘱指定了遗产管理人。遗产管理人有什么作用?由谁担任比较合适?

没有遗产管理人,立了遗嘱也可能无法执行

今年39岁的陈女士三年前因丈夫出轨离婚,法院判决女儿小雅由陈女士抚养,前夫要按月支付抚养费。但前夫不但不按法院判决书要求执行,还拉黑了陈女士的电话。经商多年的陈女士名下有不少房产和股票,陈女士担心,未来如果自己发生意外,自己的巨额财产将由女儿小雅继承,而作为孩子的父亲,她前夫可以以孩子法定监护人的身份,接管孩子和陈女士留下的所有财产,万一前夫再婚,他和他的新太太就可以挥霍陈女士的财产,即使女儿成年以后,也很可能无法追回这些财产。此外,陈女士还担心女儿小雅过于单纯善良,将来即使年满十八岁可以继承财产,也很难管理好,从而让别有用心的人有了可乘之机。

抱着一连串的忧虑,陈女士找到了中华遗嘱库,得知可以设立遗产管理人对遗产进行打理、管理,因此决定授权表妹和姐姐作为共同遗产管理人。陈女士表示:“遗产管理人的设立十分有必要,遗嘱不再是简单的财产继承、房屋过户,而是有温度、有保障的。办理完遗嘱后,感觉一身轻,终于将心里的‘大石头’放下,回家可以高枕无忧了。”

中华遗嘱库管委会主任陈凯分析,陈女士在遗嘱中设立遗产管理人,有效地规避了前夫可能通过担任监护人的方式对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进行干预甚至侵占的风险,避免继承人在心智不成熟的情况下随意挥霍遗产,减少财产继承过程中产生的纠纷等多种风险。遗产管理人会对遗产进行清点、接管、分配和管理,能更好地执行逝者的遗愿,避免继承人之间的纷争,必要时快速解决纠纷,防止遗产出现损失。

中华遗嘱库工作人员为市民核对遗嘱信息。中华遗嘱库供图

《民法典》首创遗产管理人制度,带来五大好处

2020年5月28日颁布的《民法典》对遗产管理人作出了明确规定,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的职责。

在过去的三年里,遗产管理人制度在全国各地积极运用,为解决多宗遗产纠纷、债务以及继承等难题提供了有力保障,维护了继承人、债权人等各方利益。

陈凯认为,在遗嘱中指定遗产管理人,给遗产继承带来便捷高效、省钱经济、控制财产、保护隐私、促进和谐等五大好处。

首先,如果在遗嘱中指定遗产管理人,将来一旦因为遗产发生纠纷,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认定遗产管理人身份,而不必提起分割继承遗产的诉讼,法院不必对遗产范围进行调查,也不必处理遗产分割等复杂问题,审理难度大大降低,不但更加便捷高效,而且诉讼费用按件计算,而不按遗产标的计算,不会产生动辄数万元甚至几十万元的诉讼费用,仅需缴纳五十元的诉讼费用。

其次,如果没有指定遗产管理人,登记和管理遗产的部门往往需要全体继承人到场才能交付遗产,特别是遇到拆迁或者有财产争议、继承人身份短时间内无法确认的情况下,相关部门往往拒绝单个继承人提出的申请。如果在遗嘱中指定了遗产管理人,则可以由遗产管理人依法全权处理,而不必等待继承人身份的确认或要求全体继承人到场。

第三,在遗产纠纷中,法院的判决书上都明确写明了继承人的人数和关系,以及遗产的范围,包括房子的坐落门牌号、面积甚至金额等信息,而这些都是可以公开查询的,不利于当事人的隐私保护。如果在遗嘱中指定了遗产管理人,则由遗产管理人和继承人进行私下处理,不必公开遗产和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第四,如果没有指定遗产管理人,一旦发生纠纷,所有问题都在法庭上通过律师举证质证等程序进行处理,因为一些小问题就争得面红耳赤的现象并不少见,不利于双方的和解。而遗产管理人办理遗产分割属于民间行为,往往采取商量和调解的方式,讲情讲理的成分更多,更有利于和谐。

陈凯表示,《民法典》遗产管理人制度的出台,有效维护了继承人权益,有力保障了遗嘱的执行和被继承人心愿的实现,更可以传递和谐友善的家风。

中华遗嘱库推出便民举措,订立遗嘱可免费指定遗产管理人

为了在实践中更好地履行《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中华遗嘱库管委会主任陈凯表示,中华遗嘱库在其所办理的遗嘱中将为遗嘱人免费提供遗产管理人标准条款建议,当事人可以自行选择是否采纳。标准条款中,被继承人可以指定自己信任的人担任遗嘱执行人,并履行法律上遗产管理人的职责。对于已经在中华遗嘱库订立遗嘱的市民,也可以申请重新订立遗嘱,并在遗嘱中添加遗产管理人条款。

