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合同诈骗罪有经验的刑事律师;广州市第一看守所刑事律师会见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俞晴欣

陈锐娜律师是广州刑事辩护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刑事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办理取保候审、减刑缓刑、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事宜。欢迎您咨询,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

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简单刑事案件直到法院开庭审判至少也要3-4个月时间,有的甚至一年多,家属都不允许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委托陈锐娜律师到其羁押的看守所会见,拘留15天左右,口供十分重要,律师可到看守所告知其口供的注意事项,以及法律问题,律师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公安机关供述了多少内容,可以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及后期量刑结果,尽快帮其申请取保候审事宜,以免受牢狱之苦!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证据规格(一)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1、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2、作案时间、地点、手段和过程;3、作案动机和目的;4、作案工具的种类、来源和下落;5、对被害人体貌特征、受骗前后的反应以及造成的后果进行详细调查;6、共同犯罪的,应查明犯意的提起、策划、联络、分工、实施、分赃等情况,以及每一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地位和作用。(二)被害人陈述1、听取被害人陈述,详细问明案件具体情况及因果关系等;2、被害(案发)时间、地点、起因、经过、后果,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三) 证人证言1、询问目击者了解案件事实情况;2、询问知情者关于犯罪嫌疑人作案动机、目的,具体作案时间,作案经过以及作案后表现等方面证言;3、其他了解案情者的证言。(四)物证、书证1、现场照片;2、书信、电话记录、字条、欠条、借条、发票、帐簿、合同等书面材料;3、其它。(五)鉴定结论文检鉴定、估价鉴定等。(六)视听资料、电子数据1、记载犯罪嫌疑人犯罪情况的现场监控录像、录音资料;2、现场当事人、证人用手机、相机等设备拍摄的反映案件情况的资料。(七)辩认笔录被害人、证人、犯罪嫌疑人对犯罪现场、犯罪嫌疑人、与犯罪相关的场所、物品等的辨认。(八)勘验、检查笔录现场勘验、检查笔录、现场照片、现场图等。(九)其他证据材料1、犯罪嫌疑人(自然人)的身份材料,包括:户籍信息、身份证、工作证、与原籍联系的电话记录。有前科的,应调取法院判决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释放证明书、犯罪嫌疑人有投案自首、立功表现的,公安机关出具的是否成立自首、立功的书面说明、犯罪嫌疑人有投案自首、立功表现的,公安机关出具的是否成立自首、立功的书面说明等有效法律文件;2、犯罪嫌疑人(单位)的身份材料,包括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法人工商注册登记证明、法人单位性质证明、税务登记证明、单位代码等;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它直接责任人员在单位的任职、职责、权限等证明材料;3、抓获经过、出警经过、报案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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