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都律师事务所排名第几,京都律师事务所什么档次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尹建爽

京都律师事务所排名第几,京都律师事务所什么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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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都律师事务所

本文作者:封旺

2025年新春,DeepSeek等人工智能平台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似乎昭示着新一代“工业革命”的到来,社会各行各业仿佛又一次来到了重新洗牌的前夜。


律师行业也不能豁免冲击。律所建议我代表青年律师做一次分享,谈谈AI对律师工作的影响。我第一反应感到有点无从下手,然后马上想到可以求助DeepSeek(以及各个同类软件),如果它们足够智能的话,应该可以帮我拟定提纲、填充内容、制作PPT甚至按照我的形象生成数字人完成演讲。


理想很丰满,AI帮我洋洋洒洒地生成了内容提纲,看着很全面,像春天第一杯奶茶的奶盖,很美,但也很“蓬松”。出于一个律师的职业病,对于没有自己亲身求证或深刻感受过的东西无法真正踏实、透彻地讲给他人听。


因此,我开始在日常工作中有意识地使用AI辅助工作,从“用户”的角度感受AI对工作需求的满足程度。在一段时间的使用过后我积累了很多零散的感受,经过自己的“deepthink”,我将其归纳为四类工作场景:文字工作、检索工作、分析工作、创作工作。


下面向大家具体介绍一下每一类工作场景下的使用体验,也顺便谈谈关于AI与律师关系的感受。


一、AI使用效果亲测报告


(一)文字工作


1

文字润色


我给DeepSeek的第一个任务是将一篇讲座录音稿转化为规范文章。具体要求是“去除语病和错别字,专业词汇要正确”。由于讲座的发言人是一位湖南同志,所以这项任务可能对文字工作者不太友好。


但DeepSeek的成果使我感到震惊,下面请看原文和转写结果:



可以发现,DeepSeek不仅修改了“监狱”(鉴于)这类常见错别字,还能够将“神阵”这类不太有逻辑关联的错别字修正为“神证”,这需要根据前后文语义才能理解和调整,可见DeepSeek确实具有相当的思考能力。与此同时,它还过滤掉了大量口头语和冗余表达,使撰写后的文字更加精炼但不影响原意表达。


2

校稿


校稿是一项耗神但难以尽善尽美的工作,人们总难以发现自己文字上的错误但又不总是方便找他人“外部监督”。以后,在保障信息安全的前提下,此类工作可以交给AI。



以DeepSeek为例,目前它还不能直接在原文档中进行修改,会以逐句分析的形式输出结果,但是可以通过指令让其只显示修订内容。



(二)检索工作


1

案例检索


信息检索需要抓取大量网页信息,因此建议打开DeepSeek的“深度思考(R1)”和“联网搜索”选项,如图所示:



我给他的指令是“帮我找一个酒精含量超过150mg/100ml,造成交通事故并负全部责任,涉嫌危险驾驶罪,检察院酌定不起诉的案例”。


因为打开了“深度思考(R1)”模式,所以DeepSeek在呈现结果之前给出了思考过程:



可见,它不仅从外部网页抓取了信息,还能够结合用户要求对这些信息进行分析。特别是,它还找到了醉驾案件处理标准的法律依据——2023年12月28日颁布的《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其中的相关规定是本案情形是否可以酌定不起诉的关键。


DeepSeek给出了部分有参考性的案例,这些案例均来自网页信息。


对于律师而言,更进一步的案例检索实际上裁判文书(以及检察文书、行政处罚文书等)检索,在这方面各类AI似乎均力有不逮,因为没有接入裁判文书网、12309检察网等官方数据库,所以其只能输出普通网页报道的案例,并且存在编案例或者案号的“幻觉”现象


为此,我想到一个变通方法,既然AI无法直接从裁判文书网检索案例,那么我可以将大致符合条件的裁判文书批量下载,“投喂”给AI之后请其帮忙做具体分析。


例如:我想检索某地挪用公款金额70-100万元之间的案例,传统裁判文书平台不能准确识别裁判文书中认定的犯罪金额,律师逐个分析会占用大量时间。因此,我通过威科先行裁判文书检索平台逐步线索地域、审级、罪名,批量下载了100余份判决书,上传至DeepSeek,请它帮我做犯罪金额的筛选。



