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税费,综合税率是怎么算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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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税负
综合税率
年终奖税收优惠政策
延至2027年底
公告中明确:
1.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公告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2.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3.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热点问答
1.什么是全年一次性奖金?
答: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
上述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2.取得的半年奖可以视为全年一次性奖金吗?
答:不可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3.我有一笔年终奖,分别在上半年和下半年发放,能不能合起来算作“全年一次性奖金”?
答:不可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不同月份的奖金不能合并为一次。
4.全年一次性奖金如何确定所属期?
答:全年一次性奖金在哪个年度发放就属于哪个年度。年度汇算的“年度”即为纳税年度,也就是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
年度汇算时的收入、扣除,均为该时间区间内实际取得的收入和实际发生的符合条件或规定标准的费用或支出。
如某单位要发放2024年的年终奖,如果2024年年底发放则属于2024年度的收入;如果2025年1月发放则属于2025年度的收入。
年终奖“单独计税”和“并入综合所得”
到底怎么选?
先来看个例子:
小吉2024年全年工资90000元,年底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24000元,不考虑三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等,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1.选择单独计税:
全年奖:24000/12=2000(元)
根据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适用税率3%,速算扣除数为0。
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税额:
24000x3%-0=720(元)
综合所得应纳税额:
(90000-60000)x3%=900(元)
那么2024年一共需要缴纳税额为:
720+900=1620(元)
2.选择合并计税:
将小吉的全年工资90000元与一次性奖金24000元合并计税,扣除减除费用60000元。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90000+24000-60000=54000(元)
根据综合所得年度税率表,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2520。
合计应纳税额:54000X10%-2520=2880(元)
综合来看,小吉2024年年终奖选择单独计税会更划算。
大家的年终奖情况不一样,至于怎么选择,直接给大家上表格,收藏起来直接用就行!
年终奖计算方式
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对照月度税率表确定:
符合这两种情况可以不用补税
每年的3月1日起,年度个税汇算清缴就开始了,有些人会涉及退税,也有一些人会涉及补税。但是如果你符合这两种情况,可以不用补税。
来源:财政部
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居民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要汇算清缴补税的,或者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居民个人可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时存在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情形除外。
关于年终奖
你不得不知的4个问题
一、年终奖发不发,由谁说了算?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七条规定:“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
根据上述规定,奖金发放与否,既要考虑劳动者的工作业绩,又要结合单位增收节支的情况来确定。
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规定可以看出,我国现行有效的劳动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对最低工资标准、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加班工资等有强制性规定,而对用人单位是否设定年终奖、如何设定等,并没有强制性要求。因此,年终奖发放与否以及发放标准,在法律层面上应当属于单位的分配自主权范畴。
当然,这并不等于用人单位可以随意决定年终奖的分配对象以及不同对象的分配标准,不能“喜欢谁发给谁,不喜欢谁不发谁”。在年终奖的发放上,用人单位仍然要遵守公平与按劳分配原则。在同一单位,劳动者在同等条件下享有相同的年终奖分配权利。
二、年度期间内离职能否享受?
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如果员工工作未到12月31日即离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予发放年终奖。
当然,如果年终奖的性质为年薪中的年终发放工资部分,即使员工年度期间内离职的,单位仍应当支付已工作期间的相应部分。例如,某员工月薪2万元,70%按月发放,30%在年终发放,那么该员工当年8月份离职的,单位应当一次性支付离职前的年终发放工资部分。
三、年度期满离职能否享受年终奖?
