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买主退房肯定会扣除合同约定的总房款的20%吗
(一)无论何时何地,倘若房屋购买者在缴纳了首付款之后,出于非不可抗力因素而决定解除购房协议,那么他们必须依照先前签订的相关合同条款,承担起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同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二)如若合同中未对退房时所需承担的违约金做出明确规定,或者存在着模糊不清之表述,则可以依据行业通用的准则,将不超过百分之二十的比例视为参考额度来收取此部分费用。
(三)然而但凡导致退房的原因并非由于出卖方手续办理上出现过失等过错行为所引起的,那么出卖方便没有权力就此违约行为向购买方索取违约金。
二、房产过户买方丧偶需要什么手续
若住宅为丈夫的婚前财产,则需进行全部产权的继承手续;若是婚后购置,除非双方有明确的书面协议,否则无论房产证上写明何人姓名,皆属婚后共同财产,仅可享有一半所有权,另一半归于其妻所有。
在确认归属后,首先查看逝者是否留下遗嘱指定继承人。
若留有遗嘱,则依遗嘱行事;反之,则应由逝者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即配偶、子女及父母)平均分配继承权。
三方继承人须共同前往当地公证机构,选定其中一人为唯一继承人,其余人签署放弃协议并公证。
随后,被选定的继承人持继承公证书至房屋管理部门完成继承过户手续。
三、我买的是二手还迁房,房本没下来呢,能直接改成我命字办房本吗
由于尚未颁发房产证书,目前尚无法进行房屋所有权人姓名的更改操作。
房产证书在正式签发前,其所有者姓名及所有权归属暂无法律效应,亦无法进行任何形式的过户或者名称变更行为。
必须首先确保获得房产证书并完成全部房贷还款义务,解除抵押限制之后,方可按照相关流程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手续。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以及消亡等事项,均须依照合法程序进行登记,方能产生相应法律后果。
反之,若未能履行登记手续,则不具有法律效力,其中涉及到的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部分,其所有权可不必经过登记。
关于不动产登记事宜,应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专门登记机构负责办理。
根据我国现行法规定,国家对不动产实施统一登记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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