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经济法概论,国际经济法和国际私法的区别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屈爽

国际经济法概论,国际经济法和国际私法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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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法形考1~4答案

讲了一些故事,讲了一些制度,现在刚谈到一个关键问题,什么是国际经济法?

首先,国际法和我们正常意义上的国内的法有非常大的不同。假设A欠了B的钱,B可以把A告到法院,法院可以判A还钱。如果A还是不还钱,法院可以冻结A的资产或者强制A还钱。

国家之间呢?

A国和B国之间签了一个协定,但A国违反了这个协定,B怎么办呢?国际上一般的争端解决机制都要国家同意,什么意思呢?A国说我让你管你才能管,否则你说的没用。那一般国家谁愿意让人管着呀?我国家主权何在?之前唯一可以强制管的是世界贸易组织(WTO)的争端解决机制(具体机制后面讲),还让美国搞瘫痪了(后面讲)。所以A国违反了协定,emmmm,那违反了就违反了吧,B国能怎么办呢?严正抗议一下吧,贸易上小小地报复一下吧(哪些产品提提关税,或者一些产品不跟你做买卖了什么的)。全面停止贸易关系,哎哟哟那可要不得,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没那么简单。断交?这太严重了,几乎不可能的。

所以以后看外交部严正抗议或严正谴责,也别指责他们什么事都没干了,其实在国际上,对方耍流氓,咱们也没有什么办法。国际协定叫做国际法,实际上也就是个国际间的合同,而且违反了合同还没有法院去告。

那么国际经济法包含哪些呢?

国际经济法是规制国家间经济关系的规则,可以从领域上和渊源上来仔细探究它的内涵和外延。

从领域上,在咱们已经讲完的故事这里,也就包括货物贸易。但在接下来要不断讲出来的故事中,我们可以看到国际金融、国际投资 、知识产权、国际服务、技术标准、卫生检疫、国际税收、环境、劳工、中小企业、互联网、数字贸易、政府采购、国有企业、反垄断、数字金融、国家安全等一系列的问题已经通通划归国际经济法了。以前国家间的关系是战争与经济,现在国际法不让大家打仗了 ,所以可以说,几乎所有的国家间交往都是经济交往。国际经济法包罗万象。

从渊源上,国际经济法可不仅仅是国家间签订的有关经济的协定,还包含了国际惯例、国际组织决议和规范性文件、国内涉外经济立法以及法院判决和学说。是的,你没看错,国内有关国际经济的法律也是国际经济法。你想想,如果一个国家发布国内法,要求不许某样产品出口,这是不是明显是国际经济法的问题?因此,凡是对国际经济关系有影响的规范、文件,都属于国际经济法的研究范畴 。

所以,国际经济法已经发展为一个极其庞大、驳杂、相互交织的庞然大物。它现在还是个只管关税减让的小豆芽,到底是如何发展壮大的?我们可以跟随地球村逸事的脚步,一点一点地见证国际经济法的成长。

国际经济法名词解释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总裁格奥尔基耶娃日前表示,乌克兰局势给该地区和全球带来重大经济风险,可能会毁掉一些复苏进展。国际观察人士认为,地缘政治不确定性增加带来的中长期影响值得警惕。乌克兰局势若持续动荡,将从至少四方面冲击世界经济。

首先,全球通胀形势进一步恶化,主要表现为能源及粮食价格上涨。

伦敦布伦特原油期货价格和纽约轻质原油期货价格2月24日盘中双双突破每桶100美元关口,创下7年多来新高。一些华尔街机构认为,考虑到欧美与俄罗斯可能出现的制裁和反制裁前景,油价破百或许不是能源价格涨势的终点,而更可能只是开端。

俄罗斯不仅是全球主要油气出口国,还是全球最大农产品出口国之一。美国农业部数据显示,乌克兰和俄罗斯合计占全球小麦出口的近30%,是全球重要“粮仓”。一些分析人士表示,中东、非洲地区一些国家粮食供应严重依赖俄乌出口,乌克兰局势动荡可能进一步推动粮价上涨,增加欠发达国家民生负担,甚至引发当地社会动荡。

美国企业研究所研究员克里斯托弗·米勒认为,全球可能经历“新一轮通胀”。

其次,全球供应链紊乱加剧,主要表现为制造业活动遭遇更大瓶颈。

一方面,相关军事行动可能影响亚洲与欧洲之间的海空航运,对电子、汽车制造等相关行业的商品运输造成干扰。国际货运信息平台海上交通网站数据显示,乌克兰局势升级后,连接黑海和亚速海的刻赤海峡鲜有船只通行。通常情况下,每天会有数十艘船只运送钢铁、谷物等商品穿过这一海峡。

