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测速合法吗没有测速警告,流动测速合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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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流动测速合法吗
一段指责“湖南永州宁远县交警在没有限速标志情况下违规测速”的视频在网络流传,1月4日,宁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此通报称,该大队系按相关规范合法执法,无违规操作之嫌。该视频拍摄者曾因超速被该大队处罚,心中多有不满,故借题发挥。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获取的现场视频显示,一条公路旁摆有一流动测速仪,一辆私家车与一辆警车停靠在路边。视频中,一男子称:“没有限速标志,就这样用人工盯在这里测速,这种行为国家好像早就不允许了。”与此同时,警车内男子一边予以否认一边用手机摄像。
1月4日,宁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通报称,2017年1月3日下午,该大队民警、协管员二人驾驶车牌号为湘M·9527警的警车,停放在S216线114KM宁远县冷水镇欧家村路段进行流动监控测速。16时许,一辆车牌号为湘M·W0272小型汽车忽然停在路旁,车上下来一男一女,其中男子因之前车辆超速被该大队处罚,心中多有不满,借题发挥,口出脏话,并对工作人员进行摄像,民警多次解释劝说仍不肯离去。随后,该大队二中队中队长迅速赶赴现场,耐心细致地做工作,该男子才极不情愿地离开。
通报称,视频中提到的“没有限速标志……”、“此行为国家早已不允许……”等“违规行为”,纯属混淆视听。按照湖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道路交通技术监控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湘公交管[2013]74号)要求,S216线全路段及流动测速点来车方向都设置了测速提示标志,该大队的行为合理合法,并无违规操作之嫌。
公开资料显示,《湖南省道路交通技术监控工作规范(试行)》第九条显示,在没有安装固定监控设备的路段,或者对固定监控设备无法取证的交通违法行为,可使用流动监控设备。使用车载流动监控的,应使用制式警车。使用流动监控设备的,应由交通警察操作。
流动测速合法吗?
来源:【长沙晚报网】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5月30日讯(全媒体记者 李广军)在5月30日举行的湖南省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情况新闻通气会上,省法院发布8起行政审判典型案例。其中,沅江市检察院诉某街道办事处不履行摊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定职责案中,法院判决行政机关继续对辖区内流动摊贩食品安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通过行政公益诉讼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吴某某诉某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某区管理委员会罚款及行政复议案,是一起行政机关自行纠错的典型案例,对于进一步规范交警部门行政执法行为、保障机动车驾驶人的合法权益、减少或者避免类似行政争议的产生具有重要意义。
街道办事处未履职,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
2022年5月,沅江市检察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中发现,某街道办事处辖区范围内多所学校周边存在流动食品摊贩未办理健康证、未进行食品摊贩登记,于上下学时段在未划定食品摊贩经营区域内向在校未成年学生销售食品,违法从事食品经营活动。2022年8月,沅江市检察院向某街道办事处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该街道办事处依法全面履行食品摊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在本辖区内(特别是校园周边)全面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临时设摊区域划定、食品摊贩登记备案等工作。2023年10月,沅江市检察院跟进调查发现,上述校园周边仍存在较多食品摊贩未依法办理健康证也未进行食品摊贩登记等情形。沅江市检察院认为某街道办事处在收到检察建议后未依法履行职责,导致食品安全隐患持续存在,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某街道办事处对其辖区内各学校周边的食品摊贩具有法定的监督管理职责。沅江市检察院发现某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各学校周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后依法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该街道办事处在收到检察建议后,虽然采取了一定的积极措施进行了专项整治,但各学校周边仍存在较多食品摊贩违法经营行为,该街道办事处未提供证据证明已经履行了法定职责,故判决责令某街道办事处在判决生效六十日内对其辖区内摊贩食品安全继续履行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临时)设摊区域划定、食品摊贩登记备案的监督管理职责。
移动测速点设置存在问题,交警自行纠错
吴某某驾驶车辆于2023年6月1日在省道附近被某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移动测速设备记录超速行驶。2023年8月,某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据对吴某某作出简易程序处罚决定,对其罚款200元,记3分。吴某某不服向某区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某区管理委员会作出复议决定,维持某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作出的上述处罚决定。吴某某不服,诉至法院。
该案一审以吴某某撤诉结案。本案中,吴某某认为交警未按规定设置移动测速点,未在移动测速点500米以外设限速标志,来车方向200米未设置“前方测速”或者“进入测速路段”等交通标志,也未使用移动便携式交通标志。承办法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协调、释法说理,某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最终表示移动测速点的设置确实存在问题,拟自行纠错。吴某某遂撤回起诉,涉案争议得以实质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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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测速容易被罚吗
我们平时跑高速,最常见的测速形式主要有3种,定点测速、区间测速和移动测速。都是用来测速的,其实还是有区别的。
就好像土灶、煤气灶、电磁炉,当然都可以用来炒饭做菜,但用过的朋友就知道,使用的体验和用法真的还是不太一样。
先说定点测速,有的地方也叫“单点测速”。
简单来说就是把测速设备,比如说雷达、激光测速、抓拍摄像头等等,固定龙门架或者路边上面,放在那边进行测速。
不同的测速设备,工作原理也不太一样。拿我们常见的摄像头抓拍来说,一般是配合雷达测速仪一块用的。
有些车辆在经过的时候,测速雷达会先朝车辆方向发一个电磁波过去,电磁波不是反射回来吗?
这个时候和车辆速度成比例的雷达信号就接收到了,进行技术处理,就能得到目标车辆的瞬时速度了。
检测到车辆超速,摄像头就进行「咔擦」抓拍,捕捉车辆的牌照信息。
既然是定点的,看到测速装置提前一脚刹车上去,不是速度就慢了?有没有用呢?
