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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曹某为了报复情敌胡某,突然横冲到胡某的车前打算拦截胡某的轿车。交警发现后进行了劝诫,但是曹某执意不听,曹某的行为很快就引起了严重的交通阻塞。那么,对于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应如何处罚?
律师答疑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规定,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依照上述规定,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属于道路交通安全严重违法行为。“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是指行为人无法定职权而擅自拦截、扣留机动车辆的行为。所谓“不听劝阻”,主要是指不听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等有关执法人员的劝阻。这里规定的“不听劝阻”是上述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对于行为人虽然实施了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的行为,但能够听从交通管理部门等有关执法人员劝阻,对自己的行为及时加以改正的,则不构成这里规定的违法行为。对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罚款的同时,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