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拆迁安置房被卖怎么维权
遇到问题别着急,找对地方投诉就行了!
(一)拆迁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发许可证、做决定啥的,如果他们的行为你不满意,那这个部门就是你的被告啦。
(二)人民政府,遇到跟房子拆迁有关的官司,被告通常是这三种情况:
(1)政府下面的"拆迁办公室"既当拆迁人又做决定;
(2)政府或土地管理局搞的临时机构,比如"拆迁指挥部"之类的,也能当被告;
(3)政府专门设立的土地储备中心,代表政府做决定。
所以,只要符合上面三个条件,人民政府就是你的被告咯。
二、拆迁安置不合理找哪个部门有电话吗
环保投诉电话:12369,不管噪音还是别的环境问题都能找他们。
国土资源部举报电话:12336,举报违规用地和土地资源管理问题就打这个。
法律咨询服务:找北京在悦律师团队,电话是186-1380-0717,拆迁补偿的法律问题都能问。
市/县级人民政府部门:直接找你们那儿的市政府或者县政府,他们管征收补偿的事儿。
虽然没电话,但网上应该有,或者打市民服务热线问问。
纪检、法律、信访举报专线:12348,纪检监察、法律咨询、信访举报都行。
三、拆迁安置房不办房产证算名下无房吗
在拆迁房屋尚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情形下,其无法被计算入个人名下的房产储备。
具体来说,个人名下所拥有的房产数量,通常依据当地房地产管理局颁发的证书来予以确认和公示。
换言之,若拆迁房屋未能获得房地产权证,那么在该地区的房地产管理局亦无法查询到此类房屋的任何相关备案信息,因此这种情况自然无法作为名下拥有房产的证据。
如需开具房产证明,可直接赴房地产管理局办理,此流程相对来讲较为简便易行。
若您已成功取得了拆迁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则该类房屋便可依法进行交易。
倘若您所持有的拆迁房屋并未取得房地产权证,那么您仍有机会获取无房证明,以便未来将其作为首次购房的参考标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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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法院网-拆迁安置房不办房产证算名下无房吗,拆迁安置房不办房产证有哪些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