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晚交取暖费有滞纳金吗2025,晚交取暖费有滞纳金吗
晚交取暖费一般没有滞纳金。税务机关对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个人和团体可加收滞纳金。滞纳金具有法定性、强制性和惩罚性特点,计算公式为未还部分的0.05%。滞纳金属于行政法规范畴,不应在民商事裁判文书中使用。
法律分析
滞纳金一般没有。
差不多都是供暖前交的,要是没交要用的时候还是要交整个供暖期的费用。
不用的话还要交过热费的。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能按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还要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5号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缴税凭证上的应纳税额和滞纳金为1元以下的,应纳税额和滞纳金为零。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于2017年1月1日,将取消信用卡滞纳金。
滞纳金特点
具有法定性、强制性和惩罚性的特点。
所谓法定性,是指滞纳金是由国家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款项,个人和其他团体都无权私自设立;
强制性,是指滞纳金的征收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
惩罚性,指的是滞纳金是对超过规定的期限缴款而采取的惩罚性的措施。根据滞纳金的以上特点,滞纳金只能发生双方的法律地位不平等、国家行使公共权力的过程中,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滞纳金计算公式
2014年,滞纳金为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0.05%计算,最低5元人民币或1美元。
计算公式为:滞纳金=(最低还款额-截止到期还款日已还款额)×0.05%
如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另外《水资源费征收办法》中也有类似的规定。
因为滞纳金这一概念是属行政法规的范畴,因此,在民商事裁判文书中涉及民事责任的承担时是不应该使用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修正):第三章税款征收第三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二、取暖费晚交有滞纳金吗
法律分析:取暖费晚交有滞纳金。取暖费滞纳金的收费计算如下:1、晚交六个月要加收滞纳金90%。2、晚交五个月加收滞纳金75%。3、晚缴费四个月加收滞纳金60%。
法律依据:根据《住宅锅炉供暖管理规定》第十四条规定,采暖用户与供暖单位发生纠纷,可申请房地产管理机关协调解决。 采暖用户无正当理由拒绝缴纳供暖费的,房地产管理机关可以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按日累计加收应缴供暖费1%的滞纳金;情节严重、拒不缴纳的,经市房地产管理机关批准,供暖单位可以对其停止供暖。
三、暖气费晚交有滞纳金吗
有。供热用户拒不缴纳供热费用,物业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按照每日累计收取1%的滞纳金;情节严重、拒不缴纳的,经市物业管理机关批准,可以暂停供热。暖气费:暖气费即供热费,供热费就是中国各城市(尤其是指北方城市)进入冬季后,居民向供热部门交纳的一定费用。是主要用来维持供热所需的原材料、人员、房屋等一切的相关费用。暖气费缴纳原则:1、供热费主要根据房屋供热建筑面积来计算供热建筑面积是指房屋产权所有证中建筑面积一栏标准的建筑面积,包含阳台面积和公摊面积。2、居民住宅供热使用面积的计算方法城市居民住宅供热的使用面积包括套内供热面积、用热的阳台面积及供热的公共面积。其中,居民套户内使用面积计算在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顶板下表面与楼面的净高低于1.2米的空间不计算使用面积;净高在1.2米—2.1米的空间按1/2计算使用面积;净高超过2.1米的空间全部计入使用面积。面积测算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房产测绘部门进行测算。3、目前中国热价的制定规则目前中国热价原则上仍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价格由省(区、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经授权的市、县人民政府制定。按照《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如果“热价不足以补偿供热成本致使热力企业(单位)经营亏损的”或“燃料到厂价格变化超过10%的”,企业可向政府主管部门提出调价建议。发改委的上述表态意味着,各地企业可根据煤价上涨幅度向相关部门提出调价方案。