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桥融资是什么意思,过桥融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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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桥融资有抵押物
贷款大家都知道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一定利率和必须归还等条件出借货币资金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它划分的种类有很多,有一种叫过桥贷款。那么,什么是过桥贷款呢?
过桥贷款(bridge loan)又称搭桥贷款,是指金融机构A拿到贷款项目之后,本身由于暂时缺乏资金没有能力运作,于是找金融机构B商量,让它帮忙发放资金,等A金融机构资金到位后,B则退出。这笔贷款对于B来说,就是所谓的过桥贷款。
在我们国家,扮演金融机构A角色的主要是国开行/进出口行/农发行等政策性银行,扮演金融机构B角色的主要是商业银行。
从一般意义上讲,过桥贷款是一种短期贷款,其是一种过渡性的贷款。过桥贷款是使购买时机直接资本化的一种有效工具,回收速度快是过桥贷款的最大优点。过桥贷款的期限较短,最长不超过一年,利率相对较高,以一些抵押品诸如房地产或存货来作抵押。因此,过桥贷款也称为“过桥融资”、“过渡期融资”、“缺口融资”或“回转贷款”。
过桥贷款在国外通常是指中介机构在安排较为复杂的中长期贷款前,为满足其服务公司正常运营的资金需要而提供的短期融资。
对我国证券公司来说,过桥贷款是专指由承销商推荐并提供担保,由银行向预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提供的流动资金贷款,也就是说,预上市公司发行新股或上市公司配股、增发的方案已得到国家有关证券监管部门批准,因募集资金尚不到位,为解决临时性的正常资金需要向银行申请并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承销商提供担保的流动资金贷款。此外,过桥贷款还可以用于满足并购方实施并购前的短期融资需求。
法律关系
从商业银行开展过桥贷款业务的实践来看,该项业务的基本法律关系仍然是贷款合同法律关系,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从属法律关系——担保法律关系。这两个法律关系具有以下特点:
(1)在法律关系主体上,借款人和担保人是一对特殊的主体。
(2)过桥贷款的担保方式既可以是信用担保,也可以是质押担保。
(3)过桥贷款法律关系的构建是以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或预上市公司未来募集资金计划的批准为前提。
(4)过桥贷款是由银行向上市公司或预上市公司提供的流动资金贷款,属于短期融资,期限相对较短,通常为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
举个例子,《人民的名义》中就有一段过桥贷款的剧情:
大风厂是一家民营服装厂,是经国企改制而来,出于经营的资金链需求,该公司每年都会向当地城商行贷款,长此以往,形成了旧贷还新贷的局面。但根据流程,新贷的批复需要时间。
“过桥贷款”就出现了——风厂向山水集团借了5000万过桥贷款,用于偿还原先银行的贷款,并以大风集团的股权作为质押。这一过桥贷款日息4‰,使用6天。在不算利滚利的情况下,年化率就是146%。至此,剧情的冲突也随之而来,大风厂的银行贷款被拒绝,于是山水集团的过桥贷款无法偿还,员工股权被迫转让。
可以用非常通俗和简短的一句话来解释:通过过桥资金与长期资金对接,用于弥补借款人短时间内的资金缺口。
过桥融资贷款
2015-01-13 支付圈
过桥资金的定义、种类、操作方法及风险控制
过桥资金是一种短期资金的融通,期限以六个月为限,是一种与长期资金相对接的资金。提供过桥资金的目的是通过桥资金的融通,达到与长期资金对接的条件,然后以长期资金替代过桥资金。过桥只是一种暂时状态。
过桥资金的特点:
1、期限短,通常不超过六个月。
2、含金量高。对于资金运作而言,对使用方相当重要,起支撑和撬动的作用。
3、资金回报高。因其重要性,给予资金提供者的回报相当要高。
4、风险较容易控制。由于过桥资金不是长期占用资金,只是一种临时需要,往往有后续资金来替代,因此风险较易控制。
种类一、垫付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业务
业务特点:银主以合法的借贷方式向企业或机构提供承兑汇票的保证金,帮助企业或机构完成与当地银行之间的承兑汇票申请业务,在企业或机构取得承兑汇票同时,以承兑汇票方式偿还银主事先垫付的保证金,期间银主收取一定比例的佣金或或相关费用。
