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有用吗,会不会官官相护,法院信访有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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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有用吗能解决问题吗
信访一直是被拆迁人朋友们相对更容易接受和信任的维权方式,也是很多被拆迁人朋友普遍认为“成本”较低的一种维权途径。尽管我们说单一的信访很难真正强有力地对维权起到决定性作用,但它作为一种辅助手段,在应用得当的情况下,可以帮助我们提高在拆迁谈判中的地位,争取到更多的谈判筹码。
温暖人心的信访
遇到拆迁补偿不合理的时候,除了谈判协商之外,被拆迁人最常使用的途径就是信访、复议还有诉讼。其中信访是大家最常使用的,也是门槛最低花费最少的,只需要你带上干粮揣上交通费就可以直接出发就行了,所以我们很多拆迁户遇上拆迁麻烦,第一时间就想到去信访。
在解决群众实际问题方面,信访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因为很多情况下群众与政策之间并不存在根本性的矛盾,之所以气愤,很多都因为“不理解”。而在信访中,通过普及法律,耐心倾听与解释,很自然地促成了一次良性地沟通,原来“矛盾”其实只是“误会”,相互理解才是最重要的。
信访很方便,但它不万能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信访条例》中对信访处理方式的规定,信访也有“解决不了问题”的时刻。
首先,并非所有的信访都会受理,通过信访“告状”时,只能告有名有姓的行政机关。
条例链接:“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应当分别向有关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 ,信访机关是不予受理的。
其次,“告状”是否有理,是由“被告状”的单位进行自我监督。《信访条例》从原则上规定了信访事项要交给主管负责的单位来办理,比如拆迁补偿不合理这个问题上,拆迁款是由那个单位发放的,就交给这个单位来办理。信访的实质就是由拆迁方进行自我纠错,依靠党员干部们“为人民群众服务”的良知,改正自己的错误。
条例链接:“依照法定职责属于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工作部门处理决定的信访事项,应当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信访事项涉及下级行政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直接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并抄送下一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
最后,上一级政府有权监督责任单位对信访事项的受理,但这个监督仅限于要求下级进行“反馈”。条例链接:“对转送信访事项中的重要情况需要反馈办理结果的,可以直接交由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办理,要求其在指定办理期限内反馈结果,提交办结报告。”
避免错误信访浪费时间
现实中,有偶尔通过信访解决实际问题的案例,也大量能听到“信访拖延敷衍”的抱怨。其中有一部分是因为农民对信访制度的认识不足,史律师针对比较常见的几种错误信访方式进行介绍。
其一、越级信访白忙活。信访必须要找准上访的受理单位,其中只有本机和上一级这两级行政机关有权受理。越级上访被条例明确禁止,所以即使你辛辛苦苦找到高层领导,对方也是有力使不出,无奈的告诉你“按照法律规定不予受理”。
《信访条例》规定 “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提出;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理机关的上级机关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该上级机关不予受理。”
其二、适度信访,人身安全是首位。史律师在前面已经讲到了,信访会交给“责任单位“办理,所以农民在”实名举报“的时候,你所反映有问题的责任人员必定是知情的,这时候如果农民因为没效果而多次信访或者做出一些”极端“行为,会对自身的人身安全产生不利的影响。
其三、明确信访的目的,信访能追责,但不帮你“追钱“。如果下级单位中的工作人员涉嫌违法乱纪甚至是犯罪,要走纪检、监察、刑事侦查等程序追究责任人员。而这些程序都是独立的,与信访就“没了关系”。即使责任人员真的被追究,信访的“领导“并没有义务告知你,还需要信访人自己关注相关的监察和刑事程序。而这些程序的重点在于惩罚,与”补偿“又没关系,如果农民信访的目的在于要求合理补偿,相当于走了一大圈的弯路。
遇到征地拆迁不合理、不合法,应该及时咨询专业征地拆迁律师,收集证据、分析案情,为后期的维权做好准备。法律是解决问题最好的途径,单一的信访很难真正强有力地对维权起到一锤定音的效果,因此大家遇上拆迁问题,还是应当及时咨询专业的拆迁律师,这才是你提高补偿的保障。
老百姓信访有用吗
关键词信访
很多老百姓在发生了自己解决不了的难题时,喜欢去信访(上访),总觉得能遇到“青天大老爷”为自己主持“公道”,不花一分钱事情就解决了。
那么,事实真的是这样吗,信访到底管不管用呢,我们通过以下几个案例来看一下。
某村民小组部分村民反映,该组3.62亩耕地自2001年被征收后,未支付被征地村民任何费用,也未对他们进行农转非安置。经查,当初征地时,用地单位已支付了全部费用,并办理了出让手续,但征地款被村里挪用修建办公楼。
后因村民上访,镇上多次想为被征地村民重新调整土地,但未果。在其后的诉讼中,法院驳回了村民们农转非的诉讼请求。国土资源局认为,当初征地时,该组人均耕地已不足0.4亩,不可将调整土地当成一种安置方式,法院的判决存在错误。但镇村认为,即使法院判决有错,也应以判决为准。
调解过程中,村民不断越级上访。为彻底解决这一问题,国土资源局向省厅写了请示报告。经领导协调,镇政府对14个被征地村民实行一次性货币安置,彻底解决了这一问题。
一、案件事实清楚。
调查结果与事实相符,且村民被征地后确实没有得到安置,按照我们老百姓的说法就是“占理”。
二、走了其他正规的争议解决途径。
例如诉讼,诉讼之后还解决不了,信访起到了作用,最后成功解决。
案例一:有罪的人还敢上访,自投罗网!