DeepSeek似乎对数字不太敏感,并不是所有结果都符合我设定的搜索条件。


更突出的问题是,DeepSeek对话框显示一次可以上传50个文件,但上传50份判决书的过程中总是出现Bug,每次只能成功上传一二十份左右,如下图所示:



同类AI模型Kimi同样存在此类问题,并且有一次性分析文本内容不能超过20万字的限制。这样一来就需要反复上传,对效率形成了大大阻碍,未必快于人工逐案分析。


2

法律检索


律师工作中要穷尽一个案件可能涉及的所有法律法规,以职务侵占罪为例,我向DeepSeek下达了这样一条指令:



据说对AI而言,提问特别重要,因此为了避免遗漏,我特别说明检索的法律规范类型。DeepSeek产出如下:



令我疑惑的是,量刑指导意见中“每增加1.8万元可增1个月刑期”的规定从何而来。从事刑事辩护多年的我从未见过这一规定,且1.8万元这样有零有整的金额显然也不符合实际情况。


好在结果中标记有脚注,我顺藤摸瓜发现该信息来自某个不十分严谨的法律咨询(山寨)网站,其内容为:



上述内容没有援引任何法律依据,实际上互联网上充斥着这样不负责任的内容,直接给出结论但却没有任何依据,这样的现象令人恼火。负责任的律师都有“法条强迫症”——法律依据比结论更重要!这样没头没尾的“量刑标准”岂不误人子弟。如果我的当事人从网络上看到了这样的信息,想必要颇费一番功夫进行解释。


从这个角度来说,DeepSeek检索信息的范围很广(可以叫Broadseek),但在信息核对方面存在改进空间。


3

理论检索


既有案例和现有法律条文并不能覆盖社会上所有的法律行为,总有奇特的案件(或案件中奇特之处)把我们带到法律未曾涉足之处。此时就需要通过法理分析来支撑律师的观点,一名律师的理论储备在此时就显得尤为重要。我请DeepSeek检索关于职务侵占罪中非法占有目的的论文或权威司法刊物文章,其产出结果如下:



总体来看,无论是案例检索、法律检索还是理论检索,AI反馈的成果都还浮于浅层。当然,不能对AI进行苛责。它们就像一个刚刚报道的律师助理,在不知道案件前因后果的情况下被没头没脑地甩来一项检索任务,其自然也只能提供有限的工作成果。律师本人在进行法律检索时,虽然不用自己给自己在对话框中输入指令,但是对于案情的细节、争议焦点的归纳、此前办案的经验和参阅过的资料已经在大脑中潜移默化成为背景信息,以此如此海量的数据为指导而得出的检索结果,其深度、广度和针对性自然不可同日而语。以下是本人根据工作习惯亲自检索的样板:



4

案卷检索


刑事案件在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律师可以到检察院复制案卷材料。检察院一般会提供扫描好的电子卷宗,但电子案卷有的可以在PDF阅读器中进行内容检索,有的无法检索。有的案件成百上千本案卷,寻找某处关键信息可能如大海捞针。


在确保信息安全的情况下,可以将相关材料上传AI模型,请其检索我们所需要的特定信息,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


(三)分析工作


分析工作是真正体现智能化的核心工作之一,如果AI可以准确分析法律争议并给出定性和处理办法,法律工作者们确实都可以下岗了。


我请DeepSeek以一个事实简单的民事案件小试牛刀:



DeepSeek回答如下:



回答内容明晰了争议焦点,从法律与实务角度进行了分析并给出了结论和建议,可以说是一份及格的答卷。特别是,明示延续条款和默示后合同义务为本案提供了有启发性的方向,专业人士可以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形成更丰富和有深度的论证意见。


此外,DeepSeek还可以对判决书、起诉书等法律文书进行分析,对证据链的完整性、法律适用及法理问题、程序和逻辑问题给出初步意见。


总体而言,AI暂无法给出直接可用的成熟的工作成果,但可以提供思路供律师参考,起到探照灯般的作用。


(四)创作工作


首先试试AI能否帮忙起草法律文书,充当律师的笔杆子,笔者提供基础材料,要求DeepSeek帮忙起草一份律师函:



