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赠支出的扣除标准是什么,捐赠支出纳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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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赠支出计入什么科目
南都讯 记者杨文君 发自北京 3月26日下午,财政部率先公开2025年部门预算,其2025年度收支总预算995677.95万元,较上年有小幅增长。
财政部部门预算显示,财政部2025年度收入预算995677.95万元,支出预算941843.79万元。
南都记者关注到,财政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严控一般性支出。同时坚持有保有压,优化支出结构,合理保障国际组织股本金、财政监管业务等重点支出需求,这也体现在一些支出项目金额的变化上。
财政部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464.99万元,比2024年减少235万元,下降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3715.91万元,主要用于多双边财经交流与合作及国际组织会议支出、出国谈判及工作磋商支出、境外业务培训支出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14.21万元,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1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89.21万元,主要用于部分单位更新公务用车及各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134.87万元,主要用于外宾接待和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财政部2025年预算数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较为明显的项级支出科目为国际组织捐赠,2025年预算数为447662.32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57339.64万元,增长14.69%,主要原因是:向世界银行所属国际开发协会(IDA)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的捐款增加。按照支出功能分类,国际组织捐赠方面的支出规模较大,主要是:国际组织捐赠,2025年预算数为447662.32万元,占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66.54%,主要用于以我国政府或财政部名义,向国际组织的认捐、救灾、馈赠等方面。
捐赠支出按税收规定计算的扣除限额
9月5日 中华慈善日
每年的9月5日是中华慈善日,今年9月2日至9月8日,上海围绕“慈善,温暖一座城”主题举办“上海慈善周”主题活动,这也是《上海市慈善条例》自2021年施行后上海第三次举办“上海慈善周”活动。
申税
小微
申税小微对这些政策进行了梳理,今天,就一起了解下公益捐赠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吧!
01
企业捐赠
1
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在政策执行期限内,目标脱贫地区实现脱贫的,可继续适用上述政策。
企业同时发生扶贫捐赠支出和其他公益性捐赠支出,在计算公益性捐赠支出年度扣除限额时,符合上述条件的扶贫捐赠支出不计算在内。
3
对企业、社会组织和团体赞助、捐赠杭州亚运会的资金、物资、服务支出,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全额扣除。
02
个人捐赠
个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向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的捐赠,发生的公益捐赠支出,可以按照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
居民个人发生的公益捐赠支出可以在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以下统称分类所得)、综合所得或者经营所得中扣除。在当期一个所得项目扣除不完的公益捐赠支出,可以按规定在其他所得项目中继续扣除。
2
居民个人发生的公益捐赠支出,在综合所得、经营所得中扣除的,扣除限额分别为当年综合所得、当年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百分之三十;在分类所得中扣除的,扣除限额为当月分类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百分之三十。
3
居民个人根据各项所得的收入、公益捐赠支出、适用税率等情况,自行决定在综合所得、分类所得、经营所得中扣除的公益捐赠支出的顺序。
温馨提示您,境内公益性社会组织,包括依法设立或登记并按规定条件和程序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慈善组织、其他社会组织和群众团体。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5号)
2.《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企业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公告2019年第49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号)
4.《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9号)
5.《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2020年第27号)
6.《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杭州2022年亚运会和亚残运会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18号)
供稿:王靖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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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赠支出扣除限额
2025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捐赠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模板公式及填写说明,今天在这里跟各位会计汇总全了,不清楚的各个行次的填报,可以对照着看看。另外,捐赠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本年度没有什么调整和变化,各位会计按照之前上年度的填报即可。下面是详细内容介绍,可以仔细看看。
2025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捐赠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70)模板公式
2025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捐赠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70)填写说明
第 1 行 “非公益性捐赠” :填报纳税人本年发生且已计入本年损益的税收规定 公益性捐赠以外的其他捐赠支出及纳税调整情况 。具体如下 :
