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宅基地是否属于共同财产2025,宅基地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本文介绍了婚前财产和宅基地使用权的相关内容。婚前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一方的婚前财产可分为四类。宅基地准建证办理流程包括村委会受理、乡镇建房办受理、县(市)土管部门审批等步骤。宅基地的取得程序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律手续,包括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用地申请、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等步骤。
法律分析
一、婚前财产是否包括宅基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是一种用益物权,在婚前取得,因此属于婚前财产。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一方的婚前财产是指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一方婚前财产可分为以下4类:
1、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债权等。
3、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的财产。
二、宅基地准建证办理流程
1、若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带着户口本、身份证、宅基地申请书,到户口所在地村委会申请,填写宅基地审批表;村委会受理后开会审批,批准后到乡镇建房办公室申报;
2、乡镇建房办公室受理后,看是否符合乡镇规划建设,符合规划的批准,报县(市)土管部门审批;
3、县(市)土管部门受理后认真审核,对符合县(市)整体土地建设规划等要求的发给宅基地使用许可证;
4、有了宅基地使用许可证后,带着上述材料及宅基地使用许可证到村委会填表审批、乡镇建房办审批、县(市)规划部门审核,批准后发给建房许可证。
三、宅基地的取得程序
农村村民取得宅基地使用权需要履行一定的法律手续。《土地管理法》第62条第3款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44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具体为:
1、由本人向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用地申请。
2、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其成员会议或者村民委员召开其村民会议就村民提出用地申请进行讨论。
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者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拓展延伸
宅基地准建证是指在符合法律法规和规划的情况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依法发给农民用于建设住宅的证件。办理宅基地准建证需要以下手续:
1. 土地审批手续:农民需要向乡镇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土地审批申请,提交土地权属证明、土地用途证明等材料,经过审批后,由乡镇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证。
2. 规划审批手续:农民需要向规划管理部门提出规划审批申请,提交建筑设计图、施工图等材料,经过审批后,由规划管理部门颁发规划许可证。
3. 资金筹措手续:农民需要自筹资金进行住宅建设,或者向集体申请贷款,用于住宅建设。
4. 施工手续:在取得土地使用证和规划许可证后,农民需要组织施工队伍,按照设计图纸和规划要求进行施工。
5. 验收手续:住宅建设完成后,农民需要向相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宅基地准建证。
6. 缴纳相关费用:农民需要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证工本费、规划许可证工本费、建筑施工许可证工本费等费用。
以上手续必须齐全、完备,才能办理宅基地准建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办理过程。
结语
婚前财产和宅基地使用权属于婚前财产,受到法律保护。办理宅基地准建证需要符合条件并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宅基地的取得需要履行一定的法律手续,包括提出申请、审批等程序。
法律依据
民法典\t第二百六十二条\t对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依照下列规定行使所有权:
(一)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依法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二)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依法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三)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民法典\t第三百六十四条\t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民法典\t第五十五条\t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从事家庭承包经营的,为农村承包经营户。
二、农村宅基地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农村宅基地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农村宅基地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如下:(1)以政府的名义申请的宅基地,且土地管理部门登记的权属是一个人的,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以家庭的名义申请的宅基地,且土地管理部门登记的权属是夫妻两个人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二、对共同财产的认定是怎么规定的对共同财产的认定是: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三、宅基地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法律分析:宅基地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宅基地的使用权属于夫妻的财产。首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农村的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因此,农村宅基地不是夫妻的财产,更不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其次,宅基地是一种用益物权,可以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财产是指金钱、财物及民事权利义务的总和,财产既包括已获得的实物,也包括财产利益。宅基地是一种用益物权,其享有者虽然不享有所有权,但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宅基地的使用者对宅基地拥有一种财产利益,因此,宅基地的使用权属于夫妻的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四、在我国宅基地属于什么所有
在我国宅基地属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在地类管理上属于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具有特定性,原则上限于农村居民。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界定为宅基地使用权人。在现行规则之下,宅基地使用权人是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宅基地使用权的内容具有特定性,仅限于依法建造并保有个人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宅基地使用权的内容界定为占有和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包括农村村民所建住房以及与居住生活有关的其他建筑物和设施,如住房、车库、厕所、沼气池、牛棚、猪圈等。我国现行法律没有对宅基地使用权的期限进行限制性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不因期限届满而消灭。因此,宅基地使用权是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用益物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五、我国宅基地属于什么所有
我国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的房子不能继承。村宅基地由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宅基地不可以买卖。宅基地不属于个人所有,根据法律规定,农村和城市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民小组提出宅基地和建房书面申请。申请宅基地的条件有:1、农村居民户无宅基地的;2、农村居民户除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成年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3、回村落户的离休、退休、退职的干部、职工、复退军人和回村定居的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需要建房而又无宅基地的;4、原宅基地因影响城乡规划,需要收回或搬迁而又无宅基地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六、宅基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法律分析:宅基地一般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宅基地使用权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如果当初以家庭名义申请的宅基地,且土地管理部门的权属由夫妻登记,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宅基地原本是以政府名义申请的,土地管理部门的权属由一人登记,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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