客户对象:与当地银行之间有着良好信贷关系的企业或机构
客户要求:
1、企业或机构具有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的基本条件与需求;
2、企业或机构以正当理由向当地(或关系)银行提出的开据承兑汇票的申请,能够得到银行的支持;
3、具有支付一定费用的能力。
4、企业或机构在当地银行的信用等级,应能够做到保证金的总数不超过承兑汇票总额的50%业务程序:
A、在事先充分沟通的基础上,银主与企业或机构之间达成合法的资金拆借协议,明确在操作过程中双方的责权利等具体事项;
B、银主通过一定的方式了解企业或机构对银主的佣金或费用的支付能力;
C、银主协同相关人员直接到达企业或机构所在地,完成正式协议的签署手续,在当地银行(关系银行)开设临时账号,并以电子汇兑方式将企业或机构所需的保证金如数汇入当地银行银主的临时账号;
D、在银主资金到达前述临时账号的同时,收取企业或机构1%的信誉金(定金性质);
E、企业或机构应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内,在当地银行办理完毕承兑汇票申请手续,与此同时,双方在银行完成以下相关交割手续:
a)银主将临时账号的资金划入企业或机构保证金账号;
b)企业或机构以承兑汇票方式全额偿还银主垫付的保证金;
c)企业或机构向银主支付协议约定的佣金或相关费用。
业务提示:
1、银主收取的佣金或相关费用的总额在保证金总额的10%之内;
2、本项业务性质的决定,企业或机构在当地银行的信用等级越高越好,一般以30%的保证金可开据100%的承兑汇票的情况下,企业与机构才较为合算。
3、一般情况下,企业与机构应保证在银主资金到达当地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与银行的承兑汇票申请手续为宜。
4、企业与机构能够获得上述三项“同时交割”事项在银行方面的支持与帮助。
过桥资金之二:"还旧借新"资金拆借业务
如今,在资金市场上有一种特殊的业务,叫做"还旧借新"资金拆借。这种业务,专为解决企业在银行贷款到期需续期,但自己又没有资金归还,因此,必须临时拆借资金,归还老贷款,再贷出新贷款,用以归还临时拆借的资金。
原来商业银行对这种情况,往往采取展期的办法;但鉴于人民银行贷款管理办法对于贷款展期的规定,展期原则上不能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因此,商业银行在企业贷款到期后往往要求企业归还原贷款,再贷出新贷款,让企业继续使用资金。如此,企业在无足额资金情况下,就不得不去资金市场高息拆借一笔资金来周转一下。
做"还旧借新"资金拆借,风险很大,因此,收益也高。通常都要收取1%的手续费。风险点在于银行很可能收回贷款后,不再发放新的贷款。那样拆借资金有去无回,陷入一场无休止的追索讨债中。
操作"还旧借新"资金拆借业务通常有以下几种方法:
1、贷款银行出具承诺书,保证拆借资金方(银主)的资金归还借款方在该行借款后,必须发放等额的新贷款,用以归还拆借资金的拆借资金;
2、同台交割。所谓"同台交割",指拆借资金方(银主)开出支票交给银行的同时,银行将拆借方还款的支票回单盖好银行转讫章交给拆借资金方(银主)。
3、拆借资金方(银主)出具承诺书。拆借资金方(银主)在贷款银行开立账户,转入还贷资金,向银行出具承诺书,承诺此笔资金用以归还拆借方的贷款,银行可以动用,并将一张空白或印鉴少一个章的支票交给银行,银行据以转账;在银行发放新的贷款,归还银主所拆借资金后,银主保证补齐转账支票印鉴,完成整个操作过程。
做此类业务,先要调查企业的贷款情况,是抵押或是担保,企业信誉情况如何。如果企业经营情况良好,又是抵押贷款,那操作的可能性就很大;如果银行只是想收回贷款,让借款去拆借,那就无操作的可能性。
这种业务现在越来越多,甚至有的公司专门从事"还旧借新"来牟利。所谓有利必有风险,把握不当,就会出现大的问题,好自为之吧。
过桥资金之三:摆账
一、摆账定义:指银主将资金以客户的名义存入银行,暂时摆放到客户的账上,名义上充当客户的资产,客户按照合同付给银主一定的息差。
二、操作条件:
1、客户目的是拿到对账单,或资金在客户账上可以查询;
2、在存款期内,客户账面上的资金,对外只作资金证明之用,不得作其他用途;
3、客户有支付一定的贴息的能力;
4、存款银行配合,按银行保证金制度办理资金安全手续,以防止因客户债务,存款被司法机构冻结,保证资金安全。
三、操作办法:
1、操作方与客户商定操作办法,核实客户贴息;
2、客户提供营业执照、企业代码证、贷款卡复印件,有关原件及印章交操作方保管,待办妥银行存款后退回;
3、银主打入资金;
4、客户支付贴息款的方式:签订协议时支付一定的定金,以防止银主资金到位后客户单方面取消协议;操作前,客房将贴息存入双方共管账户。操作方将“形象资金”存款办妥后,客户立即将共管账户解付给操作方支配。
5、操作方及银主差旅费由客户支付。
过桥资金之四:注册资金融资