(1)第 1 列 “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计入本年损益的公益性捐赠以外的其他捐 赠支出金额 ,包括该支出已通过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A105000)第 30 行 “ (十 七)其他”进行纳税调整的金额 。
(2)第 5 列 “纳税调增额”:填报非公益性捐赠支出纳税调整增加额 ,金额等于 第 1 列 “账载金额” 。
第 2 行 “限额扣除的公益性捐赠” :填报纳税人本年发生的限额扣除的公益性 捐赠支出 、纳税调整额 、 以前年度结转扣除捐赠支出等 。第 2 行等于第 3+4+5+6 行 。 其中本行第 4 列“税收金额”:当本行第 1 列+第 2 列大于第 3 列时 ,第 4 列=第 3 列; 当本行第 1 列+第 2 列小于等于第 3 列时 ,第 4 列=第 1 列+第 2 列 。
第 3 行 “前三年度” :填报纳税人前三年度发生的未税前扣除的公益性捐赠支 出在本年度扣除的金额 。具体如下 :
(1)第 2 列 “以前年度结转可扣除的捐赠额”:填报前三年度发生的尚未税前扣除的公益性捐赠支出金额 。
(2)第 6 列 “纳税调减额”:根据本年扣除限额以及前三年度未扣除的公益性捐 赠支出分析填报 。
第4 行 “前二年度” :填报纳税人前二年度发生的未税前扣除的公益性捐赠支 出在本年度扣除的捐赠额以及结转以后年度扣除的捐赠额 。具体如下 :
(1)第 2 列 “以前年度结转可扣除的捐赠额”:填报前二年度发生的尚未税前扣 除的公益性捐赠支出金额 。
(2)第 6 列 “纳税调减额”:根据本年剩余扣除限额 、本年扣除前三年度捐赠支 出 、前二年度未扣除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分析填报 。
(3)第 7 列 “可结转以后年度扣除的捐赠额”:填报前二年度未扣除 、结转以后 年度扣除的公益性捐赠支出金额 。
第 5 行 “前一年度” :填报纳税人前一年度发生的未税前扣除的公益性捐赠支 出在本年度扣除的捐赠额以及结转以后年度扣除的捐赠额 。具体如下 :
(1)第 2 列 “以前年度结转可扣除的捐赠额”:填报前一年度发生的尚未税前扣 除的公益性捐赠支出金额 。
(2)第 6 列 “纳税调减额”:根据本年剩余扣除限额 、本年扣除前三年度捐赠支 出 、本年扣除前二年度捐赠支出 、前一年度未扣除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分析填报 。
(3)第 7 列 “可结转以后年度扣除的捐赠额”:填报前一年度未扣除 、结转以后 年度扣除的公益性捐赠支出金额 。
第 6 行 “本年” :填报纳税人本年度发生 、本年税前扣除 、本年纳税调增以及 结转以后年度扣除的公益性捐赠支出 。具体如下 :
(1)第 1 列 “账载金额”:填报计入本年损益的公益性捐赠支出金额 ,包括该支 出已通过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A105000)第 30 行 “ (十七)其他”进行纳税调 整的金额 。
(2)第 3 列 “按税收规定计算的扣除限额” :填报按照本年利润总额乘以 12%的 金额 ,若利润总额为负数 ,则以0 填报 。
(3)第 4 列 “税收金额”:根据本年实际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以及结转扣除以 前年度公益性捐赠支出情况分析填报 。
(4)第 5 列 “纳税调增额”:填报本年公益性捐赠支出账载金额超过税收规定的 税前扣除额的部分 。
(5)第 7 列 “可结转以后年度扣除的捐赠额”:填报本年度未扣除 、结转以后年 度扣除的公益性捐赠支出金额 。
第 7 行 :填报各行相应列次填报金额的合计金额 。
第 8 行至第 10 行 “项目”:纳税人在以下事项中选择填报 :1 .扶贫捐赠;2 . 北京 2022 年冬奥会 、冬残奥会 、测试赛捐赠;3 . 杭州 2022 年亚运会捐赠;4 . 支持新 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捐赠(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国家机关捐赠);5 . 支持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捐赠 (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 。一 个项目填报一行 ,纳税人有多个项目的 ,可自行增加行次填报 。
(3)具体各项目填报规则如下 :
扶贫捐赠 :填报纳税人发生的可全额税前扣除的扶贫公益性捐赠支出情况 。
第 1 列 “账载金额” :填报纳税人本年发生且已计入本年损益的可全额税前扣除 的扶贫公益性捐赠支出金额 ,包括该支出已通过《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 第 30 行 “(十七)其他”进行纳税调整的金额 。
第 4 列 “税收金额” :填报第 1 列 “账载金额” 。
北京 2022 年冬奥会 、 冬残奥会 、测试赛捐赠 :填报纳税人赞助 、捐赠北京 2022 年冬奥会 、冬残奥会 、测试赛的可全额扣除的资金 、物资 、服务支出情况 。
第 1 列 “账载金额” :填报纳税人本年发生且已计入本年损益 、可全额扣除的赞 助 、捐赠北京 2022 年冬奥会 、冬残奥会 、测试赛的资金 、物资 、服务支出金额 ,包括 该支出已通过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A105000)第 30 行 “ (十七)其他”进行纳 税调整的金额 。
第 4 列 “税收金额” :填报第 1 列 “账载金额” 。
杭州 2022 年亚运会捐赠 :填报纳税人赞助 、捐赠杭州 2022 年亚运会 、亚残运会 、 测试赛的可全额扣除的资金 、物资 、服务支出情况 。
第 1 列 “账载金额” :填报纳税人本年发生且已计入本年损益 、可全额扣除的赞助 、捐赠杭州 2022 年亚运会 、亚残运会 、测试赛的资金 、物资 、服务支出金额 ,包括 该支出已通过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A105000)第 30 行 “ (十七)其他”进行纳 税调整的金额 。
第 4 列 “税收金额” :填报第 1 列 “账载金额” 。
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捐赠 (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国家机关捐 赠) :填报纳税人发生的可全额税前扣除的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 ,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捐赠支 出情况 。
第 1 列 “账载金额” :填报纳税人本年发生且已计入本年损益的可全额税前扣除 的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 ,用于应对新型冠 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捐赠支出金额 ,包括该支出已通过 《纳税调整项 目明细表》(A105000)第 30 行 “(十七)其他”进行纳税调整的金额 。
第 4 列 “税收金额” :填报第 1 列 “账载金额” 。
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捐赠 (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 赠) :填报纳税人发生的可全额税前扣除的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用于应对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行的物品捐赠支出情况 。
第 1 列 “账载金额” :填报纳税人本年发生且已计入本年损益的可全额税前扣除 的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行的物品 捐赠支出金额 ,包括该支出已通过《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第 30 行 “(十 七)其他”进行纳税调整的金额 。