DeepSeek犯了一个明显的错误,援引《合同法》作为法律依据。笔者对它进行了提示,其敏锐地认识到了错误并对律师函进行了修正。



其次,很多律师喜欢在办案之余撰写普法文章或热点案件评论,一方面是法律人的公共表达职责,另一方面也是对外展现专业形象的机会。我请DeepSeek就华为招聘作弊事件作一篇文章并限定了文风:



不得不承认DeepSeek的联想和创意确实有一套,标题也有吸引力,在内容创作方面AI技术蕴藏着巨大的潜力。


然而,笔者内心也产生了一种隐隐的担忧和茫然。当我们以往引以为傲的文字可以批量生产的时候,原有的价值体系是否会被瓦解?试想:文王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屈原放逐,乃赋离骚……AI“三连”,续写《红楼》?当所有的喜怒哀乐都可以被省略而直接输出“锦绣文章”,这是文化的繁盛还是贫瘠?


二、AI辅助律师工作的特点和建议


总结来看,AI处理四大类工作的表现具有以下特点:


1

文字工作


具有较高的准确性和极高的效率,可以出色地完成相关工作。


2

检索工作


广泛由于而准确不足,关键问题在于没有接入法律专业数据库,这影响了AI输出内容的质量。从商业角度讲,AI通用大模型和法律垂类数据资源(案例库、法规库、专业理论文章等)的整合是将来发展的重点。


京都律师事务所其实在此方面也早有布局,陈枝辉律师领衔打造的“空中图书馆”即致力于最全面地搜集法律专业资料,形成可检索的电子文档,给京都律师提供最广博的知识资源。这是京都律所在专业上不断追求极致的一种尝试。


3

分析工作


AI模型可快速提供思路和方向,但具体内容需要专业人员的检验和复核,总体上可以提高工作效率。


4

创作工作


在专业法律文书的创作上,一些模板性比较强的文书可以由AI辅助完成,律师进行复核。但是不要指望AI帮你写一篇辩护词,就像它可以帮你画一朵花,但是如果创作一幅完整的清明上河图,那一定会漏洞百出。


对于普法或推广文章,由AI提供灵感和思路是个不错的选择。



对于律师而言,在使用AI辅助工作的时候可以把握三大原则:


第一,主要由AI承担劳动密集型工作。重复性、机械性、技术性的工作是AI的长处。笔者在办理某死刑复核法律援助案件时,为了核实被告人抢劫致人死亡的手段是否“极其残忍”,逐一阅读了268份类案判决书,将犯罪手法和犯罪后果进行对比,用去了将近一周时间,如果这一工作可以由AI进行,相信时间一定会大大缩减。


第二,AI的主要优势在“快”,而非“准”或者“深”。就像一次开卷考试,不要总希望它可以给我们准确无误的答案,但是它可以快速告诉你答案可能在哪本书的哪一章。


第三,AI可以帮助律师实现工作的繁简分流。AI的意义不在于取代律师或者让律所享受悠闲,而在于通过承担基础性工作,让律师将更多精力投入对法律问题的深入思考和研究。



三、人类,仍然是那颗会最思考的芦苇


最后回到那个很多人关心的问题——AI会取代律师吗?我的感受有两方面:


AI确实还有很多工作无法给律师提供帮助——这或许有些遗憾。


AI幸好还有很多工作无法给律师提供帮助——否则我们要失业了。


技术发展日新月异,甚至AI的迭代已经可以按天计算。AI取代律师是一个时间问题吗?


我也并不这么认为,人类仍将是万物的灵长。


武器不是战争的决定因素,工具也不会成为影响律师专业能力的决定因素。律师,特别是刑辩律师的工作像钉钉子,我们一开始面临的都是看似铁板一块的指控,我们的任务就是在上面找到裂缝,进攻、破解!一名刑辩律师有多用力、多用心,你的钉子就可以钉多深,你就可以看到多少表层之上无法察觉的问题。这取决于你投入的心力,与年龄、资历无关,同样也与工具无关。


不同的是,我们之前可能是在用锤子和凿子钻探,现在有了电钻。但是要知道,无论什么工具都还是握在人的手里。朝着哪个方向挖掘,岩石质地如何,需要用多大力度,终归需要工具的使用者来掌握。每个律师都是一座独特的数据库,其中不仅有知识,还有经验,灵感甚至直觉。对于律师而言,每一堂知识课的学习都是一次数据收集;每一次庭审交锋都是一次算法训练;每一次培训学习都是一次技术“蒸馏”……


技术可能会无限接近极致,但通往正义的最后一公里永远需要律师才能走完!