注册资金融资在一些大城市已经很普遍。如果你要想注册一家大型的投资公司注册资金达几千万元甚至上亿元你又无法一下从母公司抽出这么多资金那你只好选择融资去注册。即便是注册100万元注册资金的公司,你因要从银行取出现金,然后存入银行,取现的手续也是相当麻烦。再加上工商、税务、公安、技术监督等部门的手续也相当多,所以,一般人都选择专门从事这一行的中介去操作。
可以说,在部分城市80%的公司注册是通过融资来解决。一些社会游资专门从事注册融资这一行业他们往往与银行、会计师会务所等部门有较好的关系,工商注册的程序驾轻路熟,往往一周之内便可办好所有手续。注册资金的多少,与公司所有人承担的风险大有关系。在贷款、对外融资以及贸易过程中,对方往往看重公司的注册资金。
因此,一些注册资金偏小的企业,就会设法增资扩股。这又为注册融资这一行当增加了新的业务渠道。更有一种业务,那便是外资注册资金到位换照。一般的中外合资公司成立后,因外资迟迟不能到位,所以公司无法开展业务。公司的实收资本为零。为了开展业务,就必须想方设法验资换照。有港澳社会游资见有利可图,便专为这类公司打资金。注册资金融资,在法律上讲,有抽逃公司注册资金之嫌。但法律上讲,并不禁止融资注册公司。问题是成立公司之后,注册资金不能抽走,使之成为一个空壳公司。融资注册之后,股东必须近快将注册资金以现金或相等的资产注入公司,使注册资金\"充实\"。只有这样,公司才是正规合法。
过桥融资案例
(图片来源:全景视觉)
经济观察报 记者 蔡越坤 “银行可以对企业资产、经济情况进行评估,如果经济情况、信誉良好,可以适当地在企业困难的时候支持企业,也许就能渡过这个难关。”一位纺织企业主向经济观察报吐露心声。
其口中的“难关”有多难?6月下旬公布的2016年审计报告中显示,跟踪审计工行、农行等8家重点商业银行发现,8家商业银行办理续贷时部分银行出于风险控制的需要,要求先“还旧”再“借新”,贷款企业只得另行高息自筹资金过渡,延伸调查20家企业筹得过渡资金的年化利率平均27%。
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由此可见一斑。
民企融资困境
近年来,我国银行机构信贷资产投向“脱实向虚”问题突出,部分银行要求企业先“还旧”再“借新”。“很多银行有规定不允许借新还旧,企业本身可以向银行申请贷款展期,但展期存在的问题是企业在征信上会显示为‘关注类’,对企业未来融资造成影响。”一位银行从业人员称。
根据我国《贷款通则》规定,企业如果到期不能按期归还贷款,借款人应当在贷款到期日之前,向贷款人申请贷款展期。是否展期由贷款人决定。申请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展期的,还应当由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出具同意的书面证明。已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短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中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长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3年。国家另有规定者除外。借款人未申请展期或申请展期末得到批准,其贷款从到期日次日起,转入逾期贷款账户。
银川市一位担保机构人士对经济观察报表示,企业续贷过程中找不到其他办法融资,只能找民间借贷机构进行过桥贷款,融资成本变高,会对企业短期资金造成压力,而且有时候存在企业把旧的贷款偿还后却无法获得新贷款,很多企业“死”在这个过程中,对企业来说是致命的打击。
一位城商行人士表示:“进行过桥贷款对企业来说,融资成本太高,尤其是在实体经济整体下行期。这么高负债成本,投资收益肯定负担不了负债成本。对企业长期发展不是很有利。”“对于一个公司发展而言,企业资金出现问题企业就没办法发展,特别是新的公司靠自身的利润去发展在速度上有些慢。过桥贷款期限大多比较短,期限十来天左右。通过民间借贷专门做借贷的机构寻求临时帮助,企业也没办法,必须要这样做。”上述温州服装厂老板抱怨称,“企业出现融资问题时部分银行不是想办法怎么救活企业,而是担心风险,对企业进行缩贷、收贷。如同一个人生病了,应该想办法救治而不是弃而不顾。部分银行这种做法加速企业的破产和死亡。”
谈及对企业不良影响,地方金融研究院莫开伟表示,主要有三大影响。一是加大了企业融资成本,使企业经营陷入更加雪上加霜的不利境地;二是一些银行缺乏诚信观念,当企业偿还贷款之后不给企业继续续贷,而企业的“过桥贷款”又大都是通过高利融资途径获得的,这样会将企业逼向绝路;三是间接助长了企业信贷违约心里,一些企业怕偿还银行贷款之后未能续贷,从而形成到期贷款故意不还,并进而形成“羊群效应”或感染效应,恶化整个社会信用生态。
银行的难处
“银行关于对企业‘还旧’再‘借新’有监管规定,企业到期必须先还旧的贷款,或者申请进行展期,企业到期不还款,算逾期,会调低企业的信用等级,是银行风险管理的要求,也是监管的要求。”大华银行一位资深高管称。
