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毒主犯和从犯的量刑区别,中国人在国外贩毒,回国判刑不

刑事辩护 编辑:滕明浩

一、贩毒主犯和从犯的量刑区别

凡属组织并引领犯罪团伙从事违法行为的,抑或在共同犯罪过程中发挥主导性作用的人员,均属于主犯范畴。

三名及以上罪犯为了共同实施犯罪行为,而形成了相对稳定的犯罪组织,即所谓的犯罪集团。

对于组织和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根据该集团所犯下的所有罪行进行惩处。

至于第三款规定之外的主犯,则应对其参与或组织、指挥的所有犯罪行为进行惩罚。

在共同犯罪中,那些起到次要或辅助作用的人员,被称为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给予从轻、减轻处罚甚至免除处罚的宽大处理。

二、中国人在国外贩毒,回国判刑不

依照国际法的一般原则,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境外的犯罪行为,应首先由罪行发生所在地的国家主权负责管辖区内的案件审理。

然而,倘若犯罪嫌疑人已成功逃脱回国,根据国际法中不得引渡本国国民的基本原则,我国司法机关将依据国外司法机构所提供的证据材料,按照中国法律制度对其进行审理裁定;至于具有外交豁免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若涉嫌实施犯罪行为,外国政府亦无权对其行使管辖权力,此种情况下仍然须由我国司法机关严格遵循中国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刑事审判。

三、贩毒赃款会影响量刑吗

贩毒活动中的量刑标准与毒资总额之间并没有直接关联性。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对于贩卖毒品罪行的明确规定,其量刑结果往往并不取决于毒品交易的金额大小,而主要受到毒品类型、数量以及具体犯罪行为的情节或情况等因素的影响。

一般而言,贩卖的毒品数量越多,犯罪情节越恶劣,那么相应的量刑也会更为严厉,最严重者可能被判处长达十五年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同时还将面临财产被全部没收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来源:头条-贩毒赃款会影响量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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