京都律师事务所是红圈吗

1月16日,国际权威法律评级机构钱伯斯(Chambers and Partners)公布了2025钱伯斯《大中华区法律指南》(Greater China Region Guide 2025)榜单。京都律师事务所争议解决、公司商事、竞争与反垄断、建设工程领域荣登榜单,梁雅丽律师、黄雅君律师、王菲律师、金毅律师和柏高原高级顾问上榜。


上榜领域



争议解决

Dispute Resolution


该领域连续五年荣登钱伯斯大中华区榜单。


业务优势 :


京都律师事务所是一支广受认可的争议解决团队,拥有一支庞大和经验丰富的顾问和诉讼律师队伍。该团队专门处理各个类型的纠纷,从股权转让及资金挪用到产品责任问题不等。京都律所因其在处理涉及公司和个人客户的重大商事、民事及刑事辩护案件上的专长而受到了高度评价。其客户包括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以及百济神州。


公司商事:北京

Corporate/Commercial: Beijing


该领域连续四年荣登钱伯斯大中华区榜单。


业务优势:


京都律师事务所拥有处理合同纠纷、知识产权侵权和商业秘密等复杂诉讼的综合专业知识,在破产时担任清算人和管理人方面业务熟练。该律所吸引来自医疗保健、科技、房地产和金融等多个行业的国有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人客户。


竞争与反垄断

Competition/Antitrust


该领域连续四年荣登钱伯斯大中华区榜单。


业务优势 :


京都律师事务所的反垄断团队以其在经营者集中申报和知识产权方面的工作而闻名,经常处理侵权事宜。该团队经常与其公司部门合作,以加强其提供的一站式服务。该团队在反垄断行政调查和诉讼中为客户提供服务,其客户包括国内和国际公司。


建设工程

Construction


该领域连续二年荣登钱伯斯大中华区榜单。


业务优势 :


京都律师事务所以其在争议解决领域的卓越声誉而闻名,并拥有不断增长的业务,专注于股权和土地转让、建筑和设计合同、租赁和物业管理。该团队定期代表房地产投资者、开发商和承包商。其代表客户包括中建六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建安装集团和北京世纪今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上榜律师


争议解决:诉讼

Dispute Resolution:Litigation




梁雅丽,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京都刑事辩护研究中心主任,西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研究院副院长,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第三届理事会常务理事。执业三十年,梁律师成功承办过多起重大有影响的刑事案件及民商事疑难复杂案件,并被国内多家媒体报道。她尤为擅长刑事和民商事交叉领域及刑事和行政交叉领域业务,致力于研究企业风险的法律防控,并先后为多家大型企业、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及外商投资企业提供了出色的法律顾问服务,在企业风险的法律预防和控制、企业改制、资产重组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执业实践经验。梁律师曾获评《方圆律政》2014律政年度刑辩律师、《中国企业报》2017助力金融风险防范人物、《中国商报》2019年“商事法治建设年度典范人物”、《中国商报》2020年商事法治建设特别贡献奖、2021年度LEGALBAND中国律师特别推荐榜15强:刑事合规、2022钱伯斯大中华区争议解决领域领先律师、2022品牌影响力·践行社会责任典范律师、2022年度LEGALBAND中国律师特别推荐榜15强:商业犯罪与刑事合规、2023-2024钱伯斯大中华区争议解决领域领先律师、2024年度LegalOne客户信赖律师(Blue Ribbon)“商业犯罪与刑事合规15强”。



