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社保咨询电话,镇江社保中心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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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社保局
针对待遇领取人员基数大、分布广、跨地域流动大等情况,江苏省镇江市社保中心深入推进社保业务数字化转型,加强与医保、民政、卫健等部门的数据共享力度,利用人社数据资源库进行内部数据比对,由系统直接确认待遇领取资格,实现多层级、全覆盖静默认证,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目前,多部门数据比对通过率超90%。
为了提高民众知晓率,镇江市社保中心通过“镇江发布”微信公众号、“镇江人社”微信公众号、报刊电视等平台,发布手机操作指引,并利用短信提示、电话通知等方式实现精准找人。同时,镇江市社保中心在润州区万科社区、镇江经开区为民养老服务中心等地开展“‘镇’心社保 共享美好”宣传服务活动近80场,为群众提供现场认证服务。
为拓宽办理渠道,线上,镇江市社保中心联合江苏银行镇江分行推出社保业务“视频办”服务,市民可通过“江苏智慧人社”APP或支付宝、微信“江苏智慧人社”小程序在手机上自助完成资格认证;线下,镇江市社保中心保留街道(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社区(村)便民服务站、“就近办”银行合作网点等人工认证通道,并为身患残疾人员、行动不便老人等特殊人群开展上门认证服务。
镇江市社保中心通过“线上+线下”融合、“政务数据+商业数据”融合、“数字赋能+人文关怀”融合,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建立应用场景、突出多跨协同,积极构建“协同融合、精准识别、主动告知、惠民有感”的认证服务体系。
镇江社保缴费标准2025
@镇江人,注意啦!
镇江市社保中心发布两条提醒
一起来看
01
逾期未完成社保资格认证的人员
需尽快认证
社保待遇资格认证是维护社保基金安全、保障参保群众权益的重要措施。今年以来,市社保中心深入开展社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服务,通过数据比对、自助认证、社会化服务等多种方式,目前市区企业退休人员资格认证率达99.97%,城乡居保资格认证率达98%。
对于到期未认证人员,市社保中心今年共发出认证提醒短信21523条、提醒信件6354封,同时联合街道社区(乡镇)为行动不便等特殊人员提供上门认证服务,但目前仍有少部分长期暂停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无法联系。
为此,市社保中心提醒,根据人社部《关于印发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07号)文件规定,按照“递延认证”的方式,市人社部门将对已超过一个认证周期(大于12个月)未进行待遇资格认证的人员暂停养老待遇,未进行资格认证人员需尽快主动认证。
认证方式共有3种。市民可手机登录“江苏智慧人社”APP搜“待遇资格认证”完成自助认证;或携带身份证前往就近的街道、社区或各区设人社服务大厅现场认证;也可关注微信公众号“镇江人社”,通过“镇江人社”公众号上“掌上大厅”-“视频办”-“退管服务”-“退休人员资格认证”,与工作人员直接面对面连线进行资格认证。
逾期仍未进行资格认证或大数据比对未通过的,2024年11月将暂停发放养老保险待遇,暂停后完成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将在完成认证后的次月恢复发放待遇并补发。
02
企退人员请注意!
免费健康体检将于11月30日结束
2024年镇江市区企业退休人员免费健康体检已开展近半年,并将于11月30日结束。日前,镇江市社保中心提醒,符合体检条件的企退人员需尽快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前往就近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约登记,并在约定时间完成体检。目前,市区共预约1.6万人,登记1.3万人。
据了解,市区(含丹徒区、京口区、润州区、镇江经开区、镇江高新区)64周岁(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及以下企业养老保险退休人员,每两年可参与一次免费健康体检。(2023年已参加过的体检人员今年将不再参加企业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免费健康体检。)
退休人员可手机下载“江苏智慧人社”APP—“老年人服务专区”—“企业退休人员体检预约”模块做好预约登记,也可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到就近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约登记,并在体检预约时间当日持省社保卡、身份证,到预约体检医疗机构刷卡登记参加体检。
体检项目包括体格检查(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能力判断、体温、脉搏、呼吸、血压、身高、体重、心脏、腹部);血常规、尿常规、血糖、血脂(甘油三酯、胆固醇);肝功能(谷丙、谷草、总胆红素)、肾功能(血尿素、肌酐);心电图、B超(肝、胆、脾、胰)。因为要进行血液和B超检查,体检当天不要吃早餐,体检结束后由医院免费提供早餐。年老体弱或行动不便的老人须由家人陪同参加体检。
来源:今日镇江(曹逸 古瑾)
镇江社保基数
灵活就业人员
今年有哪几档缴费标准可选择呢?