另一方面,钯、镍、铝等俄乌产量在全球占比较大的原材料可能因局势发展而供应趋紧,给汽车、手机、医疗设备等生产带来更大干扰。

第三,干扰全球货币政策走向预期,主要表现为央行政策空间进一步受限。

当前,美欧主要经济体央行正计划加速收紧货币政策,以抑制通胀,同时希望避免因紧缩力度过大而拖累复苏步伐。乌克兰局势在助推通胀预期的同时,正削弱经济活动恢复前景,令抑制通胀和支持经济的权衡挑战变得更复杂。一些市场人士的预期正发生变化,认为美联储和欧洲央行在3月的货币政策会议上可能会更加谨慎。

伊藤忠经济研究所首席经济学家武田淳认为,西方主要经济体的货币政策制定者面临进一步收紧货币政策或者继续观望的抉择。在乌克兰局势升级的背景下,两种货币政策倾向归于失败的风险都在加大。

第四,冲击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主要表现为金融、经贸联系板块化、政治化。

美国等西方国家已宣布多轮对俄经济制裁,包括实施对俄出口管制等,并于2月26日决定将部分俄罗斯银行排除在环球银行间金融通信协会(SWIFT)系统之外。

分析人士认为,西方在金融、贸易等领域强力打压俄罗斯,长期而言可能迫使俄罗斯进一步减少与欧美的经济往来,推动世界划分成基于地缘政治因素的不同经济集团,给经济全球化带来逆风。

英国《经济学人》认为,西方对俄金融和经贸打压不会马上导致全球经济危机,“但将改变未来几十年世界经济的运作方式”。

来源:新华社

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作者:谌雪燕

全国教育大会提出,要“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德”为统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要“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建立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体制机制”,这里所说的思想政治教育既包括思想政治课教育,也包括其他专业课程蕴含的思政内容与功能。高校是学生从校园走向社会的最后一站,高校的育人成效直接关系到“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一重大命题。全体高校教育工作者必须深刻认识到,思想政治教育不仅是思政教师的责任,每一位高校教师都肩负着立德树人的时代使命。学校要从党和国家在新时代对人才的新需求出发,立足专业发展实际,深入挖掘课程体系中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争做“四有”好老师,做好新时代大学生成长成才道路上的“引路人”。

牡丹江师范学院法学院全体教师在学院党委书记和院长的领导下,牢牢抓住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这个根本任务,全面加强法学各门课程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引领作用,推动思想政治课程的显性思政教育功能与专业课程的隐性思政教育功能形成合力。

充分挖掘课程思政育人功能 全面提升学生素养

作为法学的主干课程,国际经济法包括很多部门法,如国际贸易法、国际贸易管制法、国际税法、国际金融法、国际货币法、国际知识产权法等。在培养学生的法学思维和国际化视野中具有重要作用。牡丹江师范学院法学院在实际教学过程中,要求教师充分利用各种事物的关联性,在国际经济法课程中融入思政元素。

比如,在经济全球化时代,国际经济活动产生的基础理论是各国经济存在着比较优势。比较优势可以表述为:在两国之间,劳动生产率的差距并不是在任何产品上都是相等的。每个国家都应集中生产并出口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进口具有比较劣势的产品(即“两优相权取其重,两劣相衡取其轻”),双方均可节省劳动力,获得专业化分工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好处。简单说,比较优势就是拿自己低成本的产品去换取高成本的产品。这就是国际经济迅速发展的核心驱动力之一,正是比较优势的存在,国际贸易最终有机会实现共赢,各国消费者也有更多机会享用到物美价廉的优质产品。

比较优势理论在教学管理中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和实践运用空间。比如,有的学生不善于与人交流,在宿舍与同学相处不够融洽;有的学生英语不好;有的学生专业学习能力不足,缺少专注力,等等。这导致一部分学生开始怀疑自己,甚至产生自卑情绪。牡丹江师范学院法学院教师针对学生中存在的这类问题,利用比较优势理论教育引导学生,让每个学生都能形成更加健康的自我认知:既能看到他人的优点和不足,也能充分意识到自身的闪光点和短板,从而既不妄自菲薄,也不骄傲自满。比较优势理论在教学实践过程中收到良好效果,不仅引导大学生个体更加理性客观地看待自己和他人,同时创造了更加和谐的课堂氛围和蓬勃向上的校风、学风。

“劣币驱逐良币”理论在育人过程中具有重要指导价值。“劣币驱逐良币”是经济学中的一个概念,其字面意思就是廉价的货币逐渐替代优质的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例如:中国古代,在金块里掺杂铜、铁等廉价金属冒充足额金块在市场上流通,这样持有劣币的人能够在市场上赢利。“良币驱逐劣币”是“劣币驱逐良币”的反面,就是优质的事物最终取代劣质的事物。在国际经济活动发展过程中,随着国际知识产权贸易的不断完善和国际金融创新的持续推进,只有优质的产品才能最终占领市场,这是“良币驱逐劣币”的典型范例。