知识产权:非诉讼

Intellectual Property: Non-litigation




黄雅君,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高合伙人,先后在知识产权主管机关、专业代理机构、律师事务所从事知识产权法律工作三十余年,黄雅君律师善于洞察和挖掘委托人深度需求,擅长处理知识产权的疑难复杂案件,她在企业知识产权法律合规建设、风险防控、无形资产商业运营、知识产权资产布局、知识产权刑事犯罪等业务领域积累了大量务实的执业经验。黄雅君律师带领的团队常年为大中型国央企、上市公司、国内外领先企业,为提供专业化、精细化的服务,深得客户信赖。黄雅君律师代理的案件,曾经先后获得过司法审判机关、行政审查机关、业界媒体、行业协会学会的“2013年度最具影响力商标案件”、“十大商标热点案件”、“2018年商标评审20件典型案例”、中华商标协会成立“30年30件典型案例”等等多项专业认定。黄雅君律师自2016至今,连续入选国际权威排名机构《钱伯斯》(Chambers)亚太知识产权领域非诉讼类受认可律师,连续入选《钱伯斯大中华区指南》知识产权领域非诉讼类领先律师,曾被专业报道称是“中国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亚太区的11位女律师”之一;曾连续入选《世界商标评论》(WTR)公布的全球领先商标法律服务排行榜——WTR1000名录中“世界领先商标律师”;曾连续在英国著名法律评级机构The Legal 500发布的亚太地区律师排行榜单中,获选知识产权领域“推荐律师”;曾入选“LegalOne实力之星”榜单。



知识产权:诉讼

Intellectual Property: Litigation




王菲,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国计算机协会数据安全产业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第八届理事及商标品牌保护中心主任,国际商会广告与市场营销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科技与大数据专业委员会委员。王律师曾参与原料药、数据安全、人工智能多个领域国家标准、团体标准起草制定工作。王律师团队聚焦知识产权与数字竞争方向至今已18年。王律师团队多次被钱伯斯、ALB等知名法律榜单作为知识产权诉讼的推荐律师和团队,向全球相关公众推荐。王菲律师2023年入选ALB知识产权十五强。



竞争与反垄断

Competition/Antitrust




金毅,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反垄断部主管合伙人。金毅律师擅长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及知识产权业务,代理的案件涉及反垄断诉讼、调查、经营者集中申报以及企业合规等多个方面。早在2008年《反垄断法》生效前,金律师已经开始与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依据《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办理外资并购申报事宜,至今已经办理经营者集中申报案件近200起,其中大部分是知名跨国企业的交易项目,涉及医药、化工、海运、能源、汽车、食品、出版、传媒、教育、体育等多个行业。金毅律师还曾代理由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诉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该案2017年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2021年至2024年,金毅律师连续四年入选钱伯斯“竞争和反垄断”推荐律师。2022年、2023年、2024年连续入选《法律500强》(The Legal 500)“竞争法与反垄断”推荐律师。2024年,金毅律师入选年度“LEGALBAND客户首选:竞争法律师15强”榜单。



私人客户/财富管理

Private Client/Wealth Management




柏高原,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金融法高级顾问,管理学博士,法学博士后,金融行业标准《金融从业规范财富管理》执笔专家,香港恒生大学华人家族传承研究中心顾问。近年来,柏博士专注于信托与财富规划,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为多位客户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服务。柏博士的服务范围涵盖各种与财富规划相关环节,是少有的通晓多国信托法,并具有落地境内外家族信托实操经验的专家。除了信托法,柏博士还向客户提供金融领域的法律服务,包括金融业务合规性审查、金融创新、金融衍生品等。


关于Chambers & Partners

钱伯斯(Chambers & Partners)是国际权威法律评级机构。通过严谨的调研和评价体系,钱伯斯法律指南每年评选出各个地区及领域的优秀律师事务所和领先律师,是全球客户寻求高端法律服务最值得信赖的权威参考之一。

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4月2日,《商法》(China Business Law Journal)公布了2024年度杰出交易(Deals of the year 2024)的获奖名录。经过考察各项目的重要性、复杂性、创新性以及交易规模等维度后,京都所主办的两项交易荣获2024年度杰出交易大奖。



华电国际21亿元基础设施REITs

华电国际于2023年12月在上交所发行了海通-华泰-华电国际-裕华热电能源基础设施投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类REITs),发行规模达21.4亿元。


该项目是河北省首单基础设施类REITs。华电国际将其所持火电项目的基础设施作为底层资产,以售电收入等未来现金流作为偿付支持,并通过结构化交易安排在上交所完成类REITs的设立与发行。


