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属于哪个部门管辖范围,城管属于国家公务员吗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邹思璇

城管属于哪个部门管辖范围,城管属于国家公务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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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属于哪个部门管

城管指的是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工作人员,而这个行政执法局属于事业单位,不过在城管队伍中,也并不全是事业单位编制。

总体来说城管队伍大概分为三类人员,首先就是城管局中,由国家进行统筹管理的公职人员,比如正副局长、大队长、科长等相关领导层员工。

他们通常都是军人转业而来,一般不会穿城管制服或轻易外出现场。

其主要工作职能就是统筹协调,在办公室里下达命令,属于行政编制并享受公务员福利待遇,薪资同样也是城管局中最高的。

其次第二级就是正规普通的城管队员,说普通是因为他们比领导层低一级,虽然平时跟领导层一样不会出现场。

但像查处违章建筑这样的大事,他们也会下到一线。

同时这一级队员也装备有正式的工作服、钢盔、防刺背心和对讲设备。

而说他们正规,是因为这些人都是通过地方事业单位考试进来的,妥妥的事业编制人员。

他们虽然年龄小、数量少,但是普遍文化程度较高,级别也和同地区其它事业编制人员差不多,薪资也与警察队伍基本相同。

至于最后一类,就是城管行政执法大队中的协管员,他们既不是公务员也没有事业编制,只是各地方劳务公司的派遣人员,也就是我们口中所说的临时工。

他们可以是企业的失业员工,也可以是文化程度尚可的社会人员,而我们平时在街上随处可见,风光无限的一线城管队员就是他们。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虽然他们也有制服,但和正规城管队员的服装还是有差别的,而像头盔、背心和对讲等设备他们也没有。

另外这类人群的福利待遇和薪资,相比于前两者也普遍较低。但需要注意的是,他们的人员数量却占据了整个城管队伍的90%以上,属于外出执法队伍的中坚力量。

因此当看到城管和商贩起冲突后,一看处理结果基本都是临时工,以至于大家都觉得执法部门在甩锅。

事实上不能说完全都是协管员所为,但通过人员占比来看,临时工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

总之如果把城管队伍中领导层比作帅的话,正规的城管队员就是将,数量最多的协管员就是兵。

城管的薪资待遇如何?他们的职责范围又有哪些?违章车辆他们能不能管?

其实对于城管队伍中领导层的公务员、事业编制的城管队员,以及大量的协管合同队员,他们三者之间的薪资是不一样的。

比如坐在办公室下达命令的公务员,薪资由基本工资、薪级工资、特殊津贴和绩效工资构成,总水平大概在每月5000到6000元之间。

福利待遇自不必提,通常都是按照正常公务员的水平走。

而行政执法中队的事业编员工,本科毕业基本工资在每月3000到4000元之间。

另外像五险一金、节假日带薪休假,以及年终奖他们也会有,全年收入大概会在6到7万之间。如果遇到当地开展大型保障活动,可能还会有额外奖励。

至于城市协管员,他们的工资相对最低。

队伍一般也分为实习期、考核期以及正式录用。薪资分为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总量大概维持在每月2500到3500元之间。

此外每年也有所谓的工龄工资递增,只是会有一个上涨封顶线,不过城市协管员通常只缴纳3险或5险,一般没有1金。

但需要注意的是,地区不同他们的福利待遇也不尽相同,总之都是维持在一个不高不低的水平。

也就是说对于这份工作,既不会让人垂涎三尺,也不会有人拒之门外,毕竟普通协管员渴望转正稳定,正式员工想要升职加薪,高层领导又希望安然退休或跳往它处。

而说到城管的主要职责和权利,可能会超出常人的认知范围。

我们通常认为,他们只管理小商小贩的占道经营,其实除此之外,城管还要负责城市卫生、道路清洁、非法广告,以及所有公共场所等,牵扯城市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

同时像道路建筑、广场公园、乱搭乱建等,城市建设工作的监督维护,也是他们的职责范围。而我们平时所经常听到的市容市貌管理,指的就是这一项。

另外他们还会负责交通秩序的管理和维护,比如处理违章停车、横穿马路等交通违法行为。

不过说到处理违章停车这一点,城管是没有执法权的。他们只能采集违法信息,然后上传至交管部门进行处罚。

城管没有执法权,为何却总能没收摊贩的经营工具?而他们两者之间,时常发生冲突又是为什么?