第 4 列 “税收金额” :填报第 1 列 “账载金额” 。
第 11 行 “合计” :填报第 1+2+7 行的合计金额 。
2025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捐赠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模板带公式及填写说明,就到这里了。涉及到这个明细表填报的,会计人员可以对照着填写!
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扣除标准
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今天截止,尚未申报的企业请抓紧。
如果您所在的企业在去年有捐赠支出,那么关于捐赠支出税前扣除的有什么填报要点?哪些属于全额扣除?哪些属于限额扣除?今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根据税法、《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60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5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企业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公告2019年第4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1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杭州2022年亚运会和亚残运会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18号)等相关规定,以及国家统一企业会计制度,填报捐赠支出会计处理、税收规定的税前扣除额、捐赠支出结转额以及纳税调整额。纳税人发生相关支出(含捐赠支出结转),无论是否纳税调整,均应填报《A105070捐赠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01 有哪些填报要点?
1.“非公益性捐赠”:
填报纳税人本年发生且已计入本年损益的税收规定公益性捐赠以外的其他捐赠支出及纳税调整情况。
2.“限额扣除的公益性捐赠”:
填报纳税人本年发生的限额扣除的公益性捐赠支出、纳税调整额、以前年度结转扣除捐赠支出等。
3.“全额扣除的公益性捐赠”:
填报纳税人发生的可全额税前扣除的公益性捐赠支出。通过填报事项代码的方式,一个项目填报一行,有多个项目的,可自行增加行次填报。
4.附列资料“2015年度至本年发生的公益性扶贫捐赠合计金额”:
填报企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企业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公告2019年第49号)规定,企业在2015年1月1日至本年度发生的可全额税前扣除的扶贫公益性捐赠支出合计金额。
02 公益性捐赠怎么扣?
限额扣除
——公益性捐赠支出
1 基本政策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4号)第一条规定,企业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1号)规定,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捐赠住房作为公租房,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对其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规定,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2 申报要求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规定的比例限额内可以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应做纳税调增处理。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未在当年税前扣除的部分,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扣除,但结转年限自捐赠发生年度的次年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三年。
企业在对公益性捐赠支出计算扣除时,应先扣除以前年度结转的捐赠支出,再扣除当年发生的捐赠支出。
3 注意事项
(1)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大于零的数额。
(2)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在接受捐赠时,应当按照行政管理级次分别使用由财政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监(印)制的公益事业捐赠票据,并加盖本单位的印章。企业或个人将符合条件的公益性捐赠支出进行税前扣除,应当留存相关票据备查。
全额扣除
——扶贫捐赠支出
1 基本政策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企业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公告2019年第49号)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在政策执行期限内,目标脱贫地区实现脱贫的,可继续适用上述政策。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延长部分扶贫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公告2021年第18号)规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企业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公告2019年第49号)中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2 注意事项
“目标脱贫地区”包括83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新疆阿克苏地区6县1市享受片区政策)和建档立卡贫困村。
企业同时发生扶贫捐赠支出和其他公益性捐赠支出,在计算公益性捐赠支出年度扣除限额时,符合条件的扶贫捐赠支出不计算在内。
全额扣除
——赞助、捐赠的资金、
物资、服务支出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60号)规定,对企业、社会组织和团体赞助、捐赠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测试赛的资金、物资、服务支出,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全额扣除。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杭州2022年亚运会和亚残运会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18号)规定,对企业、社会组织和团体赞助、捐赠杭州亚运会的资金、物资、服务支出,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全额扣除。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本文捐赠支出的扣除标准是什么,捐赠支出纳税调整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收藏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