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工处理是怎么处理,旷工处理一天扣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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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工处理要怎么办
来源:找法网
在现实生活中,每位新员工在进入公司时,都会进行岗前培训,岗前培训的内容包括有学习公司的规章制度,在公司的规章制度中对旷工有明确的处罚规定,那么,劳动法对旷工的规定是怎样的?下面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简单来说,旷工就是指员工在正常工作日,没有请假直接没有出勤的行为,作为员工,秉持职业道德,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是一个人专业素养的体现,旷工是一种极度不负责任的表现,接下来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劳动法对旷工的规定是怎样的吧。
一、劳动法对旷工的规定是怎样的
1、劳动法对旷工处罚没有具体标准,只规定了,如果因为旷工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赔偿的。
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二、旷工几天算是自动离职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规定,由用人单位提出与无正当理由旷工的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一种处理方式。除名的条件是:
1、职工经常旷工没有正当理由;
2、经批评教育无效;
3、达到规定的旷工天数,即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1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
一般情况下,员工旷工不管多少天都不能算自动离职,但是用人单位可以与旷工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具体员工旷工多少天可以解除劳动关系,每个公司的内部规定不同,但一般来讲是三天。同时,在员工旷工期间,公司还可以扣除相应的工资。
旷工处理的法律规定
来源:大律师网
旷工,是指单位工作人员违反工作制度,不请假而缺勤的行为。员工要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上班坚守岗位、不擅自离岗,若有事需短暂离岗,应先打招呼并安排好工作;严格履行请假制度,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不得无故不到岗、请假未准而擅离职守的行为。那么旷工怎么扣工资?旷工离职工资怎么发?
员工旷工怎么扣工资
1、旷工不得克扣员工工资,旷工只能按事假扣工资,也就是说旷工当天没有工资,不能旷一天罚三天什么的,这种做法是违法的!
2、旷工行为在很多单位属于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可能会被开除,但单位不能扣押员工已上过班的工资。
旷工离职工资怎么发
旷工离职,一般都是扣除当月的工资,和上一个月的关系不大。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所以,劳动者当月工作了多少天,就必须发多少天的工资,旷工的时间不应扣发工资,如给用人单位造成了损失,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最多只能扣除当月工资的20%。
旷工几天算自离
1、《劳动合同法》没有自离规定,《劳动法》第25条、《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0条规定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就是你的行为如果符合此条第二款规定,单位就可以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给你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如果只是口头说你怎么怎么样就算自离,一直没有通知解除劳动合同,你们之间的劳动合同就是有效的。
2、关于旷工几天的规定,《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
因旷工被除名的法律依据是:《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国发[1982]59号)的规定,由用人单位提出与无正当理由旷工的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一种处理方式。除名的条件是:(1)职工经常旷工没有正当理由;(2)经批评教育无效;(3)达到规定的旷工天数,即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1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
但是注意此规章已经于2008年1月15日,被国务院第516号令明文废止。如企业现行规章制度中仍规定“除名”或“开除”等相关条款,显然缺乏法律依据。
至于旷工几天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可以制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根据情况自己制定。
旷工处理是什么意思
来源:大律师网
导读: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经常会随性而为,想上班就去,不想上班就旷工。其实,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提供的岗位上上班,那么劳动者就应该及时履行自己的劳动义务。那么,劳动法对旷工是如何规定的?如何认定旷工?旷工如何处理?
劳动法对旷工是如何规定的?
1、《劳动合同法》没有自离规定,《劳动法》第25条、《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0条规定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行为如果符合此条第二款规定,单位就可以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给你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如果只是口头说你怎么怎么样就算自离,一直没有通知解除劳动合同,你们之间的劳动合同就是有效的。
2、关于旷工几天的规定,《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
因旷工被除名的法律依据是:《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国发[1982]59号)的规定,由用人单位提出与无正当理由旷工的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一种处理方式。除名的条件是:
(1)职工经常旷工没有正当理由;
(2)经批评教育无效;
(3)达到规定的旷工天数,即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1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
但是注意此规章已经于2008年1月15日,被国务院第516号令明文废止。如企业现行规章制度中仍规定“除名”或“开除”等相关条款,显然缺乏法律依据。
至于旷工几天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可以制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根据情况自己制定。
如何认定旷工?
旷工几乎被所有的企业认为是严重违纪的行为,在原来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中明确规定了劳动者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在《企业职工奖惩条例》2008年1月被废止后,企业可以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就失去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2项规定“劳动者严重违法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很多企业都将旷工几天以上认定为严重违纪的行为之一。律师认为,旷工应当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第一,没有按照用人单位规定提供劳动;
第二,没有正当理由;
第三,没有经过用人单位同意。
旷工如何处理?
第一次旷工,通过口头或书面警告,让本人认识到错误的严重性并且责令反省;
第二次旷工,以全公司通报批评的方式警示本人及其他员工,并由主管领导进行谈话,记大过处分;
第三次旷工,开除或劝退。
事业编制人员旷工处理
每个人都想找一份稳妥的工作,工资和待遇只要符合自己心中的期望很多人都愿意死心塌地的在工作单位上任劳任怨。但是如果单位只知道一味地压榨员工的劳动力,不为员工着想,这样的做法无疑是自掘坟墓。一个单位是由无数个员工撑起来的,员工如果集体辞职那么这个单位也无法继续运作下去。
王先生本来在工作单位干得好好,可是当新换了一个老板之后,单位员工十几个人竟然一起辞职,只因为新老板出了一条规定,这又是为什么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王先生和我们说自己是从外地来工作的,起初自己应聘这个职位的时候老板答应一个月有2000块钱的工资,而且还免费提供吃住。王先生觉得工资虽然不高但是起码一个月能有两千块钱的工资,自己又没有一技之长便接受了这个待遇。
很快王先生就进入这个二手车检测站进行工作,可是让王先生没有想到的是,自己在干了三个月后老板将这个检测站转让给了别人。新官上任三把火,对于新老板重新公布了一条规定,王先生和很多员工表示无法接受,十几个员工都想要辞职。
老板规定以后的工资不变,可是公司却不再提供住宿服务。这让王先生无法接受,如果不包住宿,自己辛辛苦苦干了一个月获得的工资都要交给房东,这样下来一个月的收入等于零。
而王先生的同事陈女士也表示自己也要辞职,因为自己付出的劳动和回报根本不成正比。十几个人商量了半天后便决定辞职,可是公司的态度却令人非常心寒,老板不仅拒绝了她们的要求,还说如果他们现在辞职就按照旷工算。而旷工所扣的工资将会从他们之前一个月的工资里扣除。无奈之下王先生便找到了记者想要让记者帮忙协商处理这件事,给他们讨要一个说法。
记者赶到后和王先生一起在公司等待公司负责人,可是该老板看到记者直接开车就走了。无奈之下记者便联系到了公司主管。主管和记者说公司并没有扣工资的行为,并表示王先生等员工的行为严重影响到了整个公司的运作并造成了损失。
而主管也承认在工资待遇方面确实考虑欠妥。经过协商,负责人表示同意王先生等人的辞职要求,并会在工资结算日正常发放工资。 版权声明:如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 文章来源:东方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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