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先承租权之规定2025,优先承租权的法律规定

房产纠纷 编辑:孔鹏桂

一、关于优先承租权之规定2025,关于优先承租权之规定

合同到期后,出租人应保障原承租人优先租赁权的实现。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在新的竞租者提出新的承租条件后,出租人应先征求原承租人是否愿意接受该新的承租条件,承租人接受该承租条件,出租人应将租赁物优先出租给原承租人。

二、优先承租权的法律规定

优先承租权的法律规定包括:1、租赁合同到期后,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的权利;2、优先承租权更多的是来源于租赁合同双方的合同约定,如本合同到期后,如甲方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权等等,即合同有约定则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无约定则没有。优先承租权的行使条件包括:1、存在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关系。无效租赁合同的承租人,显然不享有优先承租权;2、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租赁合同。如果出租人收回房屋自用,自然不发生优先承租权的问题;3、满足同等条件。对于同等条件的理解,尤其应当注意优先承租权与优先购买权存在的巨大差异。优先承租权是指如果房屋的租赁期限届满的,承租人可以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并且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三、什么是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

法律分析: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指依照约定或法律规定,承租人基于租赁合同,在房东出卖动产或不动产时,同等条件下可优于其他人购买的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四、优先续租权的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优先续租权,即在同等条件下的租赁合同建立中具有优先权或先取权。但优先续租权只是一个法术语,并不是法律概念。优先续租权需要双方在租赁合同中约定,若未约定,法律难以对出租房有强制力。很多人会在租房的过程中,把优先购买权与优先承租权混为一谈,是一种合同交易中的误解。我国法律只规定优先购买权,如承租人对租赁房屋的优先购买权、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优先购买权等。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五、合同法关于优先承租权之规定

法律分析: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已经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对于优先承租权仍有规定,即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六、同等条件下优先承租权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房屋的续租权在法律上称为优先承租权,优先承租权是指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租赁期限届满,出租人需继续出租的,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于其他第三人取得租用权。

优先权是一种附限制条件的物权,在同等条件下才享有。同等条件的内容,首先是指同一价格,即租金应当相同;其次,租金的支付方式与期限,也应等同,若是分期付款,那么分期付款之方式亦应相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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