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想拿回财产可以吗
离婚后能否拿回财产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若存在以下情形,有可能拿回财产:
第一,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发现上述行为后,另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经法院查证属实,对实施该行为的一方可少分或不分财产。
第二,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受欺诈、胁迫方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可向法院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重新分割财产。
第三,离婚时存在漏分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一方发现后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漏分财产进行分割。
但如果不存在上述法定情形,离婚时财产已按照双方协议或法院判决进行了合法分割,一般难以拿回财产。总之,离婚后想拿回财产需依据法定情形和程序,通过向法院起诉等合法途径解决。
二、老婆诉讼离婚这不离了怎么办
若妻子提起诉讼离婚而你不想离婚,可从以下方面应对:
首先,积极参加庭审。按时到庭,携带能证明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的证据,如双方共同出游的照片、互相扶持的生活记录等,在法庭上清晰、有条理地向法官阐述夫妻间仍有深厚感情,有继续共同生活的基础。
其次,表达改善态度。在法庭上真诚表明愿意改正自身可能存在的问题,努力改善夫妻关系,例如承诺会花更多时间陪伴家人、加强沟通交流等,让法官感受到你对婚姻的重视和挽回的决心。
再者,尝试庭外和解。在诉讼过程中,可以通过律师或直接与妻子沟通,表明不想离婚的意愿,探讨双方存在的矛盾点,寻求和解的可能。若能达成一致,可请求妻子撤诉。
最后,遵守法庭秩序。整个过程要遵守法庭纪律,以理性、冷静的态度应对,避免因不当言行给法官留下不良印象,影响案件走向。
三、离婚债务如何分割民法典条款
《民法典》对于离婚债务分割有明确规定。
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具体情形包括: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对于共同债务,双方首先可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由负债方自行承担。例如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
在处理离婚债务分割时,关键在于准确界定债务性质,是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进而按照法律规定合理分配债务承担责任,以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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