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教育局官网公示,兰州教育局官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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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教育局关于组织进行2025年外地来兰随迁子女和外地回兰小学毕业生参加城市四区小升初录取归区登记备案工作的通告
依据《兰州市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兰教发〔2025〕33号)关于“在外地(外县区)就读需回户籍所在地升学的小学毕业生,以及在外地就读需到城市四区升学、符合条件的非城市四区户籍来兰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到辖区教育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由市区联办,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到公办初中就读”的政策要求,现就做好2025年外地来兰随迁子女和外地回兰小学毕业生参加城市四区小升初归区登记备案工作通告如下:一、归区登记对象1.城区民办小学参加学校所在县区以外公办初中升学的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2.在外地(外县区)就读需回户籍所在地升学的小学毕业生;3.在外地就读需到城市四区升学、符合条件的非城市四区户籍来兰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二、归区登记备案所需材料1.户口簿(随迁子女携带原籍户口簿和居住证);2.房产证(购房合同)或房屋租赁证明等证明证件;三、归区登记日程安排5月20日—5月22日四、相关咨询电话及具体办理时间和地点1.城关区:登记地点:城关区教育局202室(城关区闵家桥50号)联系电话:0931-8438529,0931-8438537具体办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2.七里河区:登记地点:七里河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教育窗口(七里河区建西东路358号)联系电话:0931-2612051具体办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3.西固区:登记地点:西固区教育局602室(西固中路105号)联系电话:0931-7553064具体办理时间:9:00—12:00;13:00—17:004.安宁区登记地点:安宁区政务大厅二楼11号窗口(安宁区西路街道安宁西路500号)联系电话:0931-7681533,0931-7666178具体办理时间:9:00—12:00;13:00—17:00兰州市教育局2025年5月16日
来源丨兰州微教育
兰州教育局官网举报中心入口
兰州市教育局近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统筹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明确,各区县教育部门要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不因疫情造成学生失学辍学;同时,各学校要做好延迟开学期间线上教学工作,尤其重点关心关注关爱劝返复学学生、留守儿童、流动人口子女、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和学习困难学生,保证线上教学不落一人。
《通知》要求,各区县教育部门要对本辖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底数不清、个别儿童去向不明等情况进行排查核查,全面精准掌握辖区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情况,严防遗漏、严防造假。要以班级为单位,全面掌握学生居家学习情况。对排查发现的疑似辍学适龄儿童或潜在对象,要详细了解原因、逐一建档,采取上门家访等多种方式帮助其解决接受义务教育的困难,督促其开学时按时入学。同时,各学校要加大学籍排查和管理力度,对各种原因尚未建立学籍的要抓紧在平台中建籍,做到应建尽建;对转入、转出、休学、复学、升学等学生,要及时在平台进行相应操作;对疑似辍学、失学、劝返学生,要及时在平台中做好对应标注;对遗留问题学籍,要全面彻底核销,确保学籍信息真实准确、更新及时,为失辍学学生排查奠定基础。
在开学前,各学校要了解复学学生学业情况、兴趣特长、困难需求,并根据辍学时间、学业水平、兴趣特长等身心发展,精准分析、研究、制定针对复学学生个性化的教学方案和学习方案,有效解决复学学生返校后“不同步”“跟不上”“不想上”等问题,通过家校共同努力使复学学生“爱上校园”“喜欢上学”,防止其再次辍学。各学校要组织专业心理教师,对义务教育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缓解疫情对学生可能造成的负面情绪,防止学生因担忧或恐惧疫情而不愿返校就学。