法学院教师在授课过程中充分运用这一理论,让学生深刻理解好的事物终将战胜坏的事物。具体到学生个人成长而言,如果一个宿舍的人都想努力学习,而你不想学习该如何选择?如果一个宿舍的人都热衷于上网玩游戏,而你想学习又该如何选择?当下有些学生受社会上存在的一些“劣币驱逐良币”不好现象的影响,因为缺乏判断力而出现价值观的动摇。但国际经济理论告诉学生,经济活动是人类所有活动的基础,社会的进步和个人的发展最终都要遵循“良币驱逐劣币”理论。我们想要这个社会充满温暖和正能量,就要时刻注意约束自身言行;我们想要国家更加繁荣昌盛,实现民族复兴的伟大梦想,就需要每一个人的努力。法学院教师时刻坚持对学生的爱国主义教育,利用专业理论中蕴含的思想政治元素来激发学生的国家主人翁意识,引导他们为国家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而努力。

沉没与机会成本理论唤起大学生时不我待的紧迫感。沉没成本代指已经付出且不可回收的成本。机会成本即当你做了A选择,意味着就没有了B或其他选择的机会。比如许多国家的某项贸易政策,看起来似乎选项很多,而一旦选择,即意味着再无别的选择机会。针对当前一部分学生不爱学习、缺少个人奋斗目标的突出问题,教师问学生:你们每天会付出沉没或机会成本吗?有的学生说花父母钱了、浪费时间等。教师进一步引导:当你们选择上大学,就意味着已经失去很多机会,不仅仅是时间、金钱的成本。如果不选择上大学,在其他的领域你可能有其他的机会;可你选择了上大学,就要努力学习,这也是一种敬业。如果4年下来一无所获,没有为自己未来的发展储存力量,那么就要为此付出更多的机会成本。沉没成本是指再也回不来的成本。这是教会学生学会放手,适时止损。在互动过程中,学生谈到很多话题,如爱情、友情、投资等,他们逐渐意识到,很多事情做错了就要学会适时放手。

牡丹江师范学院法学院的国际经济法课程,通过大量运用专业理论,释放其中的思政元素,帮助学生实现思想升华。许多学生反映,专业课堂不仅让他们学会了专业知识,更明白了自己要怎样做人、怎样做事。

德育为先育人为本 加强教师队伍和课程建设

深化高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要始终坚持“德育为先,育人为本”的高等教育办学理念。“核心价值观,其实就是一种德,既是个人的德,也是一种大德,就是国家的德、社会的德。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坚持“德育为先,育人为本”的高等教育办学理念,内在要求就是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作为首要教育贯彻高校教育教学始终,贯彻到课堂教学的每一个环节,扎实做好课程思政建设。

做好课程思政的关键是教师。教师只有熟练掌握和运用思政元素,才能在专业知识讲授过程中触景生情,实现知识传授与价值引领相结合。这要求教师不仅要具备一定的育人能力,还得有明确的育人意识。教师的育人能力包括言传和身教两个方面。课程思政要在知识传授中实现价值引领,选择和把握思政元素融入授课环节的时机很重要。思政元素不是外加的,而是承载于知识体系之中的,教师只有具有扎实的学识基础,才能做到以专业知识为依托,根据教学需求随时找到联系点,创造更佳的教育。教育本身是一种以人影响人的活动,教师在教学与学术研究中表现出的认真负责、敬业精神,对学生起到耳濡目染的作用,会在学生心灵深处留下难以磨灭的痕迹。一个有理想的好老师,会给学生带来灵魂的净化。

教师要有自己的职业操守,时刻牢记自己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牡丹江师范学院法学院多年来一直强调专业课教师要有主动意识。教师的使命不仅是授业、解惑,更肩负着传道的重任。法学本来就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教学中不能用生硬、教条的方法说教,而要选择一些新的、学生关注的、能够引起他们共鸣的案例进行探讨,从而引导学生思考。

教学设计直接关系到专业课程知识和思政教学教育的效果,要让学生主动参与,其中涉及的一些知识要让学生自己去互联网检索有用信息,并积极开展讨论。在教学过程中,法学院教师选择有针对性的案例和学生进行探讨,比如世贸组织(WTO)争端解决机制下的上诉机构停摆事件,再比如中国和澳大利亚的农产品贸易问题,以及中国进博会、中美贸易战等。在探讨这些案例的过程中,不仅让学生掌握了专业知识,更进一步激发出学生爱国主义情怀和自强不息的精神。