滞纳金:滞纳金是对不按纳税期限缴纳税款的纳税人,按滞纳天数加收滞纳税款一定比例的款项,它是税务机关对逾期缴纳税款的纳税人给予经济制裁的一种措施。滞纳金的特征:适用于负有金钱给付义务。义务人超过规定期限不履行义务。可以反复为之,具体表现为按日加收。如按照税法有关规定,税务机关对不按规定期限交纳税款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拖欠税款,依法按日加征一定比例的罚金。主要适用于税收领域,但不限于此。其他管理领域凡存在金钱给付义务的,当相对人不履行义务时,都有采用滞纳金的可能,如环保的排污费等。滞纳金措施既可以避免因义务人不履行义务使国家利益受损害,同时也能避免因直接施加于相对人使其权益受损,并能促使其尽快履行义务,因而可作为行政管理的有效手段。滞纳金的主要特点:具有法定性、强制性和惩罚性的特点。所谓法定性,是指滞纳金是由国家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款项,个人和其他团体都无权私自设立;强制性,是指滞纳金的征收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惩罚性,指的是滞纳金是对超过规定的期限缴款而采取的惩罚性的措施。根据滞纳金的以上特点,滞纳金只能发生双方的法律地位不平等、国家行使公共权力的过程中,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滞纳金的性质界定:滞纳金是指税务机关基于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事实,而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一定比例的附带征收。各国法律对滞纳金的法律性质的认定并不一致,大体包括以下几种:1、损害赔偿说。该说认为,税收债务是一种公法上的金钱给付之债。当清偿期届满时,如果纳税人不能如期履行义务,就会构成迟延履行,进而给债权人带来损失,需要通过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等方式加以弥补。基于此,滞纳金的比例不能太高,虽然其可以高于金融机构贷款的利息率,但是大致不能超出民间借贷的利息率太多。2、行政处罚说。该说认为,滞纳金是税务机关对于纳税人未及时缴纳税款的一种经济制裁措施。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滞纳金具有惩罚性,滞纳金即罚款。3、行政秩序罚说。依照此说,滞纳金是对纳税人过去违反税法义务行为的制裁。如果按照这种理解,滞纳金与罚款实际上没有任何差别,将滞纳金列入税收附带债务也没有合理性可言。4、损害赔偿兼行政执行罚说。该说认为,滞纳金主要是一种迟延履行的损害赔偿,但同时也兼有行政执行罚的性质。如果滞纳金只是一种行政执行罚,那么在征收滞纳金的同时,还应该加计利息。然而实际上,滞纳金与利息从来不会同时课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 行政机关依法作出金钱给付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标准应当告知当事人。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
四、欠供热费一年有多少滞纳金
法律分析:欠供热费一年按照规定,如果没有按时交取暖费,每天需要按照1%的比例交滞纳金,这个时候就需要看一年的取暖费是多少钱了,按照3500块钱来算,如果是一年不交,那么总共的滞纳金就剩3500块钱乘以1%再乘以365天,也就是1277.5元。违约金是不能够超过违约数额的30%的,如果超过了30%,可以跟当地的法院提出申请,适当的减少滞纳金的金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五、取暖费不及时交有滞纳金吗
一、取暖费不及时交有滞纳金吗
晚交取暖费有滞纳-金吗
滞纳-金一般没有。
差不多都是供暖前交的,要是没交要用的时候还是要交整个供暖期的费用。
不用的话还要交过热费的。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能按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还要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5号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缴税凭证上的应纳税额和滞纳-金为1元以下的,应纳税额和滞纳-金为零。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于2017年1月1日,将取消信用卡滞纳-金。
滞纳-金特点
具有法定性、强制性和惩罚性的特点。
所谓法定性,是指滞纳-金是由国家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款项,个人和其他团体都无权私自设立;
强制性,是指滞纳-金的征收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
惩罚性,指的是滞纳-金是对超过规定的期限缴款而采取的惩罚性的措施。根据滞纳-金的以上特点,滞纳-金只能发生双方的法律地位不平等、国家行使公共权力的过程中,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滞纳-金计算公式