从司法实践来看,主要有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未对员工次年离职是否享受年终奖作出相应规定,因此,劳动者离职后单位才发放年终奖的,劳动者有权享受。
2.用人单位制度规定“离职员工不享受年终奖”。对于此种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判决结果不一致,有些裁决、判决结果会支持劳动者享受年终奖,有些不支持。
3.年终奖虽然以劳动者工作一个自然年为前提,但是在发放条件上,单位可以增加合理的限制。比如,某公司在制定年终奖制度时,明确规定“为鼓励在职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在职职工的工资收入水平,特制定本奖金办法”,那么在这一制度前提下,用人单位发放年终奖时,如劳动者已经离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予发放。
四、员工休假能否扣减年终奖?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因此,在上述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但是对于上述休假期间,单位能否同比例扣减年终奖的问题,实践中仍然有一定分歧。
劳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用工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用人单位是否设立年终奖以激励员工创造价值,需要用人单位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自主确定,并根据工作需要,灵活决定其发放标准、范围和奖励周期等。
因此,如果用人单位通过制度规定年终奖发放和出勤率挂钩的,应当属于分配自主权范畴。
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 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率表
二、 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三、 综合所得税率表(个税汇算清缴时适用)
四、 经营所得税率表
五、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该税率适用于居民个人与非居民个人)
来源:注册会计师、梅松讲税等
综合税负包括哪些税
综合所得是个人所得税的重要征税对象之一,涵盖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以及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这四类。与经营所得、财产租赁所得等其他所得类型不同,综合所得主要针对个人通过劳动或特许权使用所获得的收入。
对于居民个人,综合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方式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
### 综合所得的构成
1. **工资、薪金所得**:这是最常见的综合所得类型,包括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等与任职或受雇相关的收入。
2. **劳务报酬所得**:指个人独立从事非雇用性劳务所取得的收入,如设计、装潢、审稿、讲学、咨询、演出、技术服务等。
3. **稿酬所得**: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收入。
4.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等特许权的使用权所取得的收入。
### 专项扣除与专项附加扣除
在计算综合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则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支出。
### 案例分析
假设小李是一位在北京工作的上班族,2024年他的工资收入为25万元,稿酬收入为2万元。小李的专项扣除为3.5万元,专项附加扣除为2.5万元,其他扣除为1万元。那么,他的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如下:
1. **收入总额**:工资收入25万元 + 稿酬收入2万元 = 27万元。
2. **减除费用**:6万元。
3. **专项扣除**:3.5万元。
4. **专项附加扣除**:2.5万元。
5. **其他扣除**:1万元。
6. **应纳税所得额**:270,000 - 60,000 - 35,000 - 25,000 - 10,000 = 140,000元。
### 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情况
- **子女教育**:小李有一个上小学的孩子,按照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一年共计24,000元。
- **住房贷款利息**:小李在北京购买了首套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一年共计12,000元。
- **赡养老人**:小李是独生子女,赡养年满60周岁的父母,按照每月3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一年共计36,000元。
- **继续教育**:小李在2024年攻读在职研究生,接受学历继续教育,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一年共计4,800元。
-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小李的妹妹有一个未满3周岁的孩子,由小李夫妻双方共同分摊扣除,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小李夫妻双方各扣除50%,即每人每月1000元,一年共计12,000元。
### 应纳税额的计算
在实际操作中,需要将综合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进行计算,确定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从而得出应纳税额。小李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40,000元,根据2024年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适用的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20元。因此,小李的应纳税额为:
140,000 × 10% - 2,520 = 11,480元。
通过以上计算,小李在2024年的综合所得应纳税额为11,480元。
综合税率表个人所得税
年终奖税收优惠政策
延至2027年底
公告中明确:
1.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公告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2.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3.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热点问答
1.什么是全年一次性奖金?
答: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
上述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2.取得的半年奖可以视为全年一次性奖金吗?
答:不可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3.我有一笔年终奖,分别在上半年和下半年发放,能不能合起来算作“全年一次性奖金”?
答:不可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不同月份的奖金不能合并为一次。
4.全年一次性奖金如何确定所属期?
答:全年一次性奖金在哪个年度发放就属于哪个年度。年度汇算的“年度”即为纳税年度,也就是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
年度汇算时的收入、扣除,均为该时间区间内实际取得的收入和实际发生的符合条件或规定标准的费用或支出。
如某单位要发放2024年的年终奖,如果2024年年底发放则属于2024年度的收入;如果2025年1月发放则属于2025年度的收入。
年终奖“单独计税”和“并入综合所得”
到底怎么选?
