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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4日
记者从兰州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
从即日起
该局将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专项整治
整顿全市药品零售秩序
规范全市药品零售行为
探索实施“互联网+药品流通”模式
支持药品零售企业创新发展
鼓励开展便民服务
据悉, 此次整治将严查药品购销渠道,保证药品来源合法;规范药品储存,保障药品安全有效;集中开展处方药销售专项整治工作,严格落实处方药管理制度;继续加大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力度,提升执业药师在岗履职能力和药学服务水平。同时,将鼓励实施“互联网+药品流通”模式。支持药品零售企业实现药品销售模式“线上线下”融合,采取“网订店送”“网订店取”方式销售药品,允许同一连锁门店之间调剂药品,实现“就近取药”“就近送药”(特殊药品除外);支持药品零售企业通过自建或者搭载第三方建立的、获政府相关部门认可的电子处方共享平台获取合法合规的电子处方;鼓励具备条件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设置远程审方中心,通过互联网开展远程审方并提供药学服务;支持药品零售企业开展药品资料电子化管理。
在严格监管、严查违法行为的同时,我市市场监管部门还将加大扶持力度,帮助企业推进“互联网+药品流通”模式和便民服务工作,对药品零售企业在探索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积极协调解决。为了进一步方便群众购药,我市将推动药品零售企业开展便民服务。支持乙类非处方药多元化销售,鼓励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设置乙类非处方药销售专柜,鼓励商场、超市、便利店等商业主体在营业场所设置乙类非处方药销售专柜;支持药品零售企业设置自动售药机销售乙类非处方药;支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进行“专业化药店”探索;支持药品零售企业延伸供应链条,通过电子处方共享平台和远程审方等药学服务,实现药品流通对基层的有效覆盖,提高农村及偏远地区药品供应的安全性、便利性、可及性。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首席记者 陈玮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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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非处方药是什么意思
严格监管 陈玮摄
【本报讯】7月7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我市将积极推动药品零售企业拓展销售方式,开展便民服务,同时支持在非药品经营场所销售乙类非处方药,支持药品零售企业设置自动售药机销售乙类非处方药。这意味着,现有的车站、超市、商场、便利店、住宅小区等场所,都可以出售乙类非处方药了,今后群众买药将更加便捷。
据悉,我市市场监管部门鼓励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在机场、火车站、商场、超市、便利店等场所内设置乙类非处方药销售专柜;鼓励商场、超市、便利店等商业主体在营业场所设置乙类非处方药销售专柜。开办乙类非处方药专柜应当向属地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乙类非处方药的经营管理应当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相关要求。同时,鼓励药品零售企业依托自身实体药店在注册地址设置自动售药机销售乙类非处方药;鼓励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在大型公共场所、街道社区、住宅小区等区域内设置自动售药机销售乙类非处方药。其中,药品零售企业(含连锁门店)在自身实体店设置乙类非处方药自动售药机时,应将该售药机视为实体店的一组柜台,药品的购销存运管理纳入自身实体店的质量管理体系一并管理。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在旗下门店以外的公共场所设置乙类非处方药自动售药机时,按照“一地一证,一点一申报”原则进行,即: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向属地区县市场监管局申请,审核批准后对同一辖区内同一连锁企业设置的乙类非处方药自动售药机只发放一张《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与连锁总部《药品经营许可证》注册的人员一致,自动售药机的设置名称、地址在《药品经营许可证》副本上标注,在该辖区每增加一台自动售药机,经向属地市场监管局申请并核准后,由属地市场监管局在《药品经营许可证》副本上增加该售药机的名称、地址。企业设置的乙类非处方药自动售药机由连锁总部统一管理,药品的购销存运应当符合《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相关要求,同时要针对每一台自动售药机建立专门的购销台账,方便监管部门监管,确保药品质量安全可追溯。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首席记者 陈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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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日报
去年10月,北京市商务委员会等六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促进便利店发展的若干措施》明确提出,连锁便利店可按有关标准申请零售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申请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的,可由企业总部统一配备质量管理人员。
时隔一年,乙类非处方药进入便利店销售的情况如何?如何保障消费者买药用药安全?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买药就像买日用品一样方便
“这几种是风寒感冒用的,这个退烧效果比较好……”货架上摆着药品和医疗器械,穿着白大褂的售货员正在给消费者介绍感冒药的用法,这是近日记者在北京市朝阳区某商业区连锁便利店内看到的一幕。
