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置土地如何办理土地使用证书
办理安置土地使用证书,通常如下:
首先,准备材料。一般需提供安置协议、身份证明、建设用地批准书等相关文件。
其次,提出申请。向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准备好的材料。
然后,地籍调查。国土资源部门会对土地进行地籍调查,包括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确定土地的位置、面积、界限等情况。
再者,权属审核。部门对提交的申请和调查结果进行审核,核实土地权属等情况。
最后,注册登记、颁发证书。经审核无误后,进行注册登记,然后颁发土地使用证书。整个办理过程可能因地区差异在具体要求和流程上略有不同,需按当地规定操作。
二、拆迁安置用地协议法律效力大吗
拆迁安置用地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首先,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等无效情形,就受法律保护。它明确了拆迁安置过程中双方的权利义务,比如被拆迁方应得的安置土地面积、位置等,以及拆迁方的相关责任。
其次,该协议是确定安置权益的重要依据。一旦签订,双方需按照约定履行。若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依据协议追究其责任,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如继续履行协议、赔偿损失等。
再者,在涉及土地权属变更等后续事宜时,拆迁安置用地协议也是重要的凭证。它有助于保障被拆迁方合法的安置权益得以实现,确保拆迁安置工作合法、有序进行。
三、农村征地补偿款安置费怎么算的
农村征地补偿款安置费的计算方式如下:
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此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具体计算时,需根据当地实际的年产值、土地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准确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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