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发出录用通知后无故反悔,应赔偿应聘者损失,接到录用通知书后单位反悔了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唐春安

案例简介五月份,小郑看到一家科技公司发布的招聘信息,从泉州赶到厦门,分别参加两次面试。五月八日,第二轮面试之后,一家科技公司口头通知他已经通过面试。二天后,小郑接到公司招聘微信通知,要求他在5月17日参加工作。不过,两天后,小郑又收到一条信息——该职位暂时不需要人手。经过了解后,小郑才知道,公司已经找到了更适合这份工作的人才。小郑说:在签订劳动合同方面,双方已经达成了口头协议,他已经做好准备,甚至拒绝了另一家公司的雇佣。该公司反悔,违反了双方应该遵守的诚信原则,造成了自己的经济损失。总而言之,小郑要求公司赔偿:三个月试用期内的工资损失;其他公司拒绝录用所造成的损失;交通费共计17000元。技术公司认为:她们的确给小郑发了录用通知,之所以最后没被录用,是因为公司董事长看了他的简历觉得不合适,所以否决了。二是关于小郑声称自己被其他公司聘用的说法,尽管他提供了聊天记录,但无法证明他拒绝的是工作机会还是面试机会,他所提出的损失计算没有根据,交通费用应该由求职者承担。对此,小郑表示反对,说采访中从未提及董事长的存在。法官问被告:既然要得到主席的同意,为什么要先通知原告?一个技术公司承认这是行政当局的一个错误。法院判决法院认为,在劳动关系建立过程中,应遵循诚信原则。因为双方均同意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郑晓产生信任利益,并放弃其他工作机会。其后,某科技公司无正当理由取消录用,应承担赔偿责任。在赔偿数额方面。仲裁庭认定,按惯例,采访的交通费用由工人自己负担。二次面试后,郑晓找了一个新单位,时间只有半个月。某科技公司试用期的工资大约为每月4000元。另外,法院还命令科技公司支付郑晓半个月工资,即2000元作为补偿。法院提醒。刚步入职场,要注意:学会遵守法律。雇员进入公司后,应当忠实履行承诺,不得随意后悔。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进入公司,应与用户积极协商,取得谅解,避免争议。保存证据在与雇主达成口头协议后,雇主可要求雇主以书面形式确认达成意向,可以用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在工作时形成的沟通记录要特别注意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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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发出了录用通知但又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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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发出录用通知书后又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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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发出了录用通知但又后悔

发出录用通知书可否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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