同时,各区县教育部门要认真排查,了解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情况和学校送教上门开展情况。对还未评估认定的适龄残疾儿童,要会同残联部门做好评估工作,在开学前确定适合其身心特点的教育安置方式。对送教上门质量不高、不规范的,要严格按照“一人一案”要求建立送教上门服务档案,选派责任心强的优秀教师开展多种形式的送教上门服务。对不具备学习能力、无法接受送教上门的重度残疾儿童,要及时移交民政、卫健部门纳入兜底范围。
兰教基〔2020〕62号
各区县教育局、兰州新区教体局、兰州高新区社农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调度会精神,深入推进义务教育有保障冲刺清零后续行动,最大限度降低新冠肺炎疫情对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的影响,依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统筹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甘教基一函〔2020〕1号)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统筹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重视度,全面开展“两手抓”。目前兰州市尚有输入型新冠病毒感染病例,疫情防控工作任处于关键期,各区县各学校要在思想上充分认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和脱贫攻坚义务教育有保障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坚持思想不乱、精力不散、标准不降、工作不断,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脱贫攻坚义务教育控辍保学,确保疫情防控和控辍保学“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两促进”。各区县要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持续加大行政督促复学力度,不断完善控辍保学长效机制,确保不因疫情造成学生失学辍学,全面筑牢“控辍保学”防线,坚决保证有效开展好疫情期间义务教学控辍保学工作。各学校要认真做好延迟开学期间线上教学工作,尤其重点关心关注关爱劝返复学学生、留守儿童、流动人口子女、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和学习困难学生,保证线上教学不落一人。
二、加大核查工作度,精准完善辍学学生信息。各区县要协调督促乡镇(街道),利用疫情防控期间人员流动减少、外出人员在家的有利时机,对本辖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底数不清、个别儿童去向不明等情况进行排查核查,全面精准掌握辖区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情况,严防遗漏、严防造假。各学校要以班级为单位,全面掌握学生居家学习情况。对排查发现的疑似辍学适龄儿童或潜在对象,要详细了解原因、逐一建档,采取上门家访等多种方式做好法制宣传和思想动员,帮助其解决接受义务教育的困难,督促其开学时按时入学。同时,各区县各学校要加大学籍排查和管理力度,对各种原因尚未建立学籍的要抓紧在平台中建籍,做到应建尽建;对转入、转出、休学、复学、升学等学生,要及时在平台进行相应操作;对疑似辍学、失学、劝返学生,要及时在平台中做好对应标注;对遗留问题学籍,要全面彻底核销,确保学籍信息真实准确、更新及时,为失辍学学生排查奠定基础。
三、做好家校教学衔接,持续提高教育质量。在开学前,各区县要指导学校结合劝返复学学生年龄及时与复学学生家庭取得联系,了解复学学生学业情况、兴趣特长、困难需求,并根据辍学时间、学业水平、兴趣特长等身心发展,精准分析、研究、制定针对复学学生个性化的教学方案和学习方案,有效解决复学学生返校后“不同步”“跟不上”“不想上”等问题,并建立信息台账,及时掌握复学学生情绪及学业情况,通过家校共同努力使复学学生“爱上校园”“喜欢上学”,防止其再次辍学。学校要严格落实复学学生帮扶制度做到帮扶不断线、不停滞,要组织帮扶教师对复学学生进行点对点联系(可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及时了解复学学生学习生活状况、思想状态、返校意愿等,教育引导学生提高接受教育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复学学生在开学后按时返校。突发的新型冠状疫情可能会给学生带来焦虑、烦躁、恐慌等情绪,各区县各学校组织专业心理教师,对义务教育学生(特别是复学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缓解疫情对学生可能造成的负面情绪,防止学生因担忧或恐惧疫情而不愿返校就学。
