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事故赔偿责任承担者2025,医疗事故赔偿责任承担者
医疗事故的赔偿责任由医疗机构承担,医患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调解或向法院提起诉讼。赔偿数额考虑医疗事故等级、医疗过失责任程度和与患者原有疾病关系。医疗事故鉴定可通过医学会、卫生部门或法院申请,初次鉴定由当地医学会进行,异议可走法院程序。
法律分析
一、造成医疗事故由谁赔偿
医护人员不履行职责造成医疗事故的,由医疗机构负责赔偿,就赔偿问题医患双方可以协商处理。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四十九条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医疗事故的鉴定可以申请的有关部门
要知道可以在哪申请医疗事故鉴定,首先就得知道哪些是医疗事故,否则就是在做无用功了。医疗事故鉴定的当事方必须是合法的医院和义务相关人员,在行医过程中需要存在过失或者违法行为,因此对当事人或其相关人员造成较为严重或者明显的不良影响,值得注意的是不良影响必须要与医务人员的违法行为存在某种关联。
当前在我国申请医疗事故鉴定主要有三种方式,
第一种是直接向医疗机构或者医务人员所属的当地所属医学会申请,
第二种则是向当地所属的有关卫生部门申请鉴定,
最后一种就是走法院起诉流程了。
再根据医疗事故又可以分为初次鉴定和再次鉴定,则鉴定可以申请的有关部门也会有所不同,初次鉴定基本都在医疗机构或者医务人员所属的当地医学会进行,当双方中有任何一方对初次鉴定的判决有异议的话,每一次鉴定的时间节点都在十五个工作日之内,省级医学会的鉴定结论为医学会鉴定的最终结论,如若双方还有异议,则需要走法院起诉流程。
结语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护人员不履行职责造成的医疗事故应由医疗机构负责赔偿,医患双方可协商解决赔偿问题。如协商不成,可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或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确定具体赔偿数额时,需考虑医疗事故等级、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以及事故损害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医疗机构不承担非医疗事故的赔偿责任。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可通过直接向医疗机构、医学会或卫生部门申请,或者通过法院起诉流程。初次鉴定的异议可在十五个工作日内解决,省级医学会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法律依据
(二)对需要紧急救治的患者,拒绝急救处置,或者由于不负责任延误诊治;
二、医疗事故中责任承担
法律分析:第一,如果是发生了民事医疗事故,那么则承担主体是医疗机构。当发生医疗事故的时候,不论是在国家医疗机构发生还是在私人医疗机构发生,则承担责任的主体都是医疗机构及就是这个医院。所以当受害人要上诉法庭的时候不应该将医务人员作为被告,而是应该以这个医院作为被告才有效。如果发生医疗事故的地点是私人诊所,那么承担该责任的就是开诊所的人。那么要如何去解决这些问题呢?首先当这件事故被确定为医疗事故的时候,按照法律规定,有关部门应该给予受害人按照事故等级进行一定的赔偿,至于赔偿金额要按照当地的政府去决定。其次医院应该给予受害者一定的补偿费用。对于造成这次医疗事故的机构,应该给予受害者或者其受害者的家属一定的补偿,同时受害者或者受害者家属所在的工作单位,不能因为该人受到了医院的补偿,从而克扣他们的工资或者生活补贴。最后如果受害人因为这一次的医疗事故需要进行其余治疗,那么治疗费用应该由医院来承担,受害人及其家属是可以提出相应要求的。
第二,如果该医疗事故的等级程度已经达到了刑事责任,那么承担责任的主体是医务人员。如果出现以下这三种情况,承担事故的责任义务人员。第一种,如果该医疗事故的发生是由于业务人员的极端不负责任或者是工作出错的方面而造成的,同时这次事故导致了病人的死亡,其这个行为已经是非常严重,非常恶劣的,这个衣服人员是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的。第二种在发生医疗事故之后,当事人对其病例进行伪造或者是进行销毁或者涂改,从而认为可以逃过其法律责任的做法,一旦经有关部门发现之后那么其情节是非常严重的。第三种情况,很多人在发生医疗事故之后,其家属以此来为借口来进行搬弄是非对医院进行滋事,干扰其医务人员的正常工作,从而影响了救治伤员的最好时机,如果造成严重的情节以至于构成了犯罪的情况,那么当事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医疗事故人员的确定。医疗事故人员的确定又分为几种。第一种直接责任人,在责任人是指当发生医疗事故的时候,这个人是属于直接操作者与这次医疗事故有着直接的关联,就如一台手术的直接负责人。第二种为间接责任人,间接责任人是指这个人参与了这次医疗事故,但是却又不是造成这次医疗事故的直接人员,就如同一台手术的辅助者。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第三条 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第四条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三、医疗事故承担什么责任
法律分析:医疗事故适用过错责任和过错推定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四、医疗事故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1、将所有病历,诊断证明,住院证,出院证、医疗实物、监控等等予以封存,并加盖医院印章
2、鉴定可以共同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鉴定,也可以起诉之后申请法院委托医疗过错司法鉴定
3、关于鉴定:两种鉴定异途同归,医疗事故鉴定由当地医学会做,不服可向上一级医学会申请重新鉴定,结果以上一级医学会的结论为准。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是由司法鉴定机构做的。不服的话,可申请法院委托重新鉴定,但没有上级鉴定机构一说
4、无论哪种鉴定,鉴定机构不会主动给你提出医疗过错,我们需要对医疗机构的诊疗护理等行为进行全面审查,看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才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五、医疗事故责任怎么赔偿
法律分析:(一)医疗费(二)误工费(三)住院伙食补助费(四)陪护费(五)残疾生活补助费(六)残疾用具费(七)丧葬费(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九)交通费(十)住宿费(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六、医疗事故赔偿责任由谁承担
法律分析: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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