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名顶替上大学构成什么罪,冒名顶替罪立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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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名顶替上大学的案件
作者:然玉
4月22日晚,河南省焦作市沁阳市联合调查组发布情况通报称,媒体报道“5旬辅警30余年前被人顶替上中专”一事,经初步核查,媒体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下一步,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依纪做好后续处理工作。据媒体此前报道,河南焦作某地公安局辅警席南称,其1990年高考后未收到录取通知以为落榜,2022年(席南时年52岁)才得知当年已被焦作卫校录取,但被李某刚冒用身份入学,顶替者后来还成为医院副院长。
此事其实早有曝出,并且在2022年就有了阶段性的处理结果。当初发现端倪、查明事实后,孟州市卫健委就给予李某刚开除处分,同时撤销其医师资格证书。但从那之后,这一事件再无明显进展,与之相关的调查和处置,如同被冻结一般。数年过去了,当旧闻被重提,又一次成为了全网热点。太多的未解之谜,太多的未竟之问,不仅关乎着席南“被换走的人生”,同样关乎着最基本的真相与公平。
应该说,当地的卫健系统,已对“冒名顶替者”给出了最顶格的处罚。而要完整还原事件全貌,查明和惩处所有的主谋从犯,显然需要其他职能部门的接力与协同。令人遗憾的是,从2022年至今,关于此事的联合调查着实是有些姗姗来迟了。诚然,数十年前的陈年旧案,若要一查到底,大概很不容易。但“难查”绝对不是“不去调查”“消极调查”的理由——真相是最重要的事,对席南如此,对所有人都是如此。
近年来曝出的“截取录取通知书”“冒名顶替上学”之类的案件,都属于特定历史阶段的遗留问题。其对于当事人来说,是天大的事;但对于所牵涉到的某些地方来说,更多还是将之视作“麻烦事”。麻烦之处首先在于技术层面,时间过去太久,很多经办人、物证资料等,都已不可追溯;而更麻烦的,或许还是当地对于“拔出萝卜带出泥”“揭开伤疤又流血”之类后果的忌惮。
三十多年前的“顶替上学”事件,构成了对席南人生机会的剥夺,而在今天,显然不能再重蹈覆辙,剥夺其追求真相、公道与补偿的权利。所谓“历史遗留问题”,说到底也是“人造成的问题”,李某刚是这场阴谋的获益人,那么他背后的操盘者、参与者们,又是哪些人呢?全方位的调查结果,牵涉着是否追究刑责的决断,牵涉着潜在民事诉讼的证据链条和结果走向,这是通往最终解决的必由之路。自称“自己并不想为难别人”的席南,应该等到一个答案。(然玉)
来源: 光明网-时评频道
冒名顶替综合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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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窗苦读的是“我”,金榜题名的却是“你”。
近日,河南焦作的一名辅警反映,自己在1990年高考后未收到录取通知,直到2022年7月才得知当年已被某中专录取,但被人冒用身份,冒用者后来还成了医院副院长。目前,冒用者已被当地卫健委开除。
冒名顶替他人上学,这能刑吗?
【省流版】
1.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为了冒用他人身份,冒名顶替者大都伪造或变造了自己的档案、身份证、户籍,构成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长期使用他人身份,还可能构成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盗用身份证件罪。
3.提供协助的帮凶,可能触犯滥用职权罪和招收学生徇私舞弊罪。
【完整版】
这或许刑。
近年来,媒体报道已披露多起冒名顶替上学事件。
2004年被同班同学顶替升入大学的罗彩霞;中考录取通知书被人冒领的朱丽春;时隔十余年发现自己的入学资格被“偷走”的陈春秀、王丽丽……
改变他人命运的顶替者,触犯了哪些法律?