联讯证券首席宏观研究员李奇霖对经济观察报表示,国有银行之所以要求企业必须先“先还旧再借新”,主要是因为信用风险问题。一来2016年经济上半年仍然不景气,即使在三季度后迎来了补库存的弱周期,企业的现金流与经营状况也很难说得到很好的修复;二来处于经济转型变革期,对一些实力偏弱的企业而言,政策风险比较大。三来与中小银行相比,大行的信用风险偏好更低,经营更加稳健审慎,对风险的控制也会更严格。
上述温州服装厂老板称,“因为温州中小企业比较多,所以借贷非常普遍。很多银行愿意和国有企业去合作,或者有资产、有抵押品的企业。或者找让企业去找信誉度高的担保性公司,彼此互保。但是,这个最大的风险点在于,企业间彼此担保,一家出现问题,各家都出现了问题。”
其所指的是互保贷款,即指两企业之间互相担保获得贷款,对等承担担保责任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是一种不需要实质抵押物的互相信用担保就可获得大额贷款的融资工具。当其中任何一关联企业发生经营和财务危机时,很容易导致担保链的断裂,商业银行贷款的风险会突然暴露。
企业通过互保进行贷款主要有三大风险点。第一,担保能力风险。企业之间互为保证,降低了第二还款来源的保障能力。关联企业越多,担保链越长,从商业银行获得的贷款额度就越大,银行面临的风险也就越大;第二,法律风险。关联企业中的控制企业很容易运用其控制力,制造虚假债权并以此抵消从属企业的真实债权,使从属企业的资产减少,从而给银行等债权人带来损害。一旦该子公司被银行借款所累、经营失败或发生诉讼,控制公司又以有限责任为由迅速脱身,影响银行实现债权;第三,多米诺骨牌效应风险。担保企业中的一家企业出现资金紧张,在某个银行产生不良贷款,必然引起所有银行的关注。如果多家银行大量抽退资金,势必导致资金链的断裂,不仅对企业产生致命打击,对未抽退资金的银行也将造成巨额损失。
莫开伟认为,“造成这种信贷现象有三方面原因:一是确实有少数不讲诚信的企业影响了整个社会信用生态,使银行产生了畏贷、恐贷心里,担心贷款没有收回再放贷款会加大信贷风险;二是银行将中央政府及监管部门确定的续贷政策抛置脑后,仅从只身利益角度考虑,不顾企业实际情况;三是上级行确定的到期贷款收回率、不良贷款上升率等考核指标,又迫使基层银行机构不得已而为之。”
寻求风险平衡点
在中国推进“供给侧改革”的过程中,收紧信贷或许有助于增强中国企业的整体信用度并去除过剩产能,但同时也驱使融资活动流向别处,包括非传统放贷机构和资本市场的其他领域。但在这个过程中银行如何平衡好非常关键。“银行也在慢慢转变试图解决这个问题,对一些比较优质的企业还是在尽量想办法帮助。”上述银川市担保机构人士称。
2016年2月,银监会在推进普惠金融发展工作的指导意见时表示,对市场前景较好、但暂时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可通过信贷展期、借新还旧等贷款重整措施,缓解企业债务压力,不能一刀切,简单压贷、抽贷、断贷。
2017年,央行金融稳定报告中提及企业融资问题时表示,非金融企业杠杆率上升,部分企业依靠“借新还旧”甚至“借新还息”维持经营,新增融资周转效率低下。一些产品没有竞争力、财务不可持续、资不抵债的僵尸企业占用信贷资源。
上述大华银行高管称,“银行做的是风险的业务,银行虽然要努力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但不同类型的企业风险类型和风险高低是不同的。针对不同的风险,银行需要有风险规避。银行在做贷款时候是有选择性的,需要找到平衡点。如果企业贷款收不回来,对经济运行系统也会产生巨大冲击,银行必须要平衡风险和收益。”“银行应该更加充分的解企业的成长性和风险性,确实有风险的企业可以引导破产或者重组。但是如果企业短期资金出现问题,银行应该联手参与企业管理,控制企业风险,给予企业融资帮助,而非缩贷、抽贷。如果是简单的‘手术’救活企业,企业还能给社会创造一些价值。”上述温州服装厂老板表示。
李奇霖也表示:“无论如何,企业的融资成本是提高了,毕竟融资渠道从银行转向了非标和民间借贷。在具体实施时,银行可能还是需要考虑节奏与个体风险紧急与否的问题。”
从监管如何去规避风险点角度分析,莫开伟表示,其一,改变现有银行机构业绩考核机制,确保真实反映信贷经营管理行为;其二,监管部门切身肩负其监管责任,对银行机构信贷经营行为建立科学的、严格的动静态监管体系,提高监管的及时性、灵敏性和有效性;其三,完善社会监管体系,让全社会对银行信贷投放及经营行为进行监督。
过桥融资通常包含
来源:中山日报
栏目:新闻
2月16日上午,在中山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市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市金融局副局长刘东生介绍我市支持中小企业应对疫情的有关金融措施。