如果是摄像头抓拍的,确实还是有点希望的,以前我们视频里面讲过的。
测速摄像头的有效监控距离大概是60m左右,而我们人眼在250到270m的时候,是可以辨认出物体的大概轮廓的。
换句话说,如果老远的就看出来前面有个摄像头,这个时候及时「啪」一脚刹车的话,的确有一定的概率不会被抓拍到超速。
不过,刹车能够躲避测速,就算成功好了,后面的车子不一定反应得过来,很有可能是会被追尾的。
而且,现在的地图导航一般对定点测速也有提示的,我们稍微多注意一下,留心一下,提前控制一下车速。
也没有必要等到「哦哟」摄像头,「啪」一脚下去,「bong」被追尾,没必要。
第2就是我们讲的区间测速,有的地方,其实已经逐渐取消定点测速了,就怕我们应试型的开车,是吧?改为区间测速了。
比如说山东省,从2020年10月1号起,全省高速路上的594处单点抓拍测速设备全部停止扣分、罚款功能,同时启用了132处区间测速。
啥意思、啥原理,听名字,它测的就是某一段区间内的速度。
李淳、王广成等人发表在期刊《工业计量》上面有篇论文,《机动车区间测速监测系统检测的探讨》。
里面这么说:区间测速反映的是汽车行驶在1个路段的2个或多个区间截面之间的平均速度。
有效地解决了单点测速的易躲避性,对危险路段车速控制起到了明显的作用。
换句话说,这东西设计出来,其实就是为了弥补我们“逃票”,弥补单点测速不足的。
就好像大学的时候上大课,老师就是上课点名,很多人点完名不就走了吗?
所以后面老师就改成了区间点名,是不是?上课点一次,上课当中点一次,最后下课的时候再点一次,你们都在才算,差不多是这个意思。
有的朋友这个时候又要开始抖机灵了:“前半段超速跑,后半段速度慢一点好了,或者干脆服务区休息个半小时出来,肯定不算超速了。”
不太行得通的,区间测速也是有分段的,每个分段都有抓拍摄像头。如果被拍到,还是会算超速的,不要有侥幸心理。
浙江省高速交警在答复网友疑问的时候,也提到过:区间测速“上岗”并不意味着其他测速系统“下岗”,固定测速、流动测速还是会和区间测速互为补充。
网上有个说法:只要起点不要超速就好了,这样就不会被拍,后面就是终点超速被拍,由于没有2个点,也没有办法测出平均车速。
其实没依据的,GA/T 959-2011《机动车区间测速技术规范》,里面是有明确要求的:区间测速起点和终点监控设备的车辆图像捕捉率大于等于95%。
简单讲就是,起点的摄像头就必须能够拍到95%以上经过的车辆,才算合格。
不存在说不超速就不会被拍到或者怎么样的情况,基本上每个车过去都是会被拍照片的。
最后要讲的,就是移动测速,也叫做“流动测速”。虽然叫做“移动测速”,但其实不是我们想象的那样。
交警随便找了个路段,左右一看,像“埋地雷”一样的,就那边一丢,今天就在这边测速了,不带这么玩的。
首先,哪些路段要新增移动测速点,限速是多少,其实是要向社会公开的,一般在交警的官方账号或者地方报纸上都是会有通知的。
其次,移动测速点也是需要提前放置提示标志的,说人话就是会告诉我们的,前方有测速点。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2013年发布的《关于规范查处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交通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
里面有规定:使用移动测速设备,必须在来车方向距离测速点200m外设置提示标志,并且测速设备不得无故遮挡或者是掩盖。
所以说,也不存在为了创收,故意偷偷抓拍,年底冲量,搞超速的车子来罚款,不存在。
总得来讲,定点测速、区间测速、移动测速的区别确实是有,但说到底核心功能差不多的,就是让我们别超速,好好开车,对不对?
只要我们正常速度行驶,管它是用什么抓拍的方式,都不用担心,是不是?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平平安安到,它就叫“最快”,最慢的就是超速,第2天醒来看到了医院的天花板。这还算是运气好了,是不是?
说到测速这个话题,后台不少朋友都在说:“自己有时候‘啪’开过去,‘咔咔’闪了2下,到后面查,好像一直短信也没发过来。”
“好像也没有被罚到,那它拍我2下,闪我2下是什么意思啊?”
除了超速行驶,其实开得很慢、低速行驶、龟速在路上面,其实更让人讨厌。
明明是在最左边那条道,怎么就开个60、80的?我120都差点快撞上了,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治治他们的?当然,要合理、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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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 最新!山东高速公路单点测速全部停止扣分罚款.山东网警巡查执法
[2] 李淳,王广成.机动车区间测速监测系统检测的探讨[J].工业计量,2020.
[3] 浙江全路网“区间测速”即将启用,上线后怎么开车最保险?最新解读来啦!杭州网
[4] 《关于规范查处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交通违法行为的指导
意见》 公交管〔2013〕455 号.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5] GA/T 959-2011.机动车区间测速技术规范[S].
流动测速准不准
关于新增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移动测速电子抓拍取证设备的公告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规范道路交通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高速公路三支队包头大队决定自2025年6月1日起,在G6京藏高速公路管辖范围内新增一处移动测速抓拍取证设备点位,对超速行驶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并依法实施处罚。现将设备设置点位公告如下:
移动测速取证设备具体位置:G6京藏高速公路由西向东599公里处(北京方向)
启用时间:2025年6月1日
该点位小型汽车限速不得超过120km/h,除小型客车,其他车辆限速100km/h,且设置有相关交通标志,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特此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
高速公路三支队
2025年5月20日
供稿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高速公路三支队
编辑:姜向锋
审核:刘 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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