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增值税税收政策,股权转让增值税税率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乐思诗

股权转让增值税税收政策,股权转让增值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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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增值税怎么计算

股权转让小课堂

一个案例说清股权转让怎么缴税

A公司:申税小微,你好!我公司原有红红、火火两个投资方,他们都是公司,不是自然人。现在红红公司想要把所有股权转让给火火公司,并且是溢价转让,请问他们两个投资方如何纳税,纳什么税?我公司的实收资本不变,但是投资方现在只剩下火火公司,我公司是否要缴税?如果需要,缴什么税,怎么缴呢?

贵公司的股权转让涉及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印花税!下面我来给您细细分析~

申税小微

01 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附件1《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中第一条第五款第四项的规定:

金融商品转让,是指转让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权的业务活动。其他金融商品转让包括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和各种金融衍生品的转让。

所以,前述案例属于企业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不属于金融商品转让,不是增值税征收范围,不缴纳增值税。

02 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三条的规定:

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

所以,前述案例股权转让所得并入红红公司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中,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03 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第二条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根据其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立据人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第十条规定:“‘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

综上,前述案例应按照所立书据上的金额计算缴纳印花税。

注意啦!!!

如果红红、火火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时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且股权转让协议在2019年至2021年签订的话,还可以享受《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中有关印花税的优惠哦!

股权转让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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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生活中,遇到转让股权或者股票的情况,相关税收知识您是否了解?例如:个人转让股权究竟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境内上市公司股票到底要交哪些税呢?今天的12366热点梳理帮您来解答

一、个人转让股权

01 个人转让股权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答:个人转让股权相关的股权转让收入的确认,股权原值的确认,纳税申报以及征收管理等问题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的规定进行处理。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

第四条 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合理费用是指股权转让时按照规定支付的有关税费。

第七条 股权转让收入是指转让方因股权转让而获得的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

个人转让股权的原值如何确认?

02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规定,按以下方式确认:

(一)以现金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

(二)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税务机关认可或核定的投资入股时非货币性资产价格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

(三)通过无偿让渡方式取得股权,具备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二项所列情形的,按取得股权发生的合理税费与原持有人的股权原值之和确认股权原值;

(四)被投资企业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个人股东已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以转增额和相关税费之和确认其新转增股本的股权原值;

(五)除以上情形外,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避免重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原则合理确认股权原值。

二、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

03 个人转让境内上市公司股票要交哪些税?

答:1.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个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业务免征增值税。

3.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交易印花税改为单边征收问题的通知》(财税明电〔2008〕2号)文件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从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将现行的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按千分之一的税率对双方当事人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调整为单边征税,即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的出让方按千分之一的税率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对受让方不再征税。

股权转让增值税规定

一、核心税务注意事项

1、纳税义务人

转让方: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受让方:印花税纳税人


2、计税依据确定

优先采用评估报告(净资产法)

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可核定征收

正当理由包括:① 继承/直系亲属间转让② 内部职工转让③ 政策调整导致的低价转让


3、时间节点

签订转让协议后5个工作日向投资公司所在地税务机关报告

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应当依法在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企业所得税:股权转让行为发生后的下个申报期内将股权转让所得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预缴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非居民企业:应自合同、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之日(如果转让方提前取得股权转让收入的,应自实际取得股权转让收入之日)起7日内,到被转让股权的中国居民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负责该居民企业所得税征管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印花税:合同签订15日内土地增值税(仅在特定情况下):如果股权转让涉及到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且这些资产的增值部分符合土地增值税的征税条件,可能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二、涉税计算方式个人所得税(自然人股东)

应纳税额 = (转让收入 - 股权原值 - 合理费用) × 20%

【举例】转让价500万,原值200万,中介费10万 → (500-200-10)×20% = 58万

企业所得税(法人股东)

应纳税所得额 = 转让收入 - 取得成本 - 相关税费

税率:25适(高新技术企业适用15%,小微企业适用20%结合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印花税

双方各缴纳 = 合同金额 × 0.5‰

【举例】500万转让价 → 双方各缴2500元


三、必备申报材料清单


材料类型

具体要求

基础文件

股权转让协议原件 ;股东会决议复印件(加盖公章);公司章程或章程修订

权属证明

验资报告/出资证明书 ;历次变更的工商档案

财务资料

最近三年审计报告 ;资产评估报告(如有)

税务表单

《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 ;《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

特殊情形

亲属关系证明(直系亲属转让) ;国资委批复文件(国有企业)

以上为通用资料,实操根据管辖税务局及企业情况会有所增减,近期股转需要提供开业至今所有工商档案资料。


四、风险预警

1、阴阳合同风险:

实际支付价与备案价差异超过20%将触发税务稽查

2、历史遗留问题:

未实缴出资部分不得计入股权原值

3、跨境支付:

向境外支付另需办理税务备案


五、实务操作提示建议在协议中单列"税费条款",明确约定承担方式提前准备《情况说明》解释定价合理性涉及不动产占比超20%的企业,可能触发土地增值税

提醒:税务机关自2023年起实行"先税后证"监管机制,未完成税务变更的股权转让将无法通过工商登记系统核验。建议在协议中明确约定税费承担方式,避免交割争议

股权转让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增值税系列-个人转让股权(或股票)

1、 个人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不属于转证有价证券,无需缴纳增值税;

2、 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权(即股票),税法角度属于转让金融商品中的有价证券(财税[2016]36号附件1),免征增值税(财税[2016]36号附件3第一条二十二款第5点:个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业务。

二、增值税系列-企业转让股权(或股票)

1、 企业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不属于转让有价证券,无需缴纳增值税;

2、 企业转让上市公司股权(即股票),税法角度属于转让金融商品中的有价证券(财税[2016]36号附件1),需要缴纳增值税(财税[2016]36号附件2第一条三款第3点),应缴纳增值税=(卖出价-买入价)*(一般纳税人税率为6%/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征收率为3%)。

A、卖出价=全部价款+价外费用(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违约金、滞纳金等);

B、 买入价=购入时支付的全部价款+价外费用(佣金、手续费等);多次买入分批处置:加权平均法or移动加权平均法(36个月内不得变更,(财税[2016]36号);

C、可以以月为单位,将当月转让金融商品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合并计算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

D、当月盈亏相抵后出现负差,可以结转到下个月与下个月转让金融商品正差相抵。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

E、买入价的确定;

① 如果是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直接以二级市场的交易金额作为买入价。

② 如果是从一级市场获取的限售股在解禁流通后对外转让的(包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形成的限售股,以及上市首日至解禁日期间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转股),以该上市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IPO)的发行价为买入价。解禁后所持有的限售股在解禁后发生的送转股,应按无偿取得股票处理,即该部分送转股买入价为0;分批转让解禁限售股股票及解禁日后的送转股的,按加权平均法计算每批的买入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税总稽便函[2017]173号)。

③ 如果是无偿转让股票,转出方以该股票的买入价为卖出价,则增值额为0;在转入方将上述股票再转让时,以原转出方的卖出价为买入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0号)。

F、股票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当天,产生缴税义务。

G、股票转让(金融商品转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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