四、深挖剖析问题原因,全面严抓工作整改。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直接关系到脱贫攻坚的质量和成色,各区县要坚持问题导向,继续保持攻坚克难、一抓到底的严实作风,聚焦“义务教育仍是贫困地区的短板”,深挖问题原因,严抓整改,统筹推进。要从工作制度上查漏洞,及时提出改进措施,打牢基础,补齐短板,不断完善义务教育控辍保学长效机制,通过问题整改,确保义务教育有保障工作有序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真实有效。
五、加强特殊群体关注,保障学生教育权利。各区县要认真开展排查工作,了解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情况和学校送教上门开展情况。对还未评估认定的适龄残疾儿童,区县教育部门要立即会同残联部门做好评估工作,在开学前确定适合其身心特点的教育安置方式。对送教上门质量不高、不规范的,区县教育部门要督促学校严格按照“一人一案”要求建立送教上门服务档案,进一步完善教育教学计划,选派责任心强的优秀教师开展多种形式的送教上门服务,并做好送教上门记录,切实保证送教上门服务质量。对不具备学习能力、无法接受送教上门的重度残疾儿童,要及时移交民政、卫健部门纳入兜底范围。各区县各学校要加强随迁子女的教学工作,及时与随迁子女家长联系,全面做好学生入学和心理健康辅导工作,有效保障学生接受教育权利。
六、规范职普融合教育,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各区县要对接受职普融合教学的复学学生进行全面排查,对教育的形式和内容要科学规划、严格规范,不得以短期职业培训替代职普融合教育。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组织实施职普融合教育的学校要采取基础文化课+职业技能的方式组织教学,通过开设职业技术课程、组织学生到当地中等职业学校选修职业教育专业课程等多种形式,提高职普融合教育的科学性和吸引力。要在职普融合教育结束前对接受职普融合教育的学生进行文化水平测试,并将测试试卷装生个人档案备查,使学生升学有基础,就业有能力。
七、加大教育宣传力度,营造教育良好氛围。各区县各学校在开学前要通过微信、短信、网站、致学生家长书信、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和家长宣传疫情防治知识以及义务教育法律法规,帮助学生、家长提高疫情防范意识,指导其采取科学防范措施、避免传染,尤其增强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意愿和自觉性,营造适龄儿童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良好氛围。
来源:兰州市教育局 兰州晨报
兰州教育局官网中考
兰州市教育局近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统筹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明确,各区县教育部门要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不因疫情造成学生失学辍学;同时,各学校要做好延迟开学期间线上教学工作,尤其重点关心关注关爱劝返复学学生、留守儿童、流动人口子女、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和学习困难学生,保证线上教学不落一人。
《通知》要求,各区县教育部门要对本辖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底数不清、个别儿童去向不明等情况进行排查核查,全面精准掌握辖区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情况,严防遗漏、严防造假。要以班级为单位,全面掌握学生居家学习情况。对排查发现的疑似辍学适龄儿童或潜在对象,要详细了解原因、逐一建档,采取上门家访等多种方式帮助其解决接受义务教育的困难,督促其开学时按时入学。同时,各学校要加大学籍排查和管理力度,对各种原因尚未建立学籍的要抓紧在平台中建籍,做到应建尽建;对转入、转出、休学、复学、升学等学生,要及时在平台进行相应操作;对疑似辍学、失学、劝返学生,要及时在平台中做好对应标注;对遗留问题学籍,要全面彻底核销,确保学籍信息真实准确、更新及时,为失辍学学生排查奠定基础。
在开学前,各学校要了解复学学生学业情况、兴趣特长、困难需求,并根据辍学时间、学业水平、兴趣特长等身心发展,精准分析、研究、制定针对复学学生个性化的教学方案和学习方案,有效解决复学学生返校后“不同步”“跟不上”“不想上”等问题,通过家校共同努力使复学学生“爱上校园”“喜欢上学”,防止其再次辍学。各学校要组织专业心理教师,对义务教育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缓解疫情对学生可能造成的负面情绪,防止学生因担忧或恐惧疫情而不愿返校就学。
同时,各区县教育部门要认真排查,了解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情况和学校送教上门开展情况。对还未评估认定的适龄残疾儿童,要会同残联部门做好评估工作,在开学前确定适合其身心特点的教育安置方式。对送教上门质量不高、不规范的,要严格按照“一人一案”要求建立送教上门服务档案,选派责任心强的优秀教师开展多种形式的送教上门服务。对不具备学习能力、无法接受送教上门的重度残疾儿童,要及时移交民政、卫健部门纳入兜底范围。