先来看个例子:
小吉2024年全年工资90000元,年底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24000元,不考虑三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等,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1.选择单独计税:
全年奖:24000/12=2000(元)
根据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适用税率3%,速算扣除数为0。
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税额:
24000x3%-0=720(元)
综合所得应纳税额:
(90000-60000)x3%=900(元)
那么2024年一共需要缴纳税额为:
720+900=1620(元)
2.选择合并计税:
将小吉的全年工资90000元与一次性奖金24000元合并计税,扣除减除费用60000元。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90000+24000-60000=54000(元)
根据综合所得年度税率表,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2520。
合计应纳税额:54000X10%-2520=2880(元)
综合来看,小吉2024年年终奖选择单独计税会更划算。
大家的年终奖情况不一样,至于怎么选择,直接给大家上表格,收藏起来直接用就行!
年终奖计算方式
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对照月度税率表确定:
符合这两种情况可以不用补税
每年的3月1日起,年度个税汇算清缴就开始了,有些人会涉及退税,也有一些人会涉及补税。但是如果你符合这两种情况,可以不用补税。
来源:财政部
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居民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要汇算清缴补税的,或者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居民个人可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时存在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情形除外。
关于年终奖
你不得不知的4个问题
一、年终奖发不发,由谁说了算?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七条规定:“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
根据上述规定,奖金发放与否,既要考虑劳动者的工作业绩,又要结合单位增收节支的情况来确定。
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规定可以看出,我国现行有效的劳动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对最低工资标准、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加班工资等有强制性规定,而对用人单位是否设定年终奖、如何设定等,并没有强制性要求。因此,年终奖发放与否以及发放标准,在法律层面上应当属于单位的分配自主权范畴。
当然,这并不等于用人单位可以随意决定年终奖的分配对象以及不同对象的分配标准,不能“喜欢谁发给谁,不喜欢谁不发谁”。在年终奖的发放上,用人单位仍然要遵守公平与按劳分配原则。在同一单位,劳动者在同等条件下享有相同的年终奖分配权利。
二、年度期间内离职能否享受?
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如果员工工作未到12月31日即离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予发放年终奖。
当然,如果年终奖的性质为年薪中的年终发放工资部分,即使员工年度期间内离职的,单位仍应当支付已工作期间的相应部分。例如,某员工月薪2万元,70%按月发放,30%在年终发放,那么该员工当年8月份离职的,单位应当一次性支付离职前的年终发放工资部分。
三、年度期满离职能否享受年终奖?
从司法实践来看,主要有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未对员工次年离职是否享受年终奖作出相应规定,因此,劳动者离职后单位才发放年终奖的,劳动者有权享受。
2.用人单位制度规定“离职员工不享受年终奖”。对于此种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判决结果不一致,有些裁决、判决结果会支持劳动者享受年终奖,有些不支持。
3.年终奖虽然以劳动者工作一个自然年为前提,但是在发放条件上,单位可以增加合理的限制。比如,某公司在制定年终奖制度时,明确规定“为鼓励在职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在职职工的工资收入水平,特制定本奖金办法”,那么在这一制度前提下,用人单位发放年终奖时,如劳动者已经离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予发放。
四、员工休假能否扣减年终奖?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因此,在上述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但是对于上述休假期间,单位能否同比例扣减年终奖的问题,实践中仍然有一定分歧。
劳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用工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用人单位是否设立年终奖以激励员工创造价值,需要用人单位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自主确定,并根据工作需要,灵活决定其发放标准、范围和奖励周期等。
因此,如果用人单位通过制度规定年终奖发放和出勤率挂钩的,应当属于分配自主权范畴。
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 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率表
二、 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三、 综合所得税率表(个税汇算清缴时适用)
四、 经营所得税率表
五、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该税率适用于居民个人与非居民个人)
来源:注册会计师、梅松讲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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