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身份证借款平台,凭身份证借款无视征信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邵兴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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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身份证借款的小额贷款

编辑:林司楠

作者:马杉

不需要抵押物,只要在手机App上注册,提供身份信息,最快几分钟就能放款,低的几百元,高的上万,这是种方便灵活的现金贷,解决不少年轻人“手头紧”的燃眉之急。

方便之余,现金贷也乱象丛生。监管风暴骤然而至,监管部门近日先后下发《关于立即暂停批设网络小额贷款公司的通知》《关于网络小额现金贷款业务的风险提示》。紧接着,北京互金协会率先落地监管,对现金贷基本“一刀切”。这意味着,监管层整顿以现金贷为主要业务的互金市场已箭在弦上。

记者调查发现,开展现金贷业务的平台资质良莠不齐,此类产品,费用高昂、定价随意、罚息极高等问题普遍存在。折合年化利率超过50%的比比皆是,能守住36%红线者凤毛麟角。原本是惠及百姓的金融服务,可能一不小心就变成了处处是“坑”的金融陷阱。

宁波小伙一个月下载十多个现金贷App

到第三个月发现自己还不起了

宁波人小吴专科毕业后到了广西,在钦州港从事原油装卸、过驳的工作。有时候,出一趟海就是大半个月,为了打发海上无聊的时间,去年,小吴迷上了赌球。

据小吴回忆,赌球的半年内,他不仅输光了赢来的钱,还把每个月的工资全赔了进去。一个偶然的机会,小吴发现了一条借钱的捷径。他在手机里下载了一家现金贷平台的App,抱着试试看的心理,简单注册并提供身份证、银行卡和社保信息后,5分钟不到,3000块钱就打到了他的银行卡里。

就这样,一个月内,小吴疯狂下载了十多家现金贷平台的App应用,每个平台借几千元用来赌球,或者还前面借的钱。

“当时我就觉得借钱太容易了,一心只想着翻本,根本没在意利息那么高。”小吴说,他借过钱的现金贷平台,多数按照月息5分收取利息,折合成年化利率是60%,已经属于高利贷范畴。不仅如此,有些平台还要加收5%到10%的服务费。

小吴发现,头两个月,他还可以拆东墙补西墙。到了第三个月,他有点慌了,工资只够偿还本金,利息则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最终无力承受。

还不上钱的小吴被催收电话不断骚扰,无奈之下,他只好找家人帮忙,连本带息偿还了近8万元。

记者成功混入现金贷QQ群

贷款年化利率高达2229%

这两天,记者成功混进一个QQ借贷群,贷款中介不间断地发布着各种现金贷信息:在借贷宝、今借到、米房、无忧借条等现金贷平台,个人凭芝麻信用分及花呗、借呗等平台的还款记录就能借到钱,资质好的额度5000元以上,资质一般的也有千元以上。

记者以贷款的名义,联系上了贷款中介小路。得知记者是白户(之前从未在任何平台贷款),想要借1万元“救急”时,小路表示没那么多,几千元可以。很快,他发来一个申请表,说是要审核贷款资质。

申请表上需要填写的信息很详细,包括姓名、年龄、籍贯、工作、芝麻信用分、持有信用卡数量、公积金社保、通讯录人数,还要提供花呗、借呗、借贷宝等还款和负债情况。

“先审核,通过了再发一条借款需求在借××上,我们借你7000元,7天内你要还10000元。”小路说,如果不想发借××借条,可以走今××(一个现金贷App)。

记者算了一下,借7000元,一周内还10000元,周利息为43%,折合成年化利率惊人地高达2229%,超出监管规定高利贷范畴(年利率36%)60倍有余。

在五花八门的现金贷App中,记者发现,费用高昂、定价随意、罚息极高等问题普遍存在。

在名叫“现金白卡”的现金贷App里,记者看到一款“有品钱包”产品,称1000元的14天借款,要提前收取利息和费用150元,到账金额850元,到期还款1000元。相当于年化利率高达459%。如果逾期的话,每天还要额外支付逾期费2.5%。等于说,不用一年,1000元的本金就会利滚利成上万元的债务。

贷款容易程度超乎你的想象

填写基本信息就能借到几千块

记者在App Store里输入关键词“现金贷”,找到几十个App应用,如轻松借、现金闪贷、简单借钱、现金贷款、今借到等,它们的宣传语都非常诱人。

在App“简单借钱”里,有几个菜单栏,分别写着“有身份证就能贷”“有淘宝就能贷”“10分钟内下款”“不查征信下款更容易”。点击进入“有身份证就能贷”后,页面推荐的是“鲸鱼白卡”产品,可贷金额从700元到5000元不等,最快5分钟放款,申请材料只要身份证、上传通讯录和银行卡认证,并要求使用iPhone 6以上手机办理。

