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有一儿一女,女儿学习优异,现在在某城市安家;儿子辍学比较早,现在在家务农。不久前,我们就赡养协议产生矛盾。因我想在农村生活,于是我主张由我儿子赡养我,我女儿只需每月按时向我支付赡养费;我儿子却希望我能到我女儿家生活,由他按月支付赡养费;我女儿对两种方式都持赞成态度。最后,我儿子违背我的意愿,强行让我搬到女儿家居住并按时向我支付赡养费。请问,我儿子这样做是否合法?
律师答疑
您的儿女订立的赡养协议违背了您的真实意愿,这种做法是违法的。我国《民法典》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可见,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那么,子女们履行赡养义务时是否能违背老年人的真实意愿呢?对此,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老年人同意,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赡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老年人的意愿。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所在单位监督协议的履行。”可见,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但必须征得老年人同意,并保证上述赡养义务得以履行。
您称您本希望在儿子家居住,但您儿子强迫您搬到女儿家居住,虽然他能够按月给付赡养费,但是此赡养协议显然违背了您的真实意愿,因此该协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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