京都律师事务所担任华电国际的法律顾问。


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案震动中国资本市场。2021年,中国证监会以乐视网连续十年财务造假和欺诈发行为由,对该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贾跃亭各处以2.4亿元的罚款。乐视网也因此退市。损失惨重的数千名投资者向乐视网、高管和中介机构等发起集体诉讼,要求索赔63亿元。


该案是北京金融法院成立以来受理的首个证券代表人诉讼案件。经过近20次审理,法院于2023年9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乐视网向原告投资者支付约20亿元赔偿,并对其他中介机构进行责任分摊。


值得注意的是,该案成为中国首例保荐人未承担全额连带责任的虚假陈述案例。保荐机构中泰证券和中德证券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乐视的上市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被判需在投资者损失10%的范围内与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法院在计算时考虑了IPO信息衰减效应、案涉财务造假隐蔽性和保荐人尽调手段历史局限性等因素,扣除了40%的系统风险。五家会计师事务所亦需在介乎0.5%至1.5%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京都所代理的高管则以未尽勤勉义务为由背叛承担赔偿金额的0.5%。这一数字远低于康美医药证券虚假陈述案中,董监高被判处的5%至20%不等的赔偿责任。


该案正在二审阶段。


京都律师事务所代理乐视网的一名高管。



关于《商法》

《商法》(China Business LawJournal)是国际市场领先的双语法律媒体,专为从事中国跨境投资之决策者公司法务及中外律师提供实用法律建议及深度分析。

京都律师事务所收费标准

李晓曦律师代理的某文化娱乐公司员工涉嫌职务侵占罪一案,终获不起诉处理

近日,京都所李晓曦律师代理的一起某文化娱乐公司员工Z某涉嫌职务侵占罪一案,经公安机关侦查认定全案犯罪数额390余万元,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分析本案,根据案件认定的事实及在案证据积极开展辩护工作,历经261天,最终检察院对当事人Z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祸从天降


Z某是某文化娱乐公司员工,日常和很多打工人一样,平日工作兢兢业业,对领导的指示绝对服从,在同事关系上竭力维护团结。酸楚也和天下的打工人一样,辛辛苦苦、唯命是从、委曲求全不外乎为了养家糊口。谁曾想,就这样一个和你我无差的打工人却被卷入了一起刑事案件...


缘起,该公司领导早年被查出身患绝症,不管是出于为自己或家人谋取利益也好还是治病也罢,其在任期间利用领导地位,在公司诸多项目中通过虚假投标的方式,使自己实控的投标公司中标,再从中虚报价格大肆敛财。Z某是这一系列操作中的一个工作环节,但对该领导据此敛财的行为全然不知。缘灭,经过几年的“屡试不爽”,被害单位遭受了巨大的财产损失,而该领导撒手人寰,留下的是巨额亏空和几名同伙,还有那个唯命是从却一直被蒙在鼓里的Z某。随后被害单位向公安机关报案,Z某和其他几名涉案人员相继被刑事拘留。


解铃还须辩护人


接受委托后,辩护人对关于Z某的涉案事实和证据反复研判,认为没有犯罪行为,应为无罪,符合不起诉条件。因此就主观故意、客观行为、因果关系等方面与检察院进行了详尽的沟通,总结如下:


一、没有犯罪故意,不符合职务侵占罪的主观要件


刑法将职务侵占罪规定为故意犯罪,而故意犯罪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律师从Z某的犯罪认识以及犯罪意志两个层面进行分析,认为没有侵占公司财产的主观故意。


二、分析当事人行为是否属于刑法规定的危害行为,是否存在侵犯公司利益的可能性


刑法的目的和任务是保护法益,所以刑法禁止侵犯法益的行为,即危害行为。关于本案,Z某在参与案涉项目的工作中,是正常的履行单位职务行为,其工作行为不存在侵占公司财产的可能,也不具有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潜在危险。


三、从因果关系层面分析


因果关系是危害行为与结果的客观联系,Z某的行为不属于危害行为,自然也不存在因果关系。从另一角度看,按照因果关系理论,只有实行行为和结果才存在因果关系。纵观全案,Z某不过是被他人准备实施犯罪前所利用的工具,因此预备行为和结果之间是没有因果关系。


阳光总在风雨后,请相信有彩虹


最终,律师与检察机关多次交换意见后,检察机关认定Z某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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