据了解,中华遗嘱库是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与北京阳光老年健康基金会在2013年共同启动的公益项目,旨在为年满60周岁、不超过一套房产的市民提供免费遗嘱咨询、起草、登记、保管等服务,以帮助老年人解后顾之忧、传和谐家风。截至去年底,中华遗嘱库已经为37万余人提供免费咨询服务,登记保管25万余份遗嘱。据《2022中华遗嘱库白皮书》数据显示,在中华遗嘱库登记保管的遗嘱中,已有1542份遗嘱指定了遗产管理人。

新京报记者看到,中华遗嘱库提供的遗产管理人条款一共有五套,每套有四到八条不等的条款,根据当事人的意愿不同,对遗产管理人的权利义务和职责进行了明确规定。陈凯告诉记者,中华遗嘱库后续将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总结更多的标准条款,以适应不同的需求。

建议指定专业机构与亲友担任共同遗产管理人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赵廉慧认为,当前遗产管理人的推广和实施面临着一系列的困境。一方面,遗产管理人的专业性和普及度不高,导致市民对于遗产管理人的概念缺乏清晰的认识,并且对于如何选择遗产管理人缺乏经验和信心。另一方面,一些市民无法找到可信任的机构担任遗产管理人,或者由于对遗产管理人工作流程和职责缺乏了解,难以找到合适的遗产管理人。

此外,因为缺乏监管机制,目前尚无法对遗产管理人的工作质量和效果进行有效的监督和评估。

陈凯分析,指定亲友个人担任遗产管理人容易产生四大风险:因缺乏监督,产生道德风险;因个人意外,产生无法履职风险;因未签署书面协议,产生遗产管理人拒绝担任的风险;因不够专业,产生无法胜任的风险。因此建议指定专业机构与亲友担任共同遗产管理人,可以有效地规避以上四大风险。

2023年,中华遗嘱库与《中国不动产》杂志及相关部门达成战略合作,共同推动“专业遗产管理人人才库”建设,供广大被继承人、继承人、民政部门在委托遗产管理专业人才时进行选择。通过指定入库的遗产管理人,可以有效地规避个人担任遗产管理人的四大风险,更可以确保遗产管理的可持续性以及稳定性。

陈凯表示:“随着社会老龄化的加剧,完善的遗产规划以及安排越来越成为市民关注的焦点。而随着遗产管理人制度的落地,能有效地解决市民遗产管理的难点。我们希望通过这一便民措施,帮助更多的市民更好地规划自己的遗产,并解决他们在遗产管理方面的后顾之忧。”

新京报记者 叶红梅

编辑 陈静 校对 刘越

遗嘱执行人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继承篇

之前北京信访连载了皮家财产继承相关故事。

→车祸突发去世4人,涉及3代,如何推定死亡顺序?

→父亲过世,侄子侄女可否代位继承叔伯遗产?


现在,让我们继续通过皮家家事了解法条背后的故事,来看看《民法典》继承篇遗嘱制度的有关规定。

01

打印遗嘱

皮爸去世后,皮妈承担起照顾皮奶奶的重任。皮二叔认为皮妈此举是有意跟他争夺家产。皮二叔天天午夜喝的烂醉,冲到皮奶奶的房间大骂、摔砸东西。

皮奶奶非常痛心,大病一场,恢复健康后决定立遗嘱。皮奶奶识字不多,在皮妈的帮助下请了与皮家人没有利害关系、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路甲、路丁制作了一份打印遗嘱,皮奶奶、路甲、路丁在打印遗嘱的每页签上自己的名字、日期并按了手印。打印遗嘱中将皮奶奶的财产分配给了皮妈。

02

公证遗嘱

数月后,皮奶奶见皮兄和皮妹对自己很孝顺,就去公证处立遗嘱将个人名下的财产平均分配给了皮妈、皮、皮妞、皮兄和皮妹。

皮二叔得知后不再折腾,看着皮奶奶老去的面容,想着小时候对自己的疼爱,后悔自责,与皮妈一同照顾皮奶奶。皮奶奶看着家庭和睦,原谅了皮二叔。

03

代书遗嘱

数年后,皮奶奶又在路甲、路丁的见证下立了代书遗嘱:我死后将位于***的房产由皮妈继承;位于SS银行存款120万元由皮、皮妞和皮二叔平均分配;指定路甲作为遗产管理人。

皮奶奶过世后,路甲招集皮家人,宣读了皮奶奶的代书遗嘱。皮二叔怀疑代书遗嘱的真实性,将皮妈、皮、皮妞起诉至法院。


皮家人当庭提交了打印遗嘱、公证遗嘱、代书遗嘱。


法 院 判 决

经法院查明,皮奶奶的三份遗嘱均是真实的,是皮奶奶生前真实意思的表示。


法院在调查中发现皮奶奶存在AA银行的200万元存款未处理。庭审中,皮妈认为打印遗嘱是皮奶奶的第一份遗嘱,应该按其执行;皮兄、皮妹认为公证遗嘱效力高于打印遗嘱和代书遗嘱;皮二叔认为自己是皮家的男人应该独自继承未分配的200万元。

法院调解未果,判决代书遗嘱有效并依法执行;对皮奶奶未分配的200万元判决皮妈、皮二叔平均继承。


解读判决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民法典》删除了《继承法》中关于公证遗嘱优先适用的效力,以遗嘱人立遗嘱的时间判定遗嘱的效力。法院依据上述主要法律解决了皮家的难题。

