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是否构成工伤的几种情况?
1、在单位组织体检时猝死,是否视同工伤?
答:是,在单位组织体检的规定时间、规定地点突发疾病,属于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活动时受到伤害,应视同为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视同工伤。
2、职工自愿加班时受伤,是否算工伤?
答:是,职工自愿加班,公司为职工提供了工作环境,说明公司默认了该职工的加班行为,所以该职工受伤,应该认为是在工作时间内受伤,应当属于工伤。
3、工作期间因打闹受伤是否也能认定工伤?
答:否,伤害事故虽然发生在工作场所内、工作时间内,但发生的原因并非工作原因,所以这种情况不应被认定为工伤。
4、上下班途中闯红灯发生车祸,算工伤吗?
答:否,因为闯红灯被交警部门认定为主要责任,不算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上海的,应当认定为工伤。需要注意:认定为工伤的条件为“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5、送快递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是否算工伤?
答:是,送快递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不是上下班途中,应属于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受伤,他们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在送快递的路上,因此交通道路应视为他们的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伤,应认定为工伤。
6、代表单位参加比赛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答:是,职工代表单位参加体育比赛受伤,可以视为职工参加单位临时指派的一项工作受伤,是职工工作的延伸,应视为工伤。
二、发生工伤后,应该如何处理?
1、工伤事故发生后,单位负责人及同事应当受伤害的职工第一时间送往社会保险定点医院治疗,如果发生情况危急,应当就近选择最近的医院。
2、企业单位要及时帮助受伤职工申请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工伤后,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用人单位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近亲属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4、对工伤争议的处理:企业单位不同意工伤职工的要求,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应当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论不服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企业或职工对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定工伤或确认支付待遇的决定不服,应当向上一级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结论不服可以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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