2023年6月13日晚,四川内江东兴区6名城管巡查人员,与流动商贩钟某两兄弟发生争执。

随后商贩倒地,大批群众围拢而来,场面逐渐失控。

紧接着内江公安局局长亲临现场,在用扩音喇叭现场呼喊后,事件才得以平息。

据官方通报:事件起因是钟某两兄弟未听城管劝告,在其他商贩都已驶离的情况下,仍然无动于衷继续占道经营。而在城管队员没收商贩经营秤时,双方发生抢夺争执。

那么问题来了,城管是否可以没收商贩的东西?

据《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第29条规定:城管对已经扣押的物品,要进行妥善保管,不得擅自使用或损毁处置。

如果查获物品涉嫌违法,那么将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也就是说城管在工作时,是可以对违法摊贩的经营工具,进行没收暂扣处理的。

但前提条件是:

首先城管要出示带有印章的《暂扣通知书》,并注明有当事人接受处理日期等信息。

其次就是有执法人员签名的扣押物品清单。

可如果没有这两样东西,摊贩是可以拒绝的,也有权选择拨打12345,或12319对城管的执法行为进行举报。

那么既然规章制度清楚且不复杂,却为何总是发生城管与商贩冲突事件?

首先就是执法手段太过简单粗劣

与城管发生冲突的商贩,通常都会存在一些违法行为,这一点毋庸置疑。

但执法者的执法行为,就真的合规合法吗?

暂且不说对老年人、残障人士等弱势群体,是否存在过暴力手段,作为执法部门,即使他们有不对的地方,执法手段是不是也该多点包容、耐心和理解?

其次就是城管队伍编制混乱不堪

试想一下如果没有临时工,城管队伍中都是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他们还会为了摊贩的一盒烟,赌上自己的大好前程吗?

又或者说还会在光天化日之下,一帮公务员成群结队的和摊贩之间发生冲突吗?

想来但凡是公务员编制的城管队伍,无论在哪个城市,他们和摊贩起冲突的事件都会比较少。

当然造成这种怪象的原因还有很多,短时间内很难得到有效解决,它需要多方参与配合监督才会有成效,否则说的再多,也都是空话。

城管属于哪个部门下属单位

全称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城管,在大多数人眼中就是管理小摊小贩的工作人员。

再加上由于之前在城管队伍的建设历程中,出现过大量聘用“临时工”等没有执法权的人员,并造成暴力执法等违法违规的现象出现,使得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对城管留下了非常不好的非专业印象,甚至会觉得城管有点“拿着鸡毛当令箭”的感觉。

但城管其实是正儿八经的政府行政机构之一,通俗的来说就是公务员单位,并且拥有行政执法范围内的行政执法权和行政处罚权。

那城管执法人员是公务员吗?

不全是,理论上正式工作人员属于行政执法类公务员,通过严格的公务员考试进行招考,并在通过后接受正规培训,再按照相应执法队的人员编制进行调配安排。

不过在实际情况下,城管的正式工作人员,都是按照事业单位编制进行招考的,通过后享受地方行政事业编,当然一般局领导等相对高级别的工作人员都是属于公务员编制。

目前城管也依然存在非编制内的工作人员,不过已经不太会有之前非常随意的“临时工”,而是相对正规的合同制协管人员。

城管人员的待遇究竟如何?

城管薪资水平根据公务以及事业编制的相关规定执行,其实并不高。而且由于其单位属于各级政府管辖,福利待遇等自然和各地区的财政状况以及薪资水平相挂钩。

不过一般正常的本科毕业工作人员,基础薪资也就在各地普通水平,更多的待遇优势是在其他各项福利上。不过即使是这样,由于城管的管理范围大,涉及的管理事项多,工作人员也一直处于短缺的状态,所以也就催生了所谓“临时工”和城管协管人员的出现。

对于这部分不被纳入编制的人来说,不仅因为工资待遇相对较低,容易在工作过程中发生吃拿卡要,而且面对繁杂的任务,也容易出现态度不好,引发冲突等情况。

城管除了驱赶小摊小贩,还有哪些城市管理任务?

城管涉及工商、环保、交通和水务,以及食品药品等多个方面的行政管理和行政处罚。不过所管辖的具体项目都是与城市管理相关的部分。

比如车辆在路边违停可能收到的罚单就有两种,一种是交警从道路交通安全法层面对交通违法的处罚,一般不仅要罚款,而且还要对司机的驾驶证进行计分处罚。

而如果是城管贴出的罚单,则是从占用城市道路,影响城市管理的范畴予以处罚,虽然依据的法规依然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或各地的地方交通法规,但从城管这里进行的处罚则不计分。

城管执法与多个部门形成交叉,不会产生冲突吗?