哪些群体可单独参加工伤保险?
城乡居保如何办理参保手续呢?
别急!
小编准备了一份参保指南
快快收好!
01
用人单位和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02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热点问题
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2023年度,全省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标准暂按24042元/月、4494元/月执行。
缴费基数是单位和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计算标准,也是核发社保待遇的重要依据。少报、漏报缴费基数既违反国家规定,也会直接降低职工养老、工伤、失业等各项待遇水平。
03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缴纳)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023年度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分为十二档,按照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20%缴费。
月缴费工资基数和月缴费标准依次为4494元(898.8元)、6000元(1200元)、7000元(1400元)、8000元(1600元)、9000元(1800元)、10000元(2000元)、12000元(2400元)、14000元(2800元)、16000元(3200元)、18000元(3600元)、20000元(4000元)、24042元(4808.4元),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自主选档缴费。
04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
参保人员
具有本市市区(指京口区、润州区、高新区、镇江新区)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均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参保手续
符合参加条件且自愿参保的城乡居民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或者由申请人在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江苏智慧人社APP进行网上申报。缴费在区经办机构的税务窗口,按自然年度缴纳,每年缴费一次或在银行办理代扣手续。
缴费标准及政府补贴
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标准为每年100元、300元、600元、10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7个档次。选择100元档次缴费的参保人,可享受30元政府缴费补贴;选择300元、600元、1000元缴费档次的,按所选档次的10%享受政府缴费补贴;选择2000元及以上缴费档次的,享受200元政府缴费补贴。
05
哪些群体可单独参加工伤保险?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
用工单位招用的已经达到或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年龄不超过65周岁、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就业人员。
实习生
年满16周岁,由实施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技工院校、中高等职业学校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集中统一安排学期性顶岗实习的学生。(一次性征收)
非全日制劳动者
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多重劳动关系劳动者
职工(包括非全日制劳动者)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已按照全日制用工参加社会保险的,其他用人单位可为其单独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手续。
基层快递网点快递员
已取得邮政管理部门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具备用人单位主体资格的基层快递网点,可直接为快递员办理优先参保。在邮政管理部门进行快递末端网点备案、不具备用人单位主体资格的基层快递网点,由该网点所属的具备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资质和用人单位主体资格的企业法人代为办理优先参保,原则上在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地办理参保,承担工伤保险用人单位责任。
06
社会保险业务办理渠道
一、“线上办”渠道
1.登录“江苏人社网办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在首页根据业务需求选择相关入口;
二、“线下办”渠道
镇江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地址:
镇江市社保中心
运河路100号苏南人力资源市场一楼人社综合服务大厅;
京口区社保中心
京口区京口路18号;
润州区社保中心
润州区御桥巷1号;
丹徒区社保中心
丹徒新区广场西路159号;
镇江社保新区办
赵声路398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市人社综合咨询服务热线:12333
来源:镇江人社
镇江社保缴费基数2025
关
注
注意啦 注意啦
大家都非常关心的养老保险
最新动态来啦
事关退休工资发放、退休手续办理
以及机关事业单位
养老保险待遇发放
中大家比较关心的一些问题
资料图 / 图片来源:今日镇江
个个都是“干货”
镇江人,赶紧告诉咱爸妈
01
明年起
镇江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
改为每月15日发放
关于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改为每月15日发放的通告
企业离退休人员:
近期,省政府出台《关于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意见》(苏政发[2020]45号),要求全省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省人社厅、财政厅明确,从2021年1月起,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含离退休人员以及享受定期遗属抚恤金人员)发放日统一确定为每月的15日,各地不得自行提前或推迟发放时间。敬请各位退休人员理解,并请相互转告。
镇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0年11月10日
02
如何办理退休手续
企业人员
企业即将退休人员一般是在生日当月退休,审批办理时间每月10日到月底(最后一个工作日停机不办理)。
1.参保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2.参保职工个人档案(96年以后参保的不需要档案资料)、在职转退休停保证明、养老保险手册(有的必须要带)。
3.镇江市正常退休(职)、因病领取生活费申报表。
4.退休申报公示通知(单位盖章)、单位公示证明书(单位盖章)、表格可以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下载。
地点:市运河路100号一楼综合服务大厅社保窗口(市直参保的),京口区参保的在京口区人社局(京口路18号)、润州区参保的在润州区人社局(御桥巷1号)、丹徒区参保的在丹徒区人社局(丹徒新城广场西路159号)、新区参保的先到新区人社局(赵声路398号),然后由新区人社局判断是否要到市直进一步办理。
没有工作单位的(灵活就业人员)
(1)养老保险已缴齐:在退休生日当月10日到月底(最后一个工作日停机不办理),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保卡、原始档案(有原始档案的人要带)到各区参保中心(若在各区参保的)或运河路100号苏南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办理(在市区参保)。
(2)养老保险未缴齐: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缴纳满15年的,目前没有补交政策,请至社保中心柜台咨询。
03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发放
有关问题解答
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省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5〕89号),以及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苏人社规〔2016〕1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发放有关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0〕213号)等文件规定,现就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发放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Q1
机关事业单位“中人”指哪些人?