供稿:北京培仁律师事务所 李玥红

策划:林 畅

制图:鲁聃玉文

遗嘱执行人必须有吗

“遗嘱”那些事

在中国传统社会的认知里,许多人忌讳谈及死亡,认为生前立遗嘱“不吉利”。正是受到这种观念影响,往往容易出现在被继承人死后因遗产继承问题协商无果,产生甚至激化家庭矛盾,上演家族间遗产“争夺战”,使得家庭原本的温情消散殆尽。

生前立好遗嘱,未雨绸缪,它既能够确保立遗嘱人按照自己的意愿处分遗产,还能避免自己的“身后事”变成“麻烦事”。

作者:孙士凯

上海宝山法院

民事审判庭法官助理

1

法条链接:《民法典》第1133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Q1

所有的人都可以立遗嘱吗?

不是。立遗嘱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立遗嘱的能力,所以不能设立遗嘱。

Q2

遗嘱中可以处分哪些财产?

遗嘱人可以处分自己名下的财产,如工资、存款、车辆、房屋等合法财产。但是注意,不能处分国家、集体、他人所有的财产,例如夫妻之间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遗嘱人只能处分属于自己的那一部分财产。

2

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只有在遗嘱人死亡时才生效。并且,遗嘱人的想法发生变化的,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Q3

写好的遗嘱,被他人篡改怎么办?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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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颁布后,在保留原有的自书、代书、公证、录音、口头遗嘱的基础上,继承编新增打印遗嘱和录像遗嘱两种形式。遗嘱的形式这么多,该选择哪种好呢?

(一)

口头遗嘱要慎用

法条链接:《民法典》第1138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 案例:

张大爷因突发心脏病紧急送入医院,在手术前因情况紧急,张大爷在医生和护士的见证下,口头立下遗嘱将自己的财产的一半留给老伴,一半留给儿子。好在医生的极力抢救,张大爷转危为安,并且在家人的精心照料下康复出院。五个月后,张大爷心脏病复发死亡。若张大爷仅有老伴和儿子两位继承人,且未立其它遗嘱。那么张大爷去世后的遗产该如何处置呢?

√ 解答:

张大爷病危时在两个以上见证人见证下,其立有一份口头遗嘱。但张大爷康复后,未能及时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下遗嘱,故其先前的口头遗嘱内容是无效的,按照法定继承处理,遗产原则上由老伴和儿子平分。

(二)

自书遗嘱要注意什么?

法条链接:《民法典》第1134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自己写是遗嘱是自书遗嘱,需要从头到尾都要本人亲笔书写、签名,并且注明年、月、日哦。

(三)

代书遗嘱的关键是?

法条链接:《民法典》第1135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若遗嘱人不会写字,或因身体原因无法拿笔写字,此时可以找其他人帮忙书写遗嘱,即法律规定的代书遗嘱。代书遗嘱关键是要找到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其中一个见证人可以代书,写完之后遗嘱人、代书人、其他见证人都要签名,并注明年、月、日。这样一份代书遗嘱就写好了。

另外,无论是在立自书、代书遗嘱或者口头遗嘱,最好能够将自己立遗嘱的过程全程拍摄下来,这样就能很清楚到知道立遗嘱时神智是否清楚,都有谁在场,是否是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避免他人对遗嘱真实性产生质疑。

(四)

遗嘱也可以打印了

《民法典》将打印遗嘱确定为法定遗嘱形式之一,对其形式要件也予以明确。

法条链接:《民法典》第1136条: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 案例:

王阿姨生前立有两份遗嘱,自书遗嘱在前,载明自己名下房产由再婚的丈夫继承,落款处有王阿姨亲笔签名,注明年、月、日。两年后,王阿姨打印了一份遗嘱,载明自己名下房产由儿子继承,除签名外其他内容均是打印。现再婚丈夫起诉王阿姨儿子要求按照自书遗嘱来继承房产,其诉请能否得到支持呢?

√ 解答:

应当得到支持,虽然《民法典》确认打印遗嘱形式,但是王阿姨打印的遗嘱不满足其形式要件,未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且未在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故因打印遗嘱不满足形式要件而被法院认定未无效,进而支持王阿姨再婚丈夫的诉请。

(五)

拍一段短视频可以做遗嘱吗?

法条链接:《民法典》第1137条: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民法典》继承编在录音遗嘱的基础上,确认了录像遗嘱作为法定遗嘱形式之一。这就意味着遗嘱人可拍一段短视频作为遗嘱,但需要满足一定形式要件,一是需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二是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三是遗嘱人和全体见证人应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六)

公证遗嘱不再具有优先效力

公证遗嘱即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的遗嘱,需遗嘱人亲自到公证机关申请办理公证或者请求公证人员到其所在地办理遗嘱公证,需由两名以上的公证员按照公证处标准流程办理,公证人员在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审查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公证,出具《遗嘱公证书》一式二份,由公证机关和遗嘱人分别保存。

法条链接:《民法典》第1142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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