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岁时父母离婚,父亲从未管过我,现在他生病了,我有责任赡养他吗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金然清

问:

  父母离婚时本人年仅6岁,我被判给母亲,法院判决父亲每月付抚养费,但父亲不给,并长年隐瞒住址导致抚养费无法兑现。从此,我生活、读书的费用和病后的手续费等,全靠体弱多病的母亲和年迈的外婆。如今母亲和外婆都老了,我得赡养她们,可是父亲从我出世就没管我,他现在中风了,我该管哪个?

  答:

  你对父母有赡养义务,在一定条件下对外婆也负有赡养义务。

  首先,赡养是法律上的概念,依照我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一般情况下,“赡养”义务特指子女对父母具有的法律上的义务。因此,你对外婆没有赡养义务。但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规定,如果你具备负担能力,那么在你母亲去世或无力赡养你外婆时,你对你外婆也负有赡养义务。

  其次,你父亲未支付你抚养费的行为不仅是未尽抚养义务的行为,更是拒绝履行生效判决的行为,但如你所述,法院判决你父亲支付抚养费时你年仅六岁,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判决已过申请执行的期限。因此,你已无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你父亲支付抚养费的判决。

  最后,你父亲虽存在未尽抚养义务的情况,但这并不能免除你对他的赡养义务。依照《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和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两项相互独立的义务,并不存在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子女可拒绝履行赡养义务的规定。因此,建议你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文章摘自网络,若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也许您对下面的内容还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