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通投标罪辩护律师谈相关无罪、从轻及减轻问题,串通投标无罪辩护成功案例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萧宸

一、基本概念

串通投标罪是指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利益,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主观方面主要表现为故意,一般为直接故意。本罪侵害的客体为复杂客体,既侵犯国家投标招标的监管秩序,又侵犯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客观方面表现为指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行为。

二、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投标与招标

所谓招标是指招标人发出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说明招标内容及投标人资格要求等,邀请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投标的行为。程序一般为招标者邀请投标者、发给招标文件、投标者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开标、评标,以及符合条件者中标等环节。所谓投标是指投标人应招标人的邀请,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主动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并以中标为目的的行为。投标的基本程序为,取得招标文件、编制投标书、参加投标、中标后签订合同等环节。

(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投标者直接不得实施下列串通投标行为:投标者之间相互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投标者之间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中标;投标者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投标者之间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投标者和招标者不得进行相互勾结,实施下列排挤竞争对手的公平竞争的行为:招标者在公开开标前,开启标书,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他投标者,或者协助投标者撤换标书,更改报价;招标者向投标者泄露标底;投标者与招标者商定,在招标投标时压低者或者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者或者招标者额外补偿;招标者预先内定中标者,在确定中标者时以此决定取舍;招标者和投标者之间其他串通招标投标行为。

(三)不构成本罪的串通投标行为

投标人互相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达到法律规定情节严重标准的构成本罪。如果达不到法律规定这一标准的,虽然属于违法行为,但不能构成串通投标罪。

三、容易混淆的主要罪名

(一)串通投标罪与合同诈骗罪

前者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既国家投标招标的监管秩序,又侵犯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而后者其害的客体为社会经济秩序和当事人的财产权利。前者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利益,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的行为;而后者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中使用欺诈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行为。前者违反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以及公认的商业道德等原则,实施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而后者则是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利用欺诈手段骗取对方财物。比如陕西省渭南市“曹某合合同诈骗、串通投标案”[①],被告人曹某在明知无履行合同能力的情况下,为获取监理费用,冒用其他有资质公司的名义,用欺骗的手段与他人签订合同,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同时被告人曹某为了揽取某中心医院等项目的工程监理,在投标过程中借用多家公司资质操控投标,损害了招标人和其他投标人的利益,情节严重,构成串通投标罪。被告曹某因此被人民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1000万元;犯串通投标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00万元。两罪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7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1500万元。

(二)串通投标罪与受贿罪

在招投标过程中,往往出现招标方接受对方财物后串通投标行为,涉及牵连犯罪。在这种情况下,法律有特殊规定的依照特殊规定;法律没有特殊规定的择一重罪处断,对招标方一般以受贿罪定罪处罚。比如广东省汕头市“杨某串通投标、受贿案”[②],被告人杨某身为某区交通局副局长,负责本辖区出租车经营权招标工作,在招投标期间杨某事前预谋、串通,以设置最短报名期限、在招标文件中专门设置不公平的加分条款、按照投标人黄某要求任意修改招标文件等方式使黄某的出租车公司中标。被告人杨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与他人通谋非法串通投标,事后非法收受被告人黄旭清的财物港币1万元,被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

四、处罚

(一)本罪的追诉条件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中标项目金额在200万元以上的;采取威胁、欺骗或者贿赂等非法手段的;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串通投标,受过行政处罚2次以上,又串通投标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本罪的处罚标准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串通投标罪的,对单位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以上摘自李红钊律师与蒋炳仁检察官合著《刑法常用罪名新解》(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题目及内容略有改动,未经允许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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