按照国务院和江苏省统一部署,我市已从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中人”即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他们不再执行原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费计发办法,而是实行与个人缴费挂钩的新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同时强制建立职业年金。
Q2
改革后退休人员如何领取基本养老待遇?
机关事业参保人员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并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退休手续后,由所在单位到社保经办机构核定待遇。社保经办机构从核定的待遇领取时间起,委托银行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
各参保单位应切实担负起本单位退休人员的人事管理职责,密切关注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的发放情况,对退休人员状况变动、银行卡注销变更、养老保险待遇未发放到位等情况,及时与社保中心机保科联系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待遇发放工作正常进行。
Q3
养老保险待遇发放失败的怎么处理?
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待遇发放时间统一为每月15号。新办退休人员当年领取养老保险临时待遇,次年核定发放正式待遇并补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为保证养老金待遇发放成功,退休人员应激活社保卡金融功能,所属银行见本人社保卡左上角。
因退休人员基本信息和待遇发放银行卡信息出现错误,或因相关信息变动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导致养老保险待遇多次发放失败的,在原参保单位和退休人员申报变更前,经办机构可将相关待遇费用划拨至参保单位,由参保单位代为发放。
另外,参保人员去世后因注销银行卡等导致相关待遇无法发放的,经办机构可将相关待遇费用划拨至参保单位,由参保单位发放给参保人员的继承人。
Q4
改革后还执行原加发基本退休费的政策吗?
根据江苏省实施意见,对2014年10月1日后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有重大贡献的高级专家等荣誉称号的参保人员,在职时给予一次性奖励,退休时不再提高基本退休费计发比例,奖励所需资金不得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对2014年10月1日前已获得此类荣誉称号、2014年10月1日后退休的参保人员,退休时给予本人一次性退休补贴,资金从原渠道列支。其他符合原有加发基本退休费情况的参保人员,按照上述办法处理。
Q5
改革后如何落实丧抚费待遇?
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苏人社规〔2016〕1号),参保人员和退休人员死亡后的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和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暂不在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由所在单位负担,单位经费有困难的可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补助。
原单位应在参保人员去世当月,及时到经办机构办理人员减少和待遇停发手续,并在相关手续办理结束后再支付去世人员的丧葬抚恤费。因参保单位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养老保险待遇虚报冒领的,由参保单位负责追回。
Q6
如何查询参保及待遇情况?
我市已与省系统实现省市数据对接,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通过以下途径可查询个人参保及待遇情况。
1.“镇江智慧人社”网站(https://5a.hrss.zhenjiang.gov.cn)或手机APP。具体流程:注册个人账户,通过实名认证,登录后点击“查询”-“社会保险”,在职人员找到“省机关事业保险缴费信息查询”模块,退休人员找到“省机关事业保险待遇领取信息查询”模块,点击进入后查询个人相关信息。
2.江苏银行手机银行APP。具体流程:登录江苏银行手机银行,首页下拉找到“服务专区”-“江苏人社服务”,点击下方“机关保险”-“机关养老保险服务”,进入“查询”后,支持对于参保人员缴费明细、待遇人员发放明细、待遇核定表、待遇发放告知单的查询。
政策咨询:人社服务热线12333
业务咨询:
市本级(镇江新区):85340097、85342989
京口区:89980332
润州区:81988358
丹徒区:80896080
丹阳市:86926836
句容市:87329512
扬中市:88332437
镇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0年11月
@镇江人,
别忘了转告父母!
综合:镇江人社、镇江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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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金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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