关于进一步统筹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兰教基〔2020〕62号
各区县教育局、兰州新区教体局、兰州高新区社农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调度会精神,深入推进义务教育有保障冲刺清零后续行动,最大限度降低新冠肺炎疫情对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的影响,依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统筹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甘教基一函〔2020〕1号)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统筹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重视度,全面开展“两手抓”。目前兰州市尚有输入型新冠病毒感染病例,疫情防控工作任处于关键期,各区县各学校要在思想上充分认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和脱贫攻坚义务教育有保障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坚持思想不乱、精力不散、标准不降、工作不断,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脱贫攻坚义务教育控辍保学,确保疫情防控和控辍保学“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两促进”。各区县要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持续加大行政督促复学力度,不断完善控辍保学长效机制,确保不因疫情造成学生失学辍学,全面筑牢“控辍保学”防线,坚决保证有效开展好疫情期间义务教学控辍保学工作。各学校要认真做好延迟开学期间线上教学工作,尤其重点关心关注关爱劝返复学学生、留守儿童、流动人口子女、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和学习困难学生,保证线上教学不落一人。
二、加大核查工作度,精准完善辍学学生信息。各区县要协调督促乡镇(街道),利用疫情防控期间人员流动减少、外出人员在家的有利时机,对本辖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底数不清、个别儿童去向不明等情况进行排查核查,全面精准掌握辖区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情况,严防遗漏、严防造假。各学校要以班级为单位,全面掌握学生居家学习情况。对排查发现的疑似辍学适龄儿童或潜在对象,要详细了解原因、逐一建档,采取上门家访等多种方式做好法制宣传和思想动员,帮助其解决接受义务教育的困难,督促其开学时按时入学。同时,各区县各学校要加大学籍排查和管理力度,对各种原因尚未建立学籍的要抓紧在平台中建籍,做到应建尽建;对转入、转出、休学、复学、升学等学生,要及时在平台进行相应操作;对疑似辍学、失学、劝返学生,要及时在平台中做好对应标注;对遗留问题学籍,要全面彻底核销,确保学籍信息真实准确、更新及时,为失辍学学生排查奠定基础。
三、做好家校教学衔接,持续提高教育质量。在开学前,各区县要指导学校结合劝返复学学生年龄及时与复学学生家庭取得联系,了解复学学生学业情况、兴趣特长、困难需求,并根据辍学时间、学业水平、兴趣特长等身心发展,精准分析、研究、制定针对复学学生个性化的教学方案和学习方案,有效解决复学学生返校后“不同步”“跟不上”“不想上”等问题,并建立信息台账,及时掌握复学学生情绪及学业情况,通过家校共同努力使复学学生“爱上校园”“喜欢上学”,防止其再次辍学。学校要严格落实复学学生帮扶制度做到帮扶不断线、不停滞,要组织帮扶教师对复学学生进行点对点联系(可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及时了解复学学生学习生活状况、思想状态、返校意愿等,教育引导学生提高接受教育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复学学生在开学后按时返校。突发的新型冠状疫情可能会给学生带来焦虑、烦躁、恐慌等情绪,各区县各学校组织专业心理教师,对义务教育学生(特别是复学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缓解疫情对学生可能造成的负面情绪,防止学生因担忧或恐惧疫情而不愿返校就学。
四、深挖剖析问题原因,全面严抓工作整改。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直接关系到脱贫攻坚的质量和成色,各区县要坚持问题导向,继续保持攻坚克难、一抓到底的严实作风,聚焦“义务教育仍是贫困地区的短板”,深挖问题原因,严抓整改,统筹推进。要从工作制度上查漏洞,及时提出改进措施,打牢基础,补齐短板,不断完善义务教育控辍保学长效机制,通过问题整改,确保义务教育有保障工作有序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真实有效。
