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相关问题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华一慕

1、未成年犯罪记录封存的适用条件?

①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

②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

2、封存后的未成年犯罪记录能否被查询?

原则上:人民检察院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封存的犯罪记录,并不得提供未成年人有犯罪记录的证明。

例外:①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②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

3、封存的犯罪记录在什么条件下会被解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被封存犯罪记录的未成年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对其犯罪记录解除封存:

①实施新的犯罪,且新罪与封存记录之罪数罪并罚后被决定执行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②发现漏罪,且漏罪与封存记录之罪数罪并罚后被决定执行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4、曾在未成年时犯罪(犯罪已封存),之后未再触犯刑事、行政处罚,有需求时能否从相应机关处开具无犯罪证明?

从立法上看: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等相关规定,“被封存犯罪记录的未成年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申请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出具”,故可以直接向有关机关申请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但从司法实践上看:因各地对该问题的具体规定可能存在不同,且实践中对该问题的处置尚存在争议,故建议对此有需求的小伙伴可以具体咨询当地负责办理的机关。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条 【前科报告制度】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免除前款规定的报告义务。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七十七条 对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二百八十六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四百八十二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后,对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生效判决、裁定由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同级人民检察院依照前款规定封存犯罪记录时,应当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第四百八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拟封存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案卷等相关材料装订成册,加密保存,不予公开,并建立专门的未成年人犯罪档案库,执行严格的保管制度。

第四百八十四条 除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以外,人民检察院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封存的犯罪记录,并不得提供未成年人有犯罪记录的证明。

司法机关或者有关单位需要查询犯罪记录的,应当向封存犯罪记录的人民检察院提出书面申请。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七日以内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

第四百八十五条 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后,没有法定事由、未经法定程序不得解封。

对被封存犯罪记录的未成年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对其犯罪记录解除封存:

(一)实施新的犯罪,且新罪与封存记录之罪数罪并罚后被决定执行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二)发现漏罪,且漏罪与封存记录之罪数罪并罚后被决定执行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第四百八十七条 被封存犯罪记录的未成年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申请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出具。需要协调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为其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予以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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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犯罪记录封存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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