自疫情发生以来,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我市金融系统多措并举,积极支持企业抗击疫情,共渡难关。尤其是2月9日市政府印发应对疫情稳企安商若干措施(即中山稳企安商二十条)后,市金融局会同人民银行中山市中心支行、中山银保监分局等单位迅速抓好政策落实,着力从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支持企业扩大融资规模、缓解还款压力以及优化金融服务等方面全力支持企业应对疫情,致力从金融角度助力稳企安商。
疫情以来我市金融系统应对措施
银行业方面,督促银行机构全力保障信贷资源供给,对因疫情影响正常经营、遇到暂时困难但有发展前景的小微企业,要稳贷、增贷,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优先全力满足中小企业关于卫生防疫、医药用品制造及采购、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科研攻关、技术改造等方面的合理融资需求。
督促银行机构合理压降综合融资成本,积极落实“助保贷”、“过桥贷”、“科技贷”政策,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减免手续费。
切实做好金融服务工作,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各银行机构积极运用技术手段,加强线上业务服务,合理安排营业网点及对外营业时间,避免在物理网点聚集,防范病毒传播,保障基本金融服务和关键基础设施稳定运行。
保险业方面,协调保险机构通过启动紧急预警机制开通7*24小时报案理赔绿色快捷通道、提供保单延期服务、加强保险创新、扩展保险责任、强化出口信用支持等举措,进一步提高服务质效,发挥保险保障功能,加大对各类企业、消费者的保障力度。
同时,引导保险机构体现社会责任,为疫情防控免费提供专属保险产品,我市保险机构为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的医护、疾控、科研人员,公职人员、武警、公安民警、新闻工作者、社区工作人员等人群提供专属疫情保险保障,根据类别不同,个人最高保额达200万元,保险金额高达360亿元。
证券期货业方面,引导证券期货机构改进服务方式,加强投顾服务,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通过引导线上交易和线上办理业务,提供详细操作指南,确保咨询联络方式畅通,及时解答投资者的疑问。发挥专业优势,引导客户正确看待疫情,树立战胜疫情必胜信心,不信谣、不传谣,倡导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理念。
进一步落实中山稳企安商二十条
稳企安商二十条政策中涉及金融领域的主要有五条,分别由市金融局、人民银行中山市中心支行、中山银保监分局、科技局等单位组织实施,经商相关单位意见,综合解读如下:
(一)关于第四条“降低综合融资负担”。
引导辖内银行机构对纳入疫情防控重点保障名单的企业给予最优惠利率。鼓励银行机构积极向上级行争取专项再贷款融资额度,对全国、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名单内的企业提供优惠利率的信贷支持,贷款利率上限为贷款发放时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LPR减100基点。鼓励银行机构减免小微企业贷款相关费用。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暂时受困但有发展前景的小微企业,鼓励银行机构最大限度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确保2020年普惠型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低于2019年。
一是支持辖区银行机构积极向其总行争取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额度,用以向中山纳入全国、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名单内的企业提供优惠利率贷款,运用专项再贷款资金发放贷款的利率不能超过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100个基点。
二是组织辖内各银行机构主动对接了解企业受疫情影响受挫情况,建立名单,向上级行争取最大贷款利率优惠政策。
三是督促辖内银行机构严格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加大金融创新力度,通过科技金融赋能、完善续贷政策安排、提高小微企业不良容忍度、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最大限度地压降贷款利率并减免相关费用,除银团贷款外,禁止向小微企业收取贷款承诺费、资金管理费,严格限制收取财务顾问费、咨询费,切实缓解受灾企业的困难。