五、加强特殊群体关注,保障学生教育权利。各区县要认真开展排查工作,了解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情况和学校送教上门开展情况。对还未评估认定的适龄残疾儿童,区县教育部门要立即会同残联部门做好评估工作,在开学前确定适合其身心特点的教育安置方式。对送教上门质量不高、不规范的,区县教育部门要督促学校严格按照“一人一案”要求建立送教上门服务档案,进一步完善教育教学计划,选派责任心强的优秀教师开展多种形式的送教上门服务,并做好送教上门记录,切实保证送教上门服务质量。对不具备学习能力、无法接受送教上门的重度残疾儿童,要及时移交民政、卫健部门纳入兜底范围。各区县各学校要加强随迁子女的教学工作,及时与随迁子女家长联系,全面做好学生入学和心理健康辅导工作,有效保障学生接受教育权利。
六、规范职普融合教育,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各区县要对接受职普融合教学的复学学生进行全面排查,对教育的形式和内容要科学规划、严格规范,不得以短期职业培训替代职普融合教育。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组织实施职普融合教育的学校要采取基础文化课+职业技能的方式组织教学,通过开设职业技术课程、组织学生到当地中等职业学校选修职业教育专业课程等多种形式,提高职普融合教育的科学性和吸引力。要在职普融合教育结束前对接受职普融合教育的学生进行文化水平测试,并将测试试卷装生个人档案备查,使学生升学有基础,就业有能力。
七、加大教育宣传力度,营造教育良好氛围。各区县各学校在开学前要通过微信、短信、网站、致学生家长书信、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和家长宣传疫情防治知识以及义务教育法律法规,帮助学生、家长提高疫情防范意识,指导其采取科学防范措施、避免传染,尤其增强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意愿和自觉性,营造适龄儿童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良好氛围。
来源:中国甘肃网
兰州教育局官网录取查询
2021—2022 学年第一学期即将结束,兰州市教育局日前下发通知明确2022年寒假放假时间,兰州市中小学、幼儿园、特教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寒假放假时间统一为2022年1月15日。2022年春季开学继续采取“错时错峰”,兰州市初高中毕业年级学生2022年2月20日报到,2月21日正式开学;全市初高中非毕业年级学生2022年2月21日报到,2月22日正式开学;全市小学、幼儿园、特教学校学生2022年2月22日报到,2月23日正式开学;中等职业学校参照普通高中执行。寒假期间普通高中学校高三年级补课原则上不得超过两周。
《通知》要求,各学校要统筹协调和控制作业总量,合理布置假期作业,避免简单机械重复。提倡布置阅读、综合实践等综合性、活动性作业,教育引导学生增长见识、丰富学识,鼓励布置适宜假期锻炼的家庭体育作业,鼓励引导学生参与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增强综合素质。通过多种途径引导学生参加各种有益活动,预防学生沉迷网络和游戏,帮助学生养成勤俭节约的习惯。教育引导家长不盲目给孩子报校外培训班,配合做好学生减负工作。各县区要对线下校外培训机构加强巡查监管力度,联合相关部门在寒假期间不定期对培训机构集中的热点区域进行重点巡查,同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严肃查处群众投诉并及时反馈通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元旦、春节将至,人员流动频繁,疫情传播风险进一步加大。各学校要全面安排落实新冠疫情防控措施,严控聚集性活动,尽量举办线上会议或视频会议,确需线下举办的,原则上不超过50人,原则上不举办集体团拜和大型慰问、联欢、聚餐等活动。引导离校师生减少不必要外出,不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确需离开居住地的,须向学校报备。严格落实假期校园封闭管理,严禁社会无关人员出入校园。
各县区、各学校要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畅通监督反映渠道、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对教师有偿补课、收受礼金礼品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进行查处。同时,落实好寒假期间24小时值班值守,实行值班日志制度,做到“日报告”“零报告”,发生安全事件能够第一时间及时处理并上报信息。
转自:奔流新闻客户端
来源: 每日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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