该售货员介绍,目前店内上架数十种非处方药和医疗器械,包括四季感冒药、板蓝根颗粒、退烧贴、体温计、血压计等。除了墙上挂有一张《药品经营许可证》外,这家便利店的布局与其他店并无不同。一位女顾客说:“换季时容易感冒,来便利店买别的东西,随手就把药买了,确实方便。”
北京允许乙类非处方药进入零售店并非首创。早在2015年年底,福建省就出台《推进内贸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允许具有24小时服务能力、门店较多的连锁便利店设置便民药柜,满足民众需求。为促进该方案落地,福建莆田市出台文件,明确列出允许进驻便利店销售药物的清单,包含50种常用且对储存条件要求不高的乙类非处方药,清单外的药品一律不准进入便利店销售。
乙类非处方药为什么能进入连锁便利店销售?根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非处方药是指不需要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即可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的药物。北京大学药学院药事管理与临床药学系主任史录文分析,非处方药又分为甲类非处方药和乙类非处方药,其中甲类非处方药可在医院、药店销售,乙类非处方药除了可在医院、药店销售外,还可在药品监管部门批准的宾馆、百货商店等处销售,因为乙类非处方药安全性更高。
“与传统药店相比,连锁便利店营业时间长、店面密度高,如果能售卖乙类非处方药,确实极大地方便人们的购药需求。”史录文介绍,国外很早就有乙类非处方药在连锁便利店出售的实践,且比较成功,在便利店里,人们买药就像买日用品一样方便。
加强事中监管和事后处罚力度,确保用药安全
“安全吗?有假货怎么办?”有些市民对便利店这种非专业机构售药的安全性表示顾虑。
北京市朝阳区食药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允许连锁便利店销售的乙类非处方药,主要为常见的感冒药、止痛药、维生素等,人们购买服用出现安全问题的可能性较小。此外,管理部门明确要求售药的便利店配备药师,同时将参照普通药店日常监管的标准来监管便利店,比如开展不定期检查等,确保药品质量有保证。北京市朝阳区食药监局将组织便利店经营者培训,提高其经营药品应具备的专业素养。
并不是所有便利店都有售药资格。北京市朝阳区商务委员会从安全性、硬件设施与企业盈利等多方面考虑,规定可申请售药的便利店必须为连锁便利店,且位于繁华商业街区或大型购物中心,有足够的人流量。
“我住的社区远离商业繁华区,要是小区里的便利店也能卖药就好了。”家住北京朝阳区黄渠附近的市民杨洋说,夜里药店已经关门了,如果家里没有药品储备,孩子得了病,半夜只能赶去医院拿药,特别不方便。对此,药品零售专家支招:连锁便利店可以应用互联网技术,总部的药师可以对到偏远地区的分店买药的顾客进行实时用药指导,确保用药安全。对于位置偏远的连锁便利店,分店也应允许其卖非处方药。
“避免便利店违规销售其他药品,需要有关部门拿出更加严厉的监管措施。”史录文认为,药品关系到人们的身体健康,违规售药后果往往非常严重。“处罚必须有威慑力,要让便利店有敬畏之心。”他说。(记者 申少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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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青年报
北京放宽售药要求 市民可在便利店买到板蓝根、电子血压计、医用防护口罩等常用药品和医疗器械
北京部分连锁便利店开始售卖感冒药、退烧贴、体温计、血压计等常用药品和医疗器械,墙上还贴有药品经营许可证、购药提示等。16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北京市药监局获悉,通过明确政策支持、简化行政审批,今年北京已有58家便利店取得销售乙类非处方药和二类医疗器械相关资质。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2019年北京市政府年度重要民生实事项目之一,就是在50家连锁便利店试点为市民提供板蓝根、电子血压计、医用防护口罩等乙类非处方药和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服务。
截至目前,全市取得经营板蓝根、电子血压计、医用防护口罩等乙类非处方药和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服务资质的试点便利店共58家,主要集中在物美、京客隆、屈臣氏等连锁便利店企业,较好地满足了市民求医购药的便利性、多样性需求。
市药监局相关负责人向北青报记者表示:“在充分调研和安全论证的基础上,我们确定了‘坚持标准、确保安全,质量优先、兼顾便利,试点先行、企业自愿’的试点工作原则。针对人员、面积、距离等企业较为关切的问题,提供了明确的政策支持。包括放宽执业药师配备要求,连锁便利店总部至少配备一名执业药师,零售门店不做单独要求。”此外,售药便利店豁免相邻药店间距要求。便利店搭载药店,要求具有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和设备,满足药品陈列、摆放和储存要求,适当放宽药品、医疗器械分类摆放要求。压缩审批流程,符合条件当天发证。申请试点的连锁门店可以由总部统一申请、统一验收、统一办理。北京市药监局做到当天受理、当天验收、当天发证。
下一步,北京市药监局将持续跟踪现有售药便利店药品质量安全情况,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药品质量。在传统药店服务人口密度降低,盈利周期延长的背景下,密切关注便利店试点企业经营状况,不断调整优化工作方向,形成便利店售药与传统药店的有益互补,让更多市民享受到一站式购买生活用品和药品的便捷。
具体举措
各区出举措让便利店售药更便利
据人民网报道,北京各区结合实际,也在开展相应工作。朝阳区市场监管局充分结合商业区域分布特点,注重选取企业的多样性,合理规划售药便利店布局,更好地满足市民求医购药需求。
丰台区市场监管局将政府实事与药品质量安全有机结合,提出“四个优先选店,四个提前指导,四个全部到位”的“三个四”工作原则,工作中采取“一区一柜一人一档一巡”,“与零售药店经营时间互为补充,与零售药店经营网点分布互为补充”,“提升规范化管理,提升便民化服务”的“五个一,两补充,两提升”举措。
通州区市场监管局发挥城市副中心产业规划优势,合理布局,采取“三根本”工作原则,即便利百姓购药为本、服务城市副中心建设为本、支持企业发展为本。审批过程牢把“三简两严”,即简便咨询通道、简单申报资料、简化审批流程,以及严守底线、严格标准。同时注重证后监管,保障市民用药既安全又便利。
东城区市场监管局与区商务局、政务服务局等部门紧密配合,梳理业务办理流程的关键点、风险点和责任点,打破审批壁垒,以“逐个突破、整体验收”为策略,形成“以点带面、以面带全”的工作效果,提高外部沟通和内部流转效率,压缩企业办事时间。
海淀区市场监管局开辟绿色通道,缩短行政许可时限,积极关注企业经营状况,开展跟踪监管。(记者 张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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