(二)关于第七条“加大财政扶持融资支持”。
充分发挥“助保贷”“科技贷”作用,缓解企业融资压力。增加“过桥贷”专项扶持资金规模至20亿元,本政策实施期间,累计为本土企业提供不少于100亿元的转贷支持,同时免收企业资金使用费。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对支持疫情防控相关企业融资新增融资担保业务应降低或取消反担保要求,收取的融资担保费率年化不得超过1%。
我市“助保贷”“科技贷”两项政策市财政合计安排了5.5亿元专项资金作为风险补偿金,用于引导银行机构加大对企业的融资扶持力度。
其中“助保贷” 政策是设立2.5亿元的担保金,鼓励合作银行机构加大对《中山市小微企业上规上限培育企业名录库》内企业的支持力度,单一企业最高贷款金额1500万元,对于获得助保贷的企业,最高按实际支付利息的40%给予贴息,每家企业每年最高可获30万元贴息。
“科技贷” 政策是针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轻资产”的特点,为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省、市、区联合设立3亿元的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资金池,撬动科技银行20倍科技信贷,采用多梯度、多层次风险补偿的方式,为企业知识产权、股权、不动产、信用等担保融资。单一企业贷款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疫情期间“科技贷”将采取一系列应急保障措施,包括优化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信贷服务、优先支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信贷需求、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科技贷款给予贴息支持等。科技信贷入池企业中,属于省市疫情防控应急物资生产供应企业,或者对疫情防控应急物资生产提供支持的,2020年度新增科技贷款项目,最高按实际支付利息的50%给予贴息,单笔贷款贴息的最高额度为100万元。
“过桥贷”专项扶持资金则是专门用于帮助企业解决转贷时过桥融资的专项资金,原有规模为15亿元,为支持企业渡过难关,本次市政府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将规模增加至20亿元,计划在疫情防控期间为企业提供100亿元的转贷支持,同时在政策实施期间,对企业使用“过桥贷”专项扶持资金免收资金使用费,进一步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的决心。粤财普惠(中山)融资担保公司是我市唯一一家全国资背景的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在抗击疫情期间,要求该公司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准公共服务产品的职能,主动担当,在为支持疫情防控的相关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时,收取融资担保费率控制在年化1%以内。
(三)关于第八条“加大银行信贷支持”。
鼓励银行机构加大对重点企业和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为受疫情影响的优质企业预留不低于300亿元的专项融资额度。督促银行机构开辟贷款审批“绿色通道”,适当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比例,对因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经营、遇到暂时困难但有发展前景的企业,要稳贷、增贷,不得抽贷、断贷、压贷,并通过展期、无还本续贷等方式减轻企业还款压力。综合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建立疫情防控应急资金需求响应机制,加大对疫情防控相关企业信贷支持力度。确保2020年全市小微企业信贷余额不低于2019年同期余额。
一是开辟绿色通道,提高贷款审批效率。执行“特事特办”原则,简化业务办理及审批流程,专人跟进,提高放款效率。
二是推动抗疫情特色金融产品落地,加大扶持力度。如工商银行中山分行、中国银行中山分行推出“抗疫贷”产品,建设银行中山分行推出“战疫贷”,有针对性满足企业的融资需求,助力企业抗击疫情,尽快恢复生产。
