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2018年2月,孙某某曾将3万元现金借给其女婿梁某某,双方口头约定两年期满后归还本金。2020年3月初,该笔借款已经到期。孙某某多次提出要求梁某某偿还,但梁某某每次均以不同理由拒绝偿还,一再拖延支付。2020年3月中旬某日,孙某某主动向某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申请,请求解决与梁某某的借款合同纠纷。
【调解过程】调委会接到孙某某的电话申请后,依法予以受理。考虑到防疫工作严峻、人员聚集风险较大,出于疫情防控的需要,调委会决定采取全程电话沟通、无接触调解的调解模式。为了确保人民调解工作的严肃性不因采取此种调解模式受到影响,调解员首先向当事人介绍了目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以及采取无接触调解模式的可行性与必要性。孙某某和梁某某双方均表示同意采取电话沟通、无接触调解。调解员在取得当事人完全认可后才展开调解工作。调解员在安抚双方当事人的同时,做好了详细记录,整个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始终保持尊重、真诚、热情、关注的心态,使用直接询问的交流方式,避免因电话沟通导致的情感疏离,尽量让当事人感受到公平、公正的态度,赢得当事人的信任。
通过调查,调解员了解到孙某某的女婿梁某某曾经向孙某某借款3万元,并且该笔借款已经到期。孙某某曾多次提出要求梁某某偿还,梁某某一再拖延支付,每次均以不同理由拒绝偿还。孙某某表示如果梁某某再不归还这3万元钱,就要采取诉讼形式。梁某某在电话中向调解员说明事情原委,表示自己两年前为了盖房子确实向岳父孙某某借了3万元钱,目前自己也有能力偿还此笔借款,并且与其妻子商量过将钱还给孙某某。之所以一再拖延支付,是因为还款提议遭到了妻子的反对。原因是其妻子担心父亲孙某某把钱用来抽烟、喝酒,甚至可能上当受骗,用来购买保健品。这样可能会影响孙某某的身体健康。所以夫妻二人对此笔欠款如何偿还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就迟迟没有进行偿还。
调解员在电话中详细了解情况后,向孙某某与梁某某宣传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法律规定,并做出了说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第九条规定:“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可以视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关于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可以得知,孙某某与梁某某之间虽然没有书写欠条等凭据,但是借款以现金形式支付,梁某某已经收到此笔欠款,双方借款合同关系成立。如今此笔借款已届清偿期,梁某某理应如数偿还此笔欠款,担心孙某某收到欠款后如何支配并不能成为拖欠还款的理由。
但是孙某某女儿的担心也并非没有道理,调解员耐心地向孙某某讲解了当今社会上经常出现的针对老年人的经济诈骗,以及吸烟饮酒对身体的危害等。孙某某虽然对女儿的担心表示理解。但是也提出自己确实需要这笔钱支付生活费用,并且钱是自己的,如何使用子女不该过多干涉,自己一辈子抽烟喝酒也没有影响身体健康,现在没钱买烟买酒实在是憋得难受。
调解员知晓缘由后,先做孙某某的思想工作。首先女儿女婿并不是故意逃脱还款责任,身为长辈也要谅解晚辈,其次烟酒确实伤身,过多烟酒会导致身体健康的损害,一旦出现意外,不仅自己会遭受身体上的折磨,更会给儿女增加负担。另一方面,调解员劝说梁某某,此笔欠款虽然没有欠条,但是口头约定了还款日期,是受法律保护的。担心钱还给老人之后,老人随意乱花不能成为拖欠还款的理由,此事还需尽量解决。
最后孙某某与女儿女婿协商,达成了一致意见。梁某某以支付赡养费的方式偿还该笔欠款,对老人的赡养费由每月700元提高到1000元。这样既解决了老人的生活费用问题,又避免了老人乱用生活费影响身体健康。双方当事人均获得了圆满的处理结果。
【调解结果】通过调解员耐心的调解,孙某某和梁某某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1、孙某某与梁某某重新签订赡养协议,将赡养费由每月700元上调至每月1000月,直至3万元欠款全部清偿为止。梁某某每月初及时支付赡养费。
2、孙某某减少抽烟喝酒的频率,保证不听信推销欺骗,不擅自购买昂贵保健品。
事后,调解员对此案进行了电话回访,孙某某和梁某某均对此次调解非常满意,认为调解员的调解合法合理,更重要的是挽回了亲情。
【案例点评】从本案中得到的几点启示:
(一)如今老龄化日趋严重,老年人占社会人口的比重也越来越大,涉及老年人权益保护的纠纷越来越多,做好此类纠纷的调解工作是落实法治为民的要求,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
(二)人民调解工作是法、理、情的统一,调解过程中,沟通的技巧和能力就显得尤为重要。矛盾纠纷当事人是否愿意接受调解员所讲的法、理、情是调解成败的关键。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坦诚中肯,情理交融,慢慢让患方打开心结,降低诉求,最后促成了协议的达成、纠纷的解决。
(三)本案虽然表面上是矛盾双方借款合同到期不能偿还引发的纠纷,但是细细探究之下不难发现,此案中涉及重要的社会伦理关系。人民调解工作要善于抽丝剥茧,找到矛盾纠纷的症结所在,从现实情况出发,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以求从根本上化解矛盾纠纷。
(四)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疫情,人民调解工作也应该积极探索新模式,如引导群众尽量采取网上调解、电话调解、微信调解、视频调解的无接触方式调处纠纷,最大限度减少交叉感染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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