从已被爆出的事件来看,为了冒用他人身份,顶替者大都伪造或变造了自己的档案、身份证、户籍,构成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如果顶替者长期使用他人的身份,还可能构成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盗用身份证件罪。
在冒名顶替的过程中,往往有一些“内鬼”,这些帮凶可能构成滥用职权罪和招收学生徇私舞弊罪。
我国一直在持续完善相关法律,对此类行为加以规制。2021年3月,新修订的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其中就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等行为,增设了冒名顶替罪。同年4月30日,新修订的教育法出台施行,进一步完善了冒名顶替入学行为的法律责任。
当个人的受教育权被侵害,被侵权人的整个人生轨迹都有可能被改写。他们被顶替的人生,应该如何赔偿?
目前,我国法律对于侵权赔偿遵循两个原则:一是将侵权获得的全部利益赔偿给受害人,二是赔偿受害人因被侵权遭受的全部损失,在两者都无法确定的时候,由法律规定一个赔偿限额。但关于受教育权被侵害的赔偿标准,我国还没有具体规定,亟待明确。
另一方面,公众也很关注,为什么冒名顶替上学能够发生?信息不透明是重要原因。
随着我国高考制度的改革,个人身份、学籍信息逐渐联网并打通,考生可以从网上查询到录取结果,冒名顶替上学的技术操作空间越来越小。
在此基础上,我们仍需要不断完善从招生录取到学籍管理的每个环节,建立更加严格的监督审查机制,从源头上及时补上漏洞,让类似悲剧不再上演。
统筹:祁雷 张梓望 杜玮淦
出镜/剪辑:南方+记者 李乾
摄像:南方+记者 李乾 谢望海
文字:南方+记者 陈嵘伟
海报:吴颖岚
【作者】 陈嵘伟;吴颖岚;谢望海;李乾;张梓望;祁雷;杜玮淦
南方法治
冒名顶替的意思
4月22日晚,河南省焦作市沁阳市联合调查组发布情况通报称,媒体报道“5旬辅警30余年前被人顶替上中专”一事,经初步核查,媒体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下一步,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依纪做好后续处理工作。
教育本该是改变命运的阶梯,然而在此事中,受害者席南考上了中专,却被人冒名顶替;顶替者后来还当上了医院副院长。这样的“错位人生”让人感慨,也让人不免心生疑问,冒名顶替上学是如何发生的?为何一瞒就是30余年?
根据报道,席南当年高考并未落榜,但是录取通知书被截留,一个叫李某刚的同届考生顶替他上了焦作卫校,从此两人的人生轨迹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与以往一些案例类似,这起顶替上学事件,发生的年代较为久远。彼时学籍管理还未实现数字化联网,而是依赖纸质档案,这给冒名顶替留下了操作空间。
但毋庸置疑,即便当时身份、学籍信息未联网,从截留录取通知书到顶替上中专,也需要一系列复杂的操作,如果没有“内应”人员配合作弊,仅凭顶替者一己之力,显然难以瞒天过海。
席南在冒用身份者档案里看到了自己的照片。图源:现代快报
报道提到一个细节,孟州市卫健委人事部门在干部档案专审工作中,发现席南人事档案中的《高中毕业生登记表》《高校招生考生登记表》《收费走读登记表》,和《入团志愿书》《河南省焦作卫校学生基本情况表》《焦作卫校学员毕业鉴定表》等信息不一致。
也就是说,李某刚冒名顶替上学的操作,自始至终都漏洞百出。在上中专、就业等关键环节,如果学校和单位能够严格审核,不难发现其中端倪。顶替者一瞒就是30余年,并实现步步高升,也折射出相关环节审核把关的疏漏。
按照《教育法》规定,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入学资格,是明确的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目前,孟州市卫健委给予了顶替者开除处分,接下来还会不会有更进一步的司法处罚,值得追问。
顶替者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的职务被剥夺,这是迟到多年的惩罚,也是对受害者的一种抚慰。都说正义会迟到但不会缺席,可问题在于,受害者被偷走的三十余年人生,又该如何弥补呢?
