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工伤待遇公司不配合盖章怎么办,工伤保险赔偿标准及费用具体是多少

劳动纠纷 编辑:戴依

一、申请工伤待遇公司不配合盖章怎么办

即使公司未予配合并以此为由拒绝盖章,也并不影响受伤者提出工伤赔偿的申请资格。

然而,在这一过程中需谨记,申请工伤待遇的先决条件在于有关伤害事故已被切实认定为工伤。

值得一提的是,进行伤情认定并非要求企业公章予以证明这一事实,实际上,这种申请是由社保管理机构依据相关法律条文指定的权限范围内,对因员工遭受意外伤害而导致的(或与职业病有关的)身体状况是否符合工伤标准或视为工伤的情况进行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因此,即使公司未能提供必要的协助,员工仍然有权利自行向社保管理机构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并依法享有相应的工伤待遇权益。

二、工伤保险赔偿标准及费用具体是多少

1.医疗费用:只要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规定的范围,那么这部分费用将全部由工伤保险基金来承担支付;但凡超出相关目录及服务标准的医药费用,即便实际情况是不可避免发生的,但当前各个地方的应对策略存在差异,绝大部分地区的主流作业方式是由用人单位承受此部分成本。

2.康复费用:工伤员工前往与之建立了服务协议关系的医护机构进行工伤康复所需支出的费用,只要符合规定条件,同样由工伤保险基金全额承担支付。

3.住院伙食补贴费:具体的补贴额度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确定,在《工伤保险条例》这部法规文件中并没有对此做出统一规定。

4.生活护理费:根据员工的自我生活照料能力的强弱,分别给予他们生活护理费,占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的50%、40%或30%。

5.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当员工因为工作原因导致身体残疾,被评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时,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该笔款项的具体金额将根据伤残等级和员工个人工资水平来确定。

6.伤残津贴:如果员工因为工作原因导致身体残疾,被评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则需要按月支付给他们伤残津贴,该笔款项的具体金额也将根据伤残等级和员工个人工资水平来确定。

7.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两项补助金适用于五级至十级伤残的员工,具体的发放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8.丧葬补助金:该项费用的额度为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倍。

9.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员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给那些由因工死亡员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且自身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具体的发放标准如下: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此基础上再增加10%。

但是,核定后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总和不得超过因工死亡员工生前的工资总额。

10.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该项费用的发放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三、在调解员的陪同下签的私了协议,还可以去做工伤认定吗

在调解员的全程指导与监督之下签署的私下和解协议,依旧具有前往相关部门进行工伤鉴定的可能性,而这种私了协议恰恰是建立在双方当事人完全自愿且符合各项法律规定的基础之上的一种和解方案,因此,其同样具备无可置疑的法律效力。

然而,我们需要注意的是,私下和解协议本身并不会对工伤鉴定活动的正常流程产生任何不利影响或者变化,工伤鉴定是基于《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行政确认程序来进行的,其主要目的在于明确某个劳动者是否因为从事本职工作而遭受到了身体上的伤害,进而为他们提供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无论私下和解协议是否存在,都无法改变工伤鉴定的进行及其最终结果。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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