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确定债权人遭受的重大损失
债权人在进行债务重组过程中所遭受的损失之范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如果采用低于负债帐户未摊余成本的现金来履行某特定债务义务的话,那么在此种情况下,债权人必须将重组债权人的会计帐户余额与其收到的现金金额之间的差异,确认为当期所发生损失;其次,对于那些选择采用非现金资产来结转债务的债权人而言,他们应该根据这些非现金资产的公允市场价值为其进行记帐,从而确定重组债权利息和本金与接受非现金资产市值之间的差异,此差异部分也需被视为当期产生的损失;再次,在债务重组中,如果采取转变为资本的形式进行的话,债权人应当将所持有的普通股股票的公允市场价格确认为对债务人的投资,同样将重组债权人的计息和本金与普通股股票的市价之间的差异,认定为当期产生的损失;最后,如果采用修改其他负债条款的债务重组手段,则债权人需要将涉及其他负债条款调整后债权的公允市场价值当作重组后债权的新帐面价值,并把遭受的帐面余额变更与新的帐面价值之间的差异,确认为当期产生的损失。
二、债权人会议可以行使哪些职权
说到破产程序有一个特别关键的角色就是我们的债权人会议了。
这个会议可不是闹着玩儿的,都是那些按照法律规定提出申请并承担了相应债务的朋友们来参加。
他们的任务就是要仔细审查每一份债权申报单,确保每笔债都能够真实、合法、有效地被认可,还得商量考虑制定出一套科学合理的方案,保证在不影响资金安全及使用效率的前提下,如何管理好债务人的财产。
另外,他们还要决定是否让债务人继续经营下去,或者干脆叫停,同时也要评估一下这个业务的赚钱能力以及对债务偿还的影响。
最重要的是,他们还需要通过协商达成和解协议,为债务重组找到一条可行的出路,尽量避免走到破产清算的那一步。
最后,他们还得监督债务重整计划的实施情况,确保每项措施都能得到严格执行。
当然他们也会挑选出一位合适的管理者或者监督者,负责管理和监督债务人的日常事务和财产状况。
最后,他们还得决定债务人的资产应该怎么处理,比如是卖掉还是转让出去。
三、债权人未起诉也会去债权申报吗,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若在债权到期之后债务人未能如期履行债务,债权人有权依法向司法机构提出诉讼请求,而通常情况下,当法院无法有效联系到被告(即欠款人)时,便可借助公告送达方式将法律文书传达至对方手中,并依据此公告依法对其进行缺席审理。
具体诉讼流程如下:首先,债权人应做好充分的诉讼准备工作,包括撰写起诉书、携带个人身份证明文件以及与借款相关的充足证据材料前往当地人民法院立案庭提交上诉申请,等待法院安排案件开庭时间并进行实质性的法庭调查与辩论环节,以作出公正严谨的裁决;在整个诉讼过程中,证据的真实性与明确性无疑至关重要,债权人须尽可能提供证据以证实自身的申诉主张,若不能提供足够确凿的证据证明借贷事实及款项支付情况,债权人将会面临诉讼败诉的风险;另外,若仅凭借款合同、收据或者欠条来证明他人存在借贷关系显然远远不足够,还需要提供其他各项辅助证据,其中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借贷发生当时的付账凭证,即能够清晰反映出欠款来源的银行转账记录等等;只有在债权人得以提供充分且确凿无虞的证据支撑借贷事实与款项流动状况这两大关键要素的情况下,法院方能认可原告的申诉主张并予以支持。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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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头条-债权人未起诉也会去债权申报吗,法律是如何规定的,没有起诉的债权能否优先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