不妨设想下,如果席南当年拿到了那张录取通知书,他或许能过上更好的生活,而不至于年过五旬,依然只是个没有编制的辅警。但这一切终究只是设想,多年后的真相大白,已无法改变既定的事实。
被顶替上学的后果是如此沉重,也正因为过于沉重,人生无法逆转,需要相关部门不断吸取教训、完善制度,彻底堵上冒名顶替的漏洞。
如今进入数字化时代,个人身份、学籍信息逐渐联网并打通,冒名顶替上学的技术操作空间越来越小。在此基础上,要不断完善招生管理制度,从招生录取到学籍管理,每个环节都更加规范化和透明化,建立严格的监督审查机制,从源头上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
回到此事来看,不管是否过了追诉时效,都应该有一个详尽的调查,不仅要查明当年是哪些人在背后暗箱操作,还要排查是否存在其他冒名顶替上学的情况。这是给受害者的一个交代,更是对教育公平原则的坚定捍卫。
澎湃特约评论员 熊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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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名顶替是什么生肖
澎湃特约评论员 熊志
4月22日晚,河南省焦作市沁阳市联合调查组发布情况通报称,媒体报道“5旬辅警30余年前被人顶替上中专”一事,经初步核查,媒体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下一步,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依纪做好后续处理工作。
教育本该是改变命运的阶梯,然而在此事中,受害者席南考上了中专,却被人冒名顶替;顶替者后来还当上了医院副院长。这样的“错位人生”让人感慨,也让人不免心生疑问,冒名顶替上学是如何发生的?为何一瞒就是30余年?
根据报道,席南当年高考并未落榜,但是录取通知书被截留,一个叫李某刚的同届考生顶替他上了焦作卫校,从此两人的人生轨迹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与以往一些案例类似,这起顶替上学事件,发生的年代较为久远。彼时学籍管理还未实现数字化联网,而是依赖纸质档案,这给冒名顶替留下了操作空间。
但毋庸置疑,即便当时身份、学籍信息未联网,从截留录取通知书到顶替上中专,也需要一系列复杂的操作,如果没有“内应”人员配合作弊,仅凭顶替者一己之力,显然难以瞒天过海。
席南在冒用身份者档案里看到了自己的照片。图源:现代快报
报道提到一个细节,孟州市卫健委人事部门在干部档案专审工作中,发现席南人事档案中的《高中毕业生登记表》《高校招生考生登记表》《收费走读登记表》,和《入团志愿书》《河南省焦作卫校学生基本情况表》《焦作卫校学员毕业鉴定表》等信息不一致。
也就是说,李某刚冒名顶替上学的操作,自始至终都漏洞百出。在上中专、就业等关键环节,如果学校和单位能够严格审核,不难发现其中端倪。顶替者一瞒就是30余年,并实现步步高升,也折射出相关环节审核把关的疏漏。
按照《教育法》规定,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入学资格,是明确的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目前,孟州市卫健委给予了顶替者开除处分,接下来还会不会有更进一步的司法处罚,值得追问。
顶替者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的职务被剥夺,这是迟到多年的惩罚,也是对受害者的一种抚慰。都说正义会迟到但不会缺席,可问题在于,受害者被偷走的三十余年人生,又该如何弥补呢?
不妨设想下,如果席南当年拿到了那张录取通知书,他或许能过上更好的生活,而不至于年过五旬,依然只是个没有编制的辅警。但这一切终究只是设想,多年后的真相大白,已无法改变既定的事实。
被顶替上学的后果是如此沉重,也正因为过于沉重,人生无法逆转,需要相关部门不断吸取教训、完善制度,彻底堵上冒名顶替的漏洞。
如今进入数字化时代,个人身份、学籍信息逐渐联网并打通,冒名顶替上学的技术操作空间越来越小。在此基础上,要不断完善招生管理制度,从招生录取到学籍管理,每个环节都更加规范化和透明化,建立严格的监督审查机制,从源头上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
回到此事来看,不管是否过了追诉时效,都应该有一个详尽的调查,不仅要查明当年是哪些人在背后暗箱操作,还要排查是否存在其他冒名顶替上学的情况。这是给受害者的一个交代,更是对教育公平原则的坚定捍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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