法学院教师通过国际贸易中的信任危机理论,加强对大学生的诚信教育。信用证是国际经济贸易支付常见的方式,银行信用的介入,主要是因为交易方彼此不信任导致国际贸易的不变通。于是,大家选择了银行作为第三方,主要是由于彼此的信任危机。我们可以想象,银行的介入意味着交易方成本的提高,最终会体现在消费产品价格的提高上。自由贸易是人类的共同理想,因为那将带来整个人类社会的福利,对于消费者来说也是更优解:全世界好的商品,我们都可以自由选择。如果每家企业都保持诚信,那么将会给全球贸易带来多少便利。信任的基础是良好的商业信誉,是企业的良好诚信度。做人亦是如此。诚信是以小的投入成本迎来更多的收获,因为守诚信,会让一个人拥有更多的机会。我们国家一直以来都倡导诚实守信,通过专业课程,再一次教导学生把诚信作为立身之本。

课程与思政的完美结合是一门教育艺术,需要每一位教师认清自身肩负的育人职责,努力提高育人能力和意识。牡丹江师范学院法学院通过不断完善课程思政运行模式,挖掘课程思政育人功能,推动课程思政持续健康发展,全面拓宽思想政治教育内涵,有效提升学生综合素养,在大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教育实践中取得可喜的育人成果。

(本文系黑龙江省牡丹江师范学院教改项目【编号KCSZ-2020068】研究成果)

国际经济法学

当下,世界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国参与国际法治建设责无旁贷。在新形势下,由厦门大学陈安教授主编、施普林格出版社(Springer)出版的“当代中国与国际经济法”(Modern China & 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英文系列专著项目扎实推进、初见成效。

该系列专著项目的起源可追溯至2012年。当年,陈安教授的专著《中国的呐喊:陈安论国际经济法学》(The Voice from China: An CHEN on 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获得“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立项批准。当时国家社科基金的书面“专家评审意见”认为,这部英文著作对于海外读者全面了解中国国际经济法学者较有代表性的学术观点和主流思想具有重要意义。全书结构自成一体,观点新颖,具有中国风格和中国气派,阐释了不同于西方发达国家学者的创新学术理念和创新学术追求,致力于初步创立起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国际经济法理论体系,为国际社会弱势群体争取公平权益锻造了法学理论武器。

鉴于此,2013年初,陈安教授将这部英文专著全稿交由1842年创建、享誉世界的德国施普林格出版社在全球出版发行。该专著出版后,海内外学界纷纷撰文予以评论和回应,共同向世界传达中华学术正气和中华正义之声。

2013年底,《中国的呐喊:陈安论国际经济法学》(The Voice from China: An CHEN on 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由Springer出版社同时推出了电子版和纸质版。

鉴于该英文专著广泛的学术影响,施普林格出版社主动建议开展进一步的学术合作,邀请陈安教授主编题为(Modern China & 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的英文系列专著,遴选和邀请学有专长的中国学者围绕这一主题撰写创新性著作,提交该出版集团免费出版。2015年初,陈安教授应邀与施普林格出版社签订了长期的出版合同。

同年,武汉大学曾令良教授应陈安教授邀请,在其长期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撰写专著《当代国际法与中国的和平发展》(Contemporary International Law and China’s Peaceful Development)中文稿。遗憾的是,曾令良教授因病英年早逝,继而由其弟子张皎博士等承担翻译重任。2020年12月,该英文专著的电子版和纸质版由施普林格出版社同时出版发行。这是该系列专著项目的第一部力作,由两代学人“接力”完成,令人感佩。

2020年以来,该系列专著项目适时全面推进。迄今,与施普林格出版社正式签订出版合同的有张月姣教授的《我的人生路:我与中国国际经济法的发展》,黄惠康教授的《中国特色大国外交与国际法》,曾华群教授的《中国特色国际经济法》,周汉民教授的《中国特色世博会理论体系和实践体系》,孔庆江教授的《中国新外商投资法导论》,赵龙跃教授的《当代中国与国际规则—重构与创新》。此外,与施普林格出版社商签出版合同的还有学界后起之秀赵云教授、李万强教授、陈辉萍教授、韩秀丽教授、朱晓勤教授和蒋围博士等,还有实践领域专家何培华博士、赵德铭博士、张昕博士等,形成了“星火可以燎原”“长江后浪推前浪”的局面。

该项目实施得到了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Chinese Society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CSIEL)的全力支持。目前,学会正向国际经济法领域的专家学者发出邀约,撰写、推荐或自荐优秀书稿,积极参与该系列专著项目,共襄“发出中国学术强音”之盛举,为弘扬中华法学学术、增强中华法学学术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贡献力量。(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供稿)

来源: 光明网-学术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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