徐某因其在永康市当地政府土地返还等事项上不合理的过高诉求未能得到满足,多次前往北京、江苏徐州等地进行上访,扰乱社会正常秩序。公安机关对徐某的违法问题进一步调查后发现其更多的违法事实,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2019年4月,永康市公安局以涉嫌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组织卖淫罪依法对徐某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移送审查起诉中。
案例二:激进方式害了别人更害了自己!
应某某、李某某夫妇为获取高额的不合理赔偿,多次在建筑工地以站在挖机前方或履带上、在建筑工地内搭建帐篷并在帐篷内值守等方式连续多次阻挠该工地施工方正常施工作业,致使施工方未能按进度完成工程。
2019年6月,永康市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依法对应某某、李某某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通过以上两个案例可以窥见,他们的上访不仅无效,还把自己“送”了进去,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点:
一、信访动机不纯。
以上两个案例中,当事人信访的原因都是想要获取不合理的高额补偿,但请记住贪心不足蛇吞象。
二、之前就有污点的人。
这种就是上访人本身就存在问题,经不起调查研究和事实检验,真乃“偷鸡不成蚀把米”。
三、方式激进。
上访也是需要时间调查研究认证的,不是递上“御状”就相信你的,如果真的这么容易,反而给了一些有不轨心思的人以可乘之机。如果这部分上访者没有耐心,采取过激方式引起关注,那结果可能会得不偿失。
信访有用吗?通过几个案例可以窥见一斑,征收拆迁遇到问题,不要只使用“上访”这一种方式,因为上访处理时间较长,不要盲目上访耽误了诉讼时间,失去了法律维权的机会。
网上信访有用吗
无论民事案件还是刑事案件,一旦到了申诉的地步,走起来都非常难,有时候提交完材料,甚至两三个月没有消息,这时,人们都就会想到信访。
一个案子,要想得到解决,唯一的办法就是法院撤销原判决并改判,否则都不叫案子解决了。那么可以知道,能够撤销判决的机关,就只有法院。我们申诉案子的时候,主要就是上级法院和检察院,道理很简单,上级法院有权撤销下级法院的判决,检察院可以抗诉法院重审,最终都可以改变判决。那么很明显,信访不在此之列。
信访局,实际上只是一个协调机关,作用主要是缓和矛盾的,司法权是独立的,即使信访局有权利,也不能改变判决。因此,要想真正翻案,最直接有效的办法,只能是根据法律,找到案件的突破点,从事实和法律的角度,写材料打动上级法院或者检察院,以维护自己的合法诉求。
不过,信访也不是完全没有作用。当一个案子,走了所有能够申诉的法律途径,自己的诉求依然没有得到解决,那么此时,就可以考虑信访了。因为是协调机关,信访局从中协调,最后也是可以拿到一定补偿,当然,这个补偿不是以翻案为基础的,只是一个人道行的补偿。比如,息诉罢访协议,很多人可能没听过,在案子得不到解决时,会有这样的补偿存在。
案子要想得到解决,最好的办法,一定是依据法律,按照程序申诉,一般是要大家肯坚持,最后都能有好的结果,这些途径都用完了,没办法了,此时可以考虑信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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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省里信访有用吗
有的网友说是国家信访局的外面排了好长的队,上访的也确实比较辛苦,需要从很早就起来排队,可能排上队了但是等到轮到自己的时候有可能下班了,因为排着队的人也是人山人海,有的人去国家信访局那一定是有很大的冤屈,否则不可能到了国家信访局那儿去上访,可是去那儿上访得想想能不能有效果。
费了半天的劲到北京以后住宿吃饭都得花钱啊,如果是外地的要到北京没有亲戚朋友照顾的话,那又得住旅馆还得花钱,吃饭也要花钱,北京的消费可是挺高的,还有去北京和回老家的来回的路费,算下来可是不小的费用,除非是有特别大的事件有很大的经济利益,如果是没有很大的经济利益的话,那跑这一趟就为了出口气的话,是不是有点不值。
再说了即便是到了国家信访局把材料递交上去了,但是要解决问题始终还是要靠地方来解决,现如今要是有问题想要反应的话,其实也不只是这种现场信访的方式,也可以通过网络或者是邮寄的方式来反映问题,包括从纪委的渠道或者是信访局的渠道都可以从网上反映,还可以拨打当地的12345,这些都是一些可行的渠道,当然这些渠道不一定能够解决问题,所以有的人就想到了去国家信访局。
当然国家信访局可能也会对当地有所震慑,但最主要的是要解决问题不会产生太多的成本,所以还是要考量一下去一趟到底是划不划算啊,如果你去了花上了路费住宿费再加上吃饭的费用,问题没有任何的进展,这样下来的话耗费的精力是很大的,而且金钱耗费很大,好像是得不偿失,所以维权这个事儿也得仔细的想想,是不是也不能头脑太过于冲动了,考虑一下怎么样成本更低一些那更好吧,毕竟老百姓承受不了,付出精力钱财,最后还不一定能有什么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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