一般不会,比如城管在工商行政管理上虽然针对的是无照经营,但主要是针对户外公共场所,也就是俗称的小摊小贩。

在环保和市容卫生方面主要针对的是城市施工扬尘污染、噪音污染,和餐饮行业的占道经营,烧烤油烟污染等问题,以及各种焚烧垃圾产生烟尘污染的行为。

还有水务管理主要是涉及对城市河道倾倒垃圾、废弃物等行为进行管理处罚。

那城管除了管理处罚相关违法行为,还有其他什么责任吗?

城市市政管理和城市绿化等基础设施的管理,很大一部分也由城管负责。

比如路灯、花坛和窨井盖以及人行道、路侧石等市政设施,和城市街道边的绿化植被等,在受到损毁或因老旧需要维修时,都需要城管经过管理,并委托相关的养护维修单位进行维护。

而且从城管的发展历史就可以发现,其最早就是和各种城市建设息息相关的。

城管最早是从什么机构演变而来的,为何与城市建设密切相关?

城管早期源于城建监察,在1996年之前经历了从城建监察大队到城市管理监察大队的演变,不过主要管理内容还是城市建设相关的市政、环卫和绿化以及城市规划等相关内容,比如最典型的就是查处违建。

在1996年我国的行政处罚法颁布之后,城建管理监察演变为更加综合的城市管理监察,并最终发展为如今的城管。

城管是归哪个部门管理

城管属于什么单位?执法权有多大?是否有权强拆房屋?

在征地拆迁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城管活跃的身影,甚至直接将房屋进行强制拆除,那么实际上城管属于什么单位?是否有权强拆房屋呢?下面,我们来进行具体分析。

下面,我们具体来看一下城管具体是公务员编制还是事业编制?

其实,城管一般属于事业单位,城管的工作人员属于事业单位编制,但是城管的高层领导,一般是公务员编制,此外,还有城管协管员是属于临时招聘的,不属于事业编制。

那么,城管的执法权限有多大呢?是否有权强拆房屋的权利呢?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也就是说,城管不能自己擅自进行强制拆除房屋,必须经过县级政府的责成,才能强制拆除违法建筑。

所以说,如果没有经过县级人民政府的责成,城管进行的强制拆除房屋行为行为,那么一定是违法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强拆行为违法,对于自己的损失要求行政赔偿,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说,在面对城管的强拆时,不要慌,在保证自己安全的情况下,保存强拆的证据,然后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城管是哪个部门

近期,网上关于取消城管机构的呼声,是一浪高过一浪,俨然成了网络热点。可政府始终没有任何部门给出明确的答复。那么,这个至今未有取得人民代表大会决议审定的组织,还能继续多久呢?带着这个疑问,就把城管部门建立的前世今生展开说明一下吧。


城管全称为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自1997年5月由北京市宣武区作为全国试点,成立了北京宣武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开启了城市管理集中行政处罚工作。至2003年1月正式成立,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局,开始城市行政管理的工作。2013年更名为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

漂亮气派的城管办公大楼


客观的讲,在咱们的大街小巷,城管队员们的身影常常可见,然而,不可否认的是,近年来关于取消城管部门的讨论也始终出现在网络上。不可否认城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确实出现了一些问题,个别执法人员存在执法方式粗暴,简单,不负责任的事件发生。这些事件经媒体曝光后,引发了老百姓的不满和质疑。但是,我们不能因噎废食,认为取消城管部门就能解决所有问题了。


城管队员们工作中

城管部门的存在有着其重要的意义,他们也在全力维护着城市的秩序,管理着流动摊贩们随意占道经营,违规搭建,影响市民生活等等行为,若没有城管队员们辛勤的付出,我们的城市必然会出现混乱,市民的正常生活将受到严重的影响。要想有整洁有序的街道环境,包括督促商户,门前三包的落实,清理小广告等等,这些都应该离不开城管队员们的工作付出。在对城市管理方面起到了关键作用。为城市能持续有序的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对占道经营进行驱离


试想一下,如果,贸然取消城管部门的话,我们的城市可能会陷入一片混乱,城市原有的平静势必被打破,环境卫生也必将不堪。老百姓们将无法容忍。然而,我们的城管部门更反思自身的一些不足,改掉一些自身的坏习气,加强队员们的思想道德培训,提高工作水平和素质,做到文明执法,规范执法,不忘为人民服务的初心,使命。本着服务人民为原则,切实履行一个合格的城管队员使命与责任。


城管队员们在帮助环卫人员做力所能及工作

总之,取消城管部门要统筹安排,不可盲目。我们应该正确看待城管部门的作用和价值,在政府领导和市民的监督指导下,相信城管部门会不断改进工作,作风,不断的提高为人民服务思想作风,必然会赢得老百姓们的认可与热爱。同时我们大家也应该给予理解和支持,为共同建设好我们自己的城市努力吧!

美好的城市靠人民共同努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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