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四年后离职还有补偿吗,工伤期间要求上班怎么办

劳动纠纷 编辑:郑夏盈

一、工伤四年后离职还有补偿吗

工伤四年后离职是否有补偿,需分情况来看:

一是若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被评定为伤残等级,且离职原因是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此时,职工可获得相应补偿。比如,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例如在某些地区,五级伤残职工离职时,可获得一定月数本人工资标准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是若工伤职工离职原因并非是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比如是职工自身原因主动离职且不符合其他法定补偿情形,或者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常退休等,一般是没有额外工伤相关补偿的。

总之,工伤四年后离职有无补偿关键看伤残评定情况以及离职具体原因,职工可依据自身实际情况主张相应权益。

二、工伤期间要求上班怎么办

在工伤期间,若用人单位要求职工上班,需分情况看待并妥善处理:

其一,若职工的伤情经治疗已相对稳定,身体状况允许从事一些适当工作,且工作内容不会对工伤恢复造成不利影响,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在确保自身健康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工作量。同时,用人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保障职工在工伤期间应享有的待遇,如工资福利等。

其二,若职工的伤情尚未稳定,身体条件不适合工作,或者工作会加重伤情,职工有权拒绝用人单位的上班要求。因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职工在工伤治疗期间享有停工留薪期,在此期间职工可以安心养伤,用人单位需按原工资福利待遇支付工资。

若用人单位强行要求工伤未愈的职工上班,职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工伤认定最长不超过三年

这种说法不太准确。一般而言,工伤认定是有一定时间限制的。

从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用人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特殊情况下,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所以正常情况下,工伤认定申请最长不超过1年,并非3年。超过规定期限未申请工伤认定的,可能会面临无法认定工伤、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等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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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法院网-工伤认定最长不超过三年,工伤认定最长不能超过多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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