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监督程序,检察监督与抗诉申请有什么区别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尤子

检察监督程序,检察监督与抗诉申请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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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监督一般希望不大

来源:法治日报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家梁 见习记者 胡特旗 通讯员 段月波

2020年以来贵州省安顺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起诉涉毒案件279件468人,办理毒品案件数量在全省位列第八,批捕、起诉人数逐年下降,涉毒刑事发案数、每万人犯罪率减少,全市禁毒整体成效向好。

禁毒工作事关国家安危、民族兴衰、人民福祉。近年来,贵州省安顺市检察机关认真履行职能,坚持治罪与预防齐抓、严惩与治理并重,强化法律监督,聚焦毒品犯罪突出问题,优质高效开展毒品犯罪案件办理,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和人民安宁,禁毒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023年11月17日,平坝区公安机关接民众举报称有人在网络贩毒的线索;同日,公安机关在快递公司又查获一件装有精神管制药品曲马多的包裹。经进一步查实,该毒品包裹系犯罪嫌疑人安某、冯某某共同出资并通过网络贩卖邮寄。

2024年2月28日,公安机关以犯罪嫌疑人冯某某涉嫌贩卖毒品罪,安某涉嫌贩卖毒品罪、洗钱罪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

平坝区检察院受理该案后发现侦查机关遗漏了一桩贩毒事实及自洗钱线索,通过进一步引导侦查,并通过“物证溯源+技术验证+口供突破”的证据补强,最终查实犯罪嫌疑人的全部犯罪事实,检察机关依法追加指控自洗钱犯罪。经法院判决,定罪、量刑均被法院采纳认定,实现毒品犯罪全链条打击。

该案的成功办结,充分体现了禁毒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2025年4月1日,平坝区检察院依托该案,联合区公安局、区卫健局、区禁毒委员会、区市场监管局签订《关于进一步加强麻醉类、精神类药品行刑衔接工作办法》,探索建立本地区涉麻精药品线索移送、案件会上通报、普法宣传等多项工作机制,共同凝聚行政监管与检察监督合力。机制签订后,检察机关牵头会同成员单位开展“麻精药品监管治理”专项行动,全面清查整治辖区麻精药品监管不规范问题5条,督促相关医疗机构健全完善麻精药品监管制度,深入推进麻精药品领域涉毒犯罪打击治理。

此外,安顺市检察机关还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要求,积极延伸检察机关履职触角开展禁毒普法宣传。针对戒毒人群,不断加强与强制隔离戒毒所的协作配合,创新探索开展“检察官课堂”,向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开展法治教育课,听课人员人数达300余人次,并向戒毒人员开展谈话70余次,让戒毒人员破除社会边缘人员“思想藩篱”。

针对重点行业,深入落实“七号检察建议”,与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对辖区内快递、物流公司在开箱验视、实名登记、过机安检等重点工作环节进行安全检查,并开展禁毒普法宣传活动,强化从业人员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针对未成年人,依托防范青少年滥用涉麻精药品宣传教育活动,安顺市检察机关开展集中“普法进校园”活动,联合公安机关、禁毒委员会等职能部门,面向20余所中小学广泛宣传新型毒品危害,切实筑牢青少年拒毒思想防线,保卫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毒品一日不绝,禁毒一日不止。下一步,安顺市检察机关将积极参与毒品犯罪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依法治理,构建更加严密的禁毒防控体系,为打赢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作出检察新贡献。

检察监督申请书

中新网贵州新闻5月15日电(记者 张伟)贵州省人民检察院15日开展“‘典’亮生活,守护美好”民法典颁布五周年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部分全国和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贵州省民事检察专家咨询委员、新闻媒体记者等走进检察机关,共同见证民法典实施成效,感受法治温度。

在新闻发布会上,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对外通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实施5年来,贵州检察机关在深入贯彻实施民法典,大力加强民事检察工作方面的做法和成效。

自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以来,贵州省检察机关大力加强民事检察工作,持续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件民事检察监督案件,以检察履职守护法治美好生活。

立足监督办案,护航民法典统一正确实施。五年来,贵州省检察机关立足民事检察职能,统筹依申请监督与依职权监督拓展案源,树立权力监督与权利救济并重的监督思维,实现民事审判权、执行权的监督与当事人权利救济的有机统一;强化精准监督,办理涉民法典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13036件,作出不支持监督8101件,支持人民法院依法正确履职;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1994件,改变率为94.94%,以有效监督保障公正司法等。

为适应民法典实施对检察履职的新要求,贵州省检察机关有效提升办案质效。五年来,贵州全省民事检察部门围绕民法典适用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开展业务培训130余次,覆盖全体民事检察人员,有效提升专业水平;举办业务竞赛,建立全省民事检察人才库,不断夯实人才基础;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各有侧重、密切配合、一体履职、接续监督办案机制,切实增强监督刚性;依托数字赋能,开发大数据监督模型16个,同时积极推动deepseek场景智能体应用,拓展类案监督。五年来,贵州省45件案件获评中国全国典型案例。

服务高质量发展,助力营商环境建设。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五年来,贵州全省民事检察部门积极落实民法典的平等、诚信等基本原则,通过强化对经营主体平等保护,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等助力营商环境建设,共计办理涉经营主体物权、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民事检察监督案3502件,其中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357件。

