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刑事业务和经营奶茶店有什么共同点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祁然佳

我看了“粤知一二”的一个视频,里面提到现在的奶茶有几个毛病,其中有两个毛病我是比较有感触的,一是部分商家喜欢把很多杂七杂八的料放在一起,把奶茶变成一杯“巨无霸”“烧仙草”,二是部分商家喜欢给奶茶起一些奇奇怪怪不知所云的名字,这些名字往往比较长,而且看了也不知道到底这杯奶茶的主要原料是什么。

我之所以有感触,是因为我真的遇到过。除此之外,我还发现类似的问题,不仅仅出现在奶茶行业里,也出现在法律服务行业中。

有些律师做刑事辩护喜欢把很多有用的没用的辩点全都放在一起,看上去就好像非常努力的样子,但这种做法其实对于辩护而言反而是比较不利的,因为公检法人员往往没有那么多时间看材料,所以重点不突出的文书其实很可能是“无效文书”。

另外,有些人喜欢给自己的服务进行一种比较“新奇”的描述,但不仅“旧酒装新瓶”,还不直接说明里面包含什么具体的内容,试图用一些比较抽象化的字眼描述。比如现在大家经常说的法律产品,假设一名律师或一名法律工作者阐述不清楚自己的法律产品和以往律师界的“法律服务”有何区别,只是用一些看起来“高大上”的说法来进行描述,还把法律产品的价格定得比法律服务要高,那么这种法律产品注定不会(长久地)为大众所接受。

在我看来,优秀的法律服务和优秀的奶茶是一样的。关键都在以下几点:

一、用好料

律师本身要具备比较好的个人素质,在专业知识、表达能力、职业道德等方面要绝对过关。因为“料”好不好,大部分时候是很客观的。无论是从律师提供服务的“美誉度”来说还是从律师个人的长期职业发展来说,保持“用好料”都是非常重要的,既是对委托人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此外,现在信息更加公开化,一个人做了什么,没做什么,做对了什么,没做对什么,也是容易被大众知悉的。

二、选好配方

律师在接受委托之前一定要对某类案件的(预计)流程非常熟悉,因为只有这样律师才能够把可能发生的情况以及需要进行的应对措施对当事人和家属进行完整的阐释。这就是对于“配方”的解释。正如“奶茶好不好,配方很重要”,能不能辩护成功,律师的思路和具体操作也很重要。当然现在很多律师会开讲座,但律师不可能在开讲座的时候就把所有的操作都呈现给大众,尤其是像精细化的刑事控告、刑事危机处理和具体行业的刑事合规这样一些相对来说没有那么传统的业务,不同的律师甚至连操作步骤都有比较大的区别,这种情况下,律师要非常全面地、细致地进行分享,等于“公布配方”,是有点难的。

三、尽量兼顾客户需求

人们去买奶茶,很多商家都会问要几分冰、几分糖,较之十几年前粗放式的奶茶售卖方式来说,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因为这种方式兼顾了不同人的需求。律师提供服务也是一样,必须非常清楚当事人和家属想要委托律师,最想要达到的目的是什么或者最不能接受的是什么,对于结果和效率有哪些方面的要求。如此,即便提供法律服务的总体流程没有太大区别,也能在细节方面体现出对客户需求的关注。

四、服务不要“太杂太乱

服务“太杂太乱”,就容易“把“奶茶做成烧仙草”,很难体现出律师的本质及律师的专业性。除了文书表达等方面之外,律师对当事人和家属提供的服务也不建议“太杂太乱”,因为这样一来就没有边界,律师就不太像律师,也很难体现出律师真正的价值。譬如我不建议当事人和家属经常向律师诉苦、寻求安慰,也不建议律师经常像心理咨询师一样开导当事人和家属。因为作为时间本就比较有限的律师,我们最能够帮助到当事人的、能够体现自身价值的事永远只有一件,那就是有效辩护。

五、关于“个人风格”和“拳头产品”

做律师必须要有个人优势,就像现在但凡是运营得比较好的奶茶店都比较有自己的风格,否则就容易“泯然众茶”。做律师如做茶,没有特色,没有记忆点,就几乎一定会被遗忘。譬如“喜茶”是专门针对年轻人尤其是年轻白领一族和大学生想要的“闲时一杯茶”的“愉悦感”,而“茶颜悦色”更是除了保持口味清新之外体现了比较强烈的自有风格。这两家店都有自己的“拳头产品”,也一直在坚持不定期出新品,这都是比较值得律师尤其是青年律师学习的特点。当然,虽然在“喜茶”和“茶颜悦色”火了之后有很多模仿者,但由于这两个产品的工艺和风格也在不断变得更加“精纯”和贴近市场需求,所以此二者仍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较好的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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