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与他人合伙办企业,离婚时,合伙的财产应该怎样进行分割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马伟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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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一名全职妈妈,我的老公是个生意人。刚开始结婚时我们感情不错,后来由于我生孩子后停止了工作,每天的任务就是照顾老公和小孩,渐渐地我感受到和老公之间越来越没有共同语言,他不能理解我作为全职太太的艰辛,我也不懂他生意上的烦恼。所以今年我们准备协议离婚,除了房子归我之外,我老公还和我签订了协议,要将其作为某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合伙财产转让给我。请问,我们签订了这份协议后,合伙财产就一定能顺利转到我的名下吗?

律师答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若干问题的解释》在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若夫妻一方以自己的名义在某合伙企业出资,另一方不是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的,离婚时双方协商一致,预将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另一方,应当分情况处理:(1)若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该转让行为,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2)若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不同意的合伙人可行使作为合伙人的优先购买权,即购买夫妻一方预转让的份额,夫妻双方可以对转让所得的财产进行财产分割;(3)若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但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夫妻双方可以对退还的财产进行分割;(4)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又不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视为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夫妻转让合伙人份额的行为有效,另一方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通过上述法条可知,您的老公虽然和您签订了合伙份额转让的协议书,但由于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之间一般基于彼此信任才建立起了合伙关系,为了保护此种信任关系不被破坏,法律对合伙人份额的对外转让进行了限制。因此如果您想从您丈夫处继任合伙人,必须得到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如果其他合伙人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有人提出了反对,行使了优先购买权购买了您丈夫的合伙份额,您夫妻二人可对转让合伙人份额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若既不同意您受让合伙份额,也不行使优先购买权购买份额,视为转让有效,您可取得合伙人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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