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赠与多久时间可以返还
赠与财产的返还情况需根据不同情形来确定:
一是赠与财产权利未转移且不存在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的,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撤销后财产自然无需交付受赠人,也就不存在返还问题。
二是受赠人存在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情形的,赠与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撤销赠与,要求受赠人返还财产。若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撤销赠与,要求返还财产。
三是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已交付的财产,在符合法定条件下也可主张适当返还。
二、房产证上加子女名字是赠与吗
房产证上加子女名字的行为,通常可视为赠与,但也需结合具体情况分析。
从法律性质来看,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行为。在房产证上加子女名字,相当于房屋产权人将其房屋的部分产权无偿转移给子女,符合赠与的特征。
不过,实践中可能存在多种情况。比如,若房产是家庭共有财产,原本子女就享有一定份额,加名只是对其份额的明确,此时不完全等同于赠与。
另外,加名行为可能附带一定条件。例如,父母明确表示加名是希望子女承担一定赡养义务等,这种情况下虽有赠与的成分,但又与单纯的赠与有所区别。
若房产证上加名是基于赠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除外。房产加名后,赠与行为一般完成,赠与人较难随意撤销。
三、赠与房屋没公证过户怎么办呢
赠与房屋未公证且未过户,需根据不同情况来处理:
一是赠与人反悔。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一般可以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能随意撤销。所以,若不属于上述不可撤销情形,赠与人可撤销赠与,房屋仍归赠与人所有。
二是受赠人希望完成赠与。受赠人可与赠与人协商,促使赠与人配合办理公证及过户手续。若赠与人拒绝,受赠人可收集相关证据,如赠与协议、双方关于赠与的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明赠与关系的存在,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赠与人履行赠与合同,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若赠与合同存在法定无效或可撤销事由,如赠与人受欺诈、胁迫订立赠与合同等,相关方也可依法主张权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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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法院网-赠与房屋没公证过户怎么办呢,房产赠与没公证有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