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中,会涉及到老百姓的住宅,也会涉及一些经营性用房,有些地方涉及城中村改造,绝大部分都是经营性用房。所谓经营性用房,就是指有收益的房屋,比如小商品店,餐馆、养殖场、加工厂等。征收中涉及经营性用房和普通住宅在补偿方面有着很大区别。征收普通住宅,一般补偿有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奖励费等。征收经营性用房,除了上述补偿之外,还有停产停业损失费等。具体停产停业损失费的标准是多少呢?
下面咱们参考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关于实施《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中的内容来分析:该细则中的规定,对因征收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由征收人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并补偿给被征收人。其中,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原则上以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前1年内实际月平均税后利润为准,不能提供纳税情况等证明或是无法核算税后利润的,按照上一年度本地区同行业平均税后利润额或者同类房屋市场租金计算。
停产停业损失费要结合实际情况来确定,但在该细则中给出了以下几个标准:
(一)经营性场地补偿单价参考如下标准:
1.居住用地12元/平方米/月;2.商业服务业设施13.5元/平方米/月;3.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12元/平方米/月;4.其他类用地8元/平方米/月。
(二)经营性房屋根据不同经营性质予以分类补偿,参考如下标准:1.用于商业或服务业的,首层为70元/平方米/月、二层为50元/平方米/月、三层为40元/平方米/月、四层(含四层)以上为30元/平方米/月;2.用于办公场所或公益性事务的,首层为60元/平方米/月、二层为50元/平方米/月、三层为40元/平方米/月、四层(含四层)以上为30元/平方米/月;3.用于厂房、仓库的不分楼层,统一为25元/平方米/月。
当然了,上述标准只是一个参考,并没有明确表明要按照上述标准来执行,还是要以实际情况为准。对于停产停业损失费的补偿时间,该细则中也给出了明确的规定,原则上说,支付停产停业损失费的期限是3至12个月左右,其中,一般经营性房屋原则上为3个月,无证房屋原则上来说是6个月,对于房屋有证的则为12个月。
另外,还有一点需要被征收人注意的是,一旦经营性用房被征收,必定会涉及到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因征收导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征收方还需要承担因停产停业导致被征收人与员工解除合同而产生的补偿金。对于补偿金是多少,则需要按照当地的工资水平来定。
实践中,遇到征收经营性用房的在主张补偿项目时会比住宅多,被征收人一定要了解清楚,看清楚协议内容,千万不要稀里糊涂的签字,合法权益一定要得到保障。如若发现征收方给出的各项补偿都不合理、不公平的,补偿安置协议不要签字,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把关,依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被拆迁人遇到具体的问题,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给出维权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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