一些征信不好却急于用钱的人,会找贷款中介帮忙。

记者联系到一名网贷中介刘先生,他透露自己曾经在5个现金贷平台上借过款。他表示,可以帮记者尝试操作××贷和捷信,不过不保证成功,“××贷只要你没注册过,且在其他平台上没有逾期,基本上每个人都有4500元的额度。”他强调,最好不要自己操作,成功率更低。

刘先生还说,需要记者提供姓名、实名制手机号、身份证、QQ号、父亲或者母亲的电话、银行卡号及开户行地址,剩下的事情全部由他操作,贷款成功转到银行卡上之后,付10%的中介手续费。

当记者质疑为什么他能够通过平台审核时,刘先生说,“有些口子(平台)我们有内部推荐,或者跟他们有合作,我们是网贷公司,有推荐码,有专门的额度。个人注册的话成功率在30%左右,我们推荐成功率可以达到70%到80%。”

记者表示自己是即将毕业的大学生,刘先生说,没工作不要紧,可以包装。

现金贷平台面临“生死劫” 多头负债成为现金贷模式最大风险

从P2P到校园贷,从大数据行业整治到ICO叫停,我们对这一幕,已经不再陌生,这些所谓的互联网金融产品,似乎都在运行着相同的轨迹。野蛮生长之后,往往就是行业洗牌与重塑。

开鑫金服总经理周治翰表示,此次监管叫停新增网络小贷牌照,主要目的是规范现金贷的发展,防范金融风险,并非打击网络小贷,包括小贷公司。

网贷天眼CEO田维赢说,在目前的现金贷业务里,大家拼的还是获客能力,谁客户多,谁基本上就能赚钱,所以才会导致有很多同质化的平台不停地去切入现金贷平台。这样就导致了一个问题,也是信用贷模式中最大的风险——多头负债。

和前述小吴一样,那些收入和学历普遍偏低,或者信贷记录较差,不能通过银行借贷审核,甚至没有个人信用记录的无卡人群,他们一旦缺钱了,首先会想到向低门槛的现金贷平台寻求帮助,借新还旧,以贷养贷。

来自前海征信卅伍研究院常贷客产品的数据显示,目前现金贷共债者比例超过60%,这些共债者至少在两家现金贷平台上有借贷记录,平均借贷次数在6次左右。相比之下,共债者的贷款逾期风险是一般人的3-4倍。

较高的违约风险必然需要较高的利率去覆盖,才能带来足够高的回报。在暴利的诱惑下,各路资金争相涌入现金贷领域。市场在非理性过热的同时,已经为今后的泡沫破裂埋下了伏笔。不仅如此,现金贷平台资质的良莠不齐,也埋下了今天它被整治的祸根。据悉,现在多数现金贷平台可能都不具备放贷资质。

凭身份证借款app

没有在借款、抵押合同上签字,却要对20万元债务承担担保责任;没有收到诉讼通知,却要被强制执行。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检察院就一民间借贷纠纷生效裁判发出再审检察建议,获法院采纳。近日,在法院再审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当庭撤回起诉。至此,这起长达10年的纠纷成功化解。

2014年10月,黄某将李某、梁某起诉至宝安区法院,要求李某支付借款本金及利息合计20万余元、违约金4万元,梁某对李某所负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法院经邮寄送达不成功后,公告送达了开庭通知、判决书等法律文书,梁某未到庭参加庭审。法院经审理,判令李某支付借款本金18万余元及相应利息,梁某对该笔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15年8月,黄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直到自己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被限制高消费,银行存款和村股份分红被法院冻结、扣划,梁某这才得知自己莫名背负了巨额债务。

“我没有借黄某的钱,也不认识黄某和另一个被告李某,这个案件不关我的事!”2016年3月,梁某以对本案涉及的担保行为不知情,且原审判决认定其承担担保责任所依据的房产证系伪造为由,向宝安区法院申请再审,但因证据不足被驳回。

2024年1月,梁某以发现和提交的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为由,向宝安区检察院申请民事生效裁判监督。该院依法受理后,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经检察机关深入调查,诸多关键事实浮出水面——梁某申请监督前曾向某司法鉴定所申请对借款、抵押合同尾页甲方担保人落款处“梁某”的签名字迹与其本人签名字迹的同一性进行鉴定。鉴定意见显示,借款、抵押合同尾页甲方担保人落款处“梁某”的签名字迹与梁某本人的签名字迹不符。同时,相关证据可以证明,借款、抵押合同上所载甲方担保人梁某提供的抵押物东莞市某房产并非梁某所有,且一审原告黄某出具的该处房产的房屋产权证页面上无证书编号。一审庭审笔录中原告代理人也表示:“经我方查证,该房产证有问题,因而未申请保全。”此外,梁某表示,2006年7月,其曾在公安机关以“证件丢失补领”为由重新办理身份证,经调查,该事实存在。

