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法告知义务的构成2025,保险法告知义务的构成
《保险法》规定投保人应如实告知有关情况,否则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告知义务,保险人对合同解除前的事故不承担责任。
二、保险的告知义务法律概念
告知是投保人在投保时履行的一项重要义务。它是指投保人把有关保险标的的重要情况如实地向保险人作口头或书面的陈述。正确理解和掌握保险的告知义务,对于维护被保险人的自身权益具有重要的作用。
第二章第16条规定:订立,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可以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告知是保险公司原则的主要内容。它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一)保险经营具有特殊性。在许多情况下,保险人只能根据投保人的告知来决定是否承保和采用何种费率,因此,投保人的告知是否诚实和正确,对保险人的经营具有很大影响;
(二)保险具有偶然性,投保人支出少量的保险费,可能得到大于保费几十倍的赔偿。如果投保人有不诚实和欺骗行为,保险人是无法经营的。
从保险实务来看,违反告知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投保人对违反告知所导致的后果不了解。
2、投保人为获得保险保障,通过核保关,故意隐瞒以往的出险情况或病史,不如实告知。
3、在投保人已向业务员口头告知的情况下,个别业务员为了个人业绩,对投保人的告知内容加以隐瞒。
针对上述情况,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可采取如下措施:
(1)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如实履行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2)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公司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3)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公司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对于上述第三种情况《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阻碍投保人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诱导其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由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对有违法行为的保险工作人员给予处分,并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保险公司避免违反如实告知这一诚信原则首先应当加大保险法律法规的宣传,使投保人了解不如实告知的法律后果,减少投保人的主观故意或过失导致的违反如实告知义务。其次,保险公司要切实加强从业队伍的建设,完善分配机制,进行综合考核而不是单一的业绩考核,减少其短期行为的发生,提高业务人员从业道德和专业水准。再次,投保人在办理手续之前应对所欲购买的保险产品有一定的了解。在办理手续时要如实填写投保单上所要求的内容,对由他人代为填写的一定要仔细加以核对,在确定了其内容表达了自己的真实投保意愿后方可签名或盖章,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因疏忽而导致的日后纠纷。
三、投保人的告知义务有哪些
法律分析:1、告知内容规定为投保人明知的情况。2、告知内容限于保险人询问的范围。3、不得以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而直接拒绝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六条 第一款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四、保险法告知义务有哪些范围?
法律分析:
保险法告知义务范围如下:首先,就财产保险而言,被保险人为保险事故发生时的受损人及受益人,根据权利和义务一致原则,被保险人负告知义务理所当然。其次,在人身保险中,被保险人对自己身体状况的了解更为透彻,比投保人负担告知义务的理由更加充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六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五、请问法律规定的保险告知义务
在保险法律关系中,投保人和保险人都应当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两者的告知义务范围有:
1.投保人告知的范围,包括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承保和确定费率的重要事实。具体合同各有不同,如人身保险中被保险人的年龄、性别、健康状况、既往病史、家族遗传史等均是重要事实,财产保险中保险标的的价值、品质、风险状况等就是重要事实。所以重要事实的认定是投保人告知范围的关键。
2.保险人告知范围有两方面:
(1)在保险合同订立时要主动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条款内容,对于免责条款还要进行明确说明。
(2)保险合同约定的条件满足后或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应按合同约定如实履行给付或赔偿义务。
保险中未履行告知义务有何后果
保险中未履行告知义务的后果如下:1、出于故意,不论未知事项是否与保险事故的发生有直接影响,一律可由保险人解除保险合同;2、非出于故意,则仅限于未告知事项与事故发生“有严重影响”时,保险人才能解除合同。
告知义务范围
在保险法律关系中,投保人和保险人都应当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两者的告知义务范围有:
1.投保人告知的范围,包括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承保和确定费率的重要事实。具体合同各有不同,如人身保险中被保险人的年龄、性别、健康状况、既往病史、家族遗传史等均是重要事实,财产保险中保险标的的价值、品质、风险状况等就是重要事实。所以重要事实的认定是投保人告知范围的关键。
2.保险人告知范围有两方面:
(1)在保险合同订立时要主动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条款内容,对于免责条款还要进行明确说明。
(2)保险合同约定的条件满足后或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应按合同约定如实履行给付或赔偿义务。
告知义务是法定义务
如实告知义务是指在订立保险合同之时,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必须要将保险标的中的重要事项如实告知保险人,并确保保险人能够全面、准确地掌握这些重要事项,只有这样才能够让保险人正确的认识并评估危险状况,继而决定是否承保或者在何种条件下承保。对于《保险法》中的如实告知义务来说,其既可以被看成是一种制度,也可以被看成是一种通知、说明义务。
告知义务的构成
在保险法律关系中,投保人和保险人都应当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两者的告知义务范围有:
1.投保人告知的范围,包括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承保和确定费率的重要事实。具体合同各有不同,如人身保险中被保险人的年龄、性别、健康状况、既往病史、家族遗传史等均是重要事实,财产保险中保险标的的价值、品质、风险状况等就是重要事实。所以重要事实的认定是投保人告知范围的关键。
2.保险人告知范围有两方面:
(1)在保险合同订立时要主动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条款内容,对于免责条款还要进行明确说明。
(2)保险合同约定的条件满足后或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应按合同约定如实履行给付或赔偿义务。
托运人告知义务是什么
托运人告知义务是:收货人的姓名、名称或者凭指示的收货人,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收货地点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且若托运人未履行相关义务,导致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六、投保人告知义务包括哪些内容
法律分析:《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一款明确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是指对保险人询问和投保单列明的事项,投保人应主动、如实向保险人说明被保险人、保险标的相关情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六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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