同时,贵州全省民事检察部门以民法典诚信原则为引领,常态化开展虚假诉讼监督,营造诚实守信的诉讼环境;对影响较大,典型意义突出的案件挂牌督办,共对虚假诉讼提出监督860件,其中提出抗诉135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66件。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解决民众急难愁盼。贵州全省民事检察部门紧盯民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聚焦特殊群体诉讼能力弱的维权困境,落实民法典保护特定群体的精神,依法开展民事支持起诉;积极参加根治欠薪专项行动,保障被拖欠农民工工资优先、及时、足额支付,打造“栀子花”民事支持起诉品牌。五年来,贵州共办理农民工讨薪民事支持起诉案9481件,为农民工讨薪1.9亿余元;加强对残疾人、老年人、妇女等特定群体保护力度,办理涉老年人、残疾人、妇女等追索赡养费、扶养费、受家暴维权等支持起诉案1300余件,不断增强特定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下一步,贵州全省民事检察部门将推动高质效办案,强化科技赋能,将贯彻实施民法典与涉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监督活动、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相结合,为贵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新闻发布会后,举行了检察官讲述办案故事活动,遵义红花岗区检察院、紫云县检察院、金沙县检察院的3名检察办案人员结合自身办案经历,讲述了她们在办案过程中如何践行法治精神、传递司法温度、展现检察担当的动人故事。这些故事从不同侧面展现了新时代检察人员忠诚履职、司法为民的良好形象。(完)

检察监督电话

中新网杭州5月22日电(郭其钰)5月22日,在浙江杭州举行的民法典颁布五周年检察开放日上,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颖介绍,自2021年民法典施行以来,浙江共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4.9万件,提出监督3.4万件,获法院改变或采纳3.35万件。

浙江民法典颁布五周年检察开放日。郭其钰 摄

民法典是民事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为经济社会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建立了相对完备的可预期、可信赖、可执行规则。

浙江是经济大省,以民法典平等原则为指引,该省检察机关在办案中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2021年以来共办理涉企民事检察监督案件1.1万余件,提出监督7300余件,为企业挽回损失近30亿元。

“我们加强对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涉企纠纷案件办理力度,突出涉企执行活动和破产等审判程序监督,稳定企业法治预期。”孙颖举例说,在涉企信用惩戒措施执行监督专项中,浙江检察机关提出检察建议837件,帮助1079个企业及其经营者修复信用。

聚焦住房、夫妻共债、劳动者保护等重点热点领域,浙江检察机关坚持民法典公平原则,守护民生民利。

如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检察院就离异夫妻一方新产生借款被错认为夫妻共同债务问题,建立数字监督模型,排查后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7件,均获采纳。

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在民法典施行后,通过对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明晰法律适用,实现规范引领。

“我们关注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中具有创新、引领价值以及与先前民事单行法存在差异的条文,依法审查涉合同、侵权纠纷等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孙颖介绍,2021年以来浙江针对确有错误的民事生效裁判提出监督5400余件,法院改变率达95%。

同时,针对民法典施行后法院不当溯及先前发生的民事争议、裁判文书法条引用错误等程序问题,浙江检察机关还开展类案监督。

民法典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也是人民群众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

依据民法典关于老年人、妇女、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保护的条文及相关精神,2021年以来,浙江检察机关对诉讼能力偏弱的老年人诉请支付赡养费、农民工讨薪、残疾人维权、受家暴妇女离婚等支持起诉2718件。(完)

检察监督规则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杭州5月22日电(郭其钰)5月22日,在浙江杭州举行的民法典颁布五周年检察开放日上,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颖介绍,自2021年民法典施行以来,浙江共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4.9万件,提出监督3.4万件,获法院改变或采纳3.35万件。

浙江民法典颁布五周年检察开放日。郭其钰 摄

民法典是民事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为经济社会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建立了相对完备的可预期、可信赖、可执行规则。

浙江是经济大省,以民法典平等原则为指引,该省检察机关在办案中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2021年以来共办理涉企民事检察监督案件1.1万余件,提出监督7300余件,为企业挽回损失近30亿元。

“我们加强对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涉企纠纷案件办理力度,突出涉企执行活动和破产等审判程序监督,稳定企业法治预期。”孙颖举例说,在涉企信用惩戒措施执行监督专项中,浙江检察机关提出检察建议837件,帮助1079个企业及其经营者修复信用。

聚焦住房、夫妻共债、劳动者保护等重点热点领域,浙江检察机关坚持民法典公平原则,守护民生民利。

如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检察院就离异夫妻一方新产生借款被错认为夫妻共同债务问题,建立数字监督模型,排查后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7件,均获采纳。

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在民法典施行后,通过对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明晰法律适用,实现规范引领。

“我们关注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中具有创新、引领价值以及与先前民事单行法存在差异的条文,依法审查涉合同、侵权纠纷等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孙颖介绍,2021年以来浙江针对确有错误的民事生效裁判提出监督5400余件,法院改变率达95%。

同时,针对民法典施行后法院不当溯及先前发生的民事争议、裁判文书法条引用错误等程序问题,浙江检察机关还开展类案监督。

民法典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也是人民群众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

依据民法典关于老年人、妇女、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保护的条文及相关精神,2021年以来,浙江检察机关对诉讼能力偏弱的老年人诉请支付赡养费、农民工讨薪、残疾人维权、受家暴妇女离婚等支持起诉2718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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