综合上述情况,承办检察官认为,这是一起因身份信息被冒用而引发的借贷担保纠纷案。梁某的身份证曾经丢失过,显而易见,其身份证丢失期间,有人冒用其身份信息签订了案涉借款、抵押合同。一审法院按照原告黄某提供的《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上所载地址,依据伪造的房产证上的房产地址寄送应诉材料等均送达不能后,采取了公告送达方式,导致梁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缺席作出前述判决。

依据确实、充分的证据,2024年1月,宝安区检察院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采纳后依法裁定再审。日前,在案件再审过程中,黄某撤回了对梁某的起诉。记者还了解到,李某冒用他人身份证的案件线索,检察机关已依法移送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来源:检察日报

凭身份证借款的平台有哪些

身份证外借看似小事,却可能引发意想不到的法律风险。近日,北京金融法院审结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被告小洋(化名)因出借身份证帮朋友贷款买车,最终被判承担还款责任。

原告某银行与被告小洋曾签订《个人借款合同》,银行依约发放买车贷款28.6万元后,小洋却未能按约履行还款义务。银行多次催款无果,无奈之下将小洋告上法庭。

在庭审过程中,小洋喊冤称,自己出于朋友义气,将身份证借给了朋友王某。当时王某表示手头紧,想借他的身份证贷款买车,小洋没多想就答应了,出借了身份证原件,谁知王某后来却断了“供”。法庭上,小洋追悔莫及,意识到自己当初的“义气之举”,如今却让自己背上了沉重的经济负担。

法院审理认为,虽然借款合同中的签名不是小洋本人所签,但其提供身份证,放任他人以自己的名义贷款购车,这一行为应视为对实际借款人的认可。小洋出借身份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对银行发放贷款的安全性、车辆管理均造成不安全因素,故小洋应当对借款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案中,实际用款人王某因不具备北京市购车资格,借用他人身份证贷款购车,以规避行业管理,并为小洋出具虚假收入证明,且实际占有使用车辆,也应对小洋的名义借款承担给付义务。法院最终判决小洋、王某给付银行剩余贷款本金21.2万余元、利息8033.14元及复利。

法官提醒市民,身份证是重要的个人身份凭证,出借身份证可能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在涉及金融借贷等重大事务时,务必保持谨慎,切勿因一时“义气”或疏忽而陷入法律纠纷。同时,也提醒金融机构在贷款业务中,要进一步完善审查机制,加强风险防控,确保金融交易的安全与稳定。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记者:张蕾

凭身份证借款2万秒下款的平台

将身份证借给他人贷款,应该由谁来承担还款责任?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是指金融机构作为出借人与借款人,就借款合同和保证、抵押等从合同的签订、履行而引发的纠纷。其中,“甲贷乙用”的债务清偿责任主体认定,一直是司法实践中常见的争议问题。

让我们以一起典型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为例,分析“甲贷乙用”背后的法律逻辑与责任归属。

基本案情

原告某银行与被告郝某签订《借款合同》,银行依约发放贷款后,郝某逾期未履行还款义务。在庭审过程中,郝某认为自己只是将身份证借给他人,实际资金使用人及车辆受益人都不是自己。

据郝某回忆,前段时间好友刘某手头紧,想借自己身份证贷款买车。他也没多想,爽快地给了身份证,并在借款合同上签了字。然而,贷款到期后,刘某和那辆车竟然“人间蒸发”,银行多次催款无果,最终一纸诉状将郝某告上了法庭。法庭上,郝某拿着那份亲笔签名的借款合同,彻底傻了眼。他这才意识到,当初的“义气之举”竟让自己背上了沉重的经济负担。

经审理,法院认为郝某出借身份证,放任他人以自己的名义贷款购车,视为对实际借款人的认可,刘某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判决郝某应当对借款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官说法

在借款合同中出现名义借款人与实际借款人不一致的情形,当出借人主张自己的权利时,应当由谁来承担还款责任呢?

银行在订立借款合同时知晓实际借款人,则不受借款合同约束,实际借款人承担责任。名义借款人明知借款事实,且无法举证证明银行知晓实际用款人,构成表见代理,名义借款人承担责任。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虽无代理权,但因被代理人的行为或疏忽,使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从而与行为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的民事制度。

银行作为相对人,需要证明其在签订合同时是善意且无过失的,即银行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名义借款人没有代理权。银行在发放贷款时通常会进行形式审查,如核实借款人身份、信用记录等,这些审查行为可以作为银行善意的依据。

法官提示

借名贷款隐患多,签字借贷要当心。应尽量避免参与借名贷款,谨慎对待任何形式的借贷行为,切勿因情面或轻信他人而忽视潜在风险。同时,商业银行应当依法依规严格审查借款人的真实情况,不得在明知“甲贷乙用”情形下违规放款,确保贷款业务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作者:北京金融法院黄莹荧、刁天、研修生王淑璇 光明网见习记者刁慈整理)

来源: 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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