三是建立机制,加强联动。建立政银企快速对接工作机制,在信息共享、融资贴息、融资担保、风险补偿等方面加强联动合作,提升金融机构融资支持信心,共同助力企业恢复生产。2019年中山市小微企业贷款增长超过140亿元,增速14.22%,贷款户数增加1.3万户。今年,我市将综合采用货币政策工具支持、信贷政策引导、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提升等措施,确保全市小微企业信贷余额不低于2019年同期水平。
四是落实中山市中小企业诉求响应工作机制。对企业在粤商通APP“企业诉求响应平台”反映的融资问题,争取在24小时予以响应,能线上办的线上办,不能线上办的线下协调相关银行机构,或引导企业通过广东省中小企业融资平台发布融资需求信息,为企业和银行机构搭建沟通桥梁。
(四)关于第十三条“优化保障性金融服务”。
持续开展“百行进万企”活动,组织金融机构通过电话、线上顾问、远程服务等形式,了解企业受疫情影响情况及金融服务需求,实现企业需求与金融供给的精准匹配和高效转化。发挥保险保障功能,引导保险机构创新产品,根据企业所需尽快推出新冠肺炎的相关险种。优先处理感染新冠肺炎客户的出险理赔,适当扩展责任范围,应赔尽赔。鼓励保险机构为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提供保单延期等服务,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并为小微企业、疫情防控一线人员及其家人等群体提供专属疫情保险保障。
自2019年11月开始,我市银行机构已全面开展“百行进万企”融资对接活动,银行机构通过对企业开展在线问卷调查和实地走访对接,了解企业的融资需求,在此基础上为企业提供定制化融资支持。下一步,我市将督促辖内银行机构充分利用“百行进万企”,适时调整活动方式方法,主动了解企业融资需求,增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获得感。
保险保障方面——
一是加强服务。督促辖内各保险机构对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出险理赔客户要优先处理,应赔尽赔,主动为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运输企业提供车险保单延期。截止目前,各公司均已开启绿色理赔通道,安排专人辅导理赔服务。辖内部分保险机构取消了等待期、就诊医院、药品类别的限制,拓宽了重疾险的理赔范围。
二是强化风险保障。适当扩展责任范围,多家保险公司主动为疫情防控一线人员及其家人提供专属疫情保险保障,保障群体既包括医护、疾控、科研人员等一线病患治疗及护理人员(含支援武汉人员),也包括公安民警、新闻工作者、社区工作人员等疫情防控维稳人员。小微企业方面,一家财险公司为中山30家150人以下微型企业成功申领免费百万保额员工求助金,范围涵盖新冠肺炎。下阶段进一步拓展保险覆盖面。
(五)关于第十四条“优化信用管理服务”。
对因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合同履约能力或无法如期偿还贷款、缴纳税费的企业,建立信用修复“绿色通道”,出具不可抗力事实证明,调整公共信用信息记录。引导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接入机构合理调整逾期信用记录报送工作。
我市协调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接入机构,要合理调整逾期信用记录报送,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和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经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接入机构认定,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予以调整。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企业,可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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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记者 周映夏
◆图+/记者 黎旭升
◆编辑:袁凤云
◆二审:蓝运良
◆三审:魏礼军
◆素材来源:中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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