2014年,滞纳-金为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0.05%计算,最低5元人民币或1美元。
计算公式为:滞纳-金=(最低还款额-截止到期还款日已还款额)×0.05%
如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另外《水资源费征收办法》中也有类似的规定。
因为滞纳-金这一概念是属行政法规的范畴,因此,在民商事裁判文书中涉及民事责任的承担时是不应该使用的。
二、暖气费滞纳金是多少
(一)滞纳金=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的税款*滞纳天数*0.05%。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简单讲,就是从滞纳那天开始,算到缴纳那天,每天按税款的万分之五征收。
(二)晚交六个月要加收滞纳金90%。
晚交五个月加收滞纳金75%。
晚缴费四个月加收滞纳金60%。
二、取暖费补贴发放标准
取暧补贴既没有法定标准,也没有国家标准,具体可以到当地政府咨询。一般情况下:
1、机关、事业单位行政人员取暖费补助标准:厅级每人每年1500元。处级每人每年1100元。科级每人每年900元。科员以下每人每年700元。
2、事业单位中按规定聘任了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取暖费补助标准:正教授(相当职务)每人每年1500元。副教授(相当职务)每人每年1100元。讲师(相当职务)每人每年900元。助理及以下每人每年700元。
3、机关、事业单位中的工勤人员取暖费补助标准:高级技师每人每年1100元。技师、高级工每人每年900元。中、初级工,普通工人每人每年700元。
4、离退休人员按照所享受的工资待遇相对应的行政职务、技术职务,比照在职人员取暖费补助标准计发补贴。
5、执行初期、见习期、试用期工资的人员和执行学徒期、熟练期工资的工人,每人每年按700元取暖费补助标准计发。
三、暖气费滞纳金合法吗
合法,法律是允许取暖费收滞纳金的。采暖用户无正当理由拒绝缴纳供暖费的,房地产管理机关可以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按日累计加收应缴供暖费1%的滞纳金;情节严重、拒不缴纳的,经市房地产管理机关批准,供暖单位可以对其停止供暖。取暖费滞纳金的收费计算:晚交六个月要加收滞纳金90%;晚交五个月加收滞纳金75%;晚缴费四个月加收滞纳金60%。在义务人到期不履行义务时,欲征收滞纳金的行政机关就必须履行告知义务,明确通知义务人自到期的次日起行政机关将按多少比例每日加收滞纳金,直到义务人履行义务为止。这样既符合正当程序的要求,又让义务人知道了不履行义务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
六、暖气费交晚了有滞纳金吗
有滞纳金各地对滞纳金收取的比例是不一样的一般在0.1%-1.5%之间。一般情况下不收的可能性大,要收的话他们会给您出具相关文件,按照文件即可计算。供暖单位和采暖用户之间是热供给与热使用的合同关系,支付取暖费是采暖用户的法定义务。如果采暖用户认为供暖温度达不到标准,可以向供暖办反映情况,请他们协助测量温度,协调解决。如果大家因小区供暖温度未达标准而不交取暖费,这样做不仅不能解决问题,还可能面临被停止供暖的状况。暖气费滞纳金收费标准1、滞纳金=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的税款*滞纳天数*0.05%2、晚交六个月要加收滞纳金90%晚交五个月加收滞纳金75%晚缴费四个月加收滞纳金60% 滞纳金是指纳税义务人在纳税期限内未按拖欠天数缴纳税款的,所征收的滞纳税款的一定比例。这是税务机关对逾期未纳税的纳税人实施经济制裁的一种措施。其特点是:(1)适用于付款义务。(2) 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义务的。(3) 它可以重复进行,特别是作为每日附加费。例如,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税务机关对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税款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按日处以一定比例的罚款。主要适用于税务领域,但不限于此。在其他有付款义务的管理领域,当对方不履行其义务时,可以采取滞纳金,如环境污染费。滞纳金措施不仅可以避免债务人不履行义务对国家利益造成的损害,而且可以避免直接强加给对方当事人对其权益造成的损害,可以促进债务人尽快履行义务,因此可以作为一种有效的管理手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 行政机关依法作出金钱给付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标准应当告知当事人。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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