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鼓楼区法院电话0258351,南京市鼓楼区法院上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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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鼓楼区法院院长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别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
(2024)苏01民初2864号
本院受理原告叶小明等10名投资者起诉被告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通灵公司)、季伟、袁学礼、许坤明、冒鑫鹏、张建华、朱军、申志刚、冯霞、陈树军、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范荣、胡志刚、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刘静芳、张然、郑义、陈庆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周平、王世伟、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林举、唐彬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叶小明、俞梦现经10名原告推选为拟任代表人,同时请求代表具有相同种类诉讼请求并申请加入本案诉讼的其他投资者,提起人数不确定的普通代表人诉讼。2024年12月16日,本院经依法审查作出(2024)苏01民初2864号民事裁定,决定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审理本案,确定本案权利人范围。民事裁定书送达后,被告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法定期间内申请复议。2024年12月29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苏民终1775号民事裁定,驳回上述申请人的复议申请,维持原裁定。2024年12月29日,本院发出《普通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
2024年12月30日,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称接受王澎涛等60名权利人的特别授权,向本院申请作为代表人参加诉讼。经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本院适用特别代表人诉讼程序审理本案。据此,本院发布权利登记公告如下:
一、本案基本情况:
原告:叶小明、王澎涛等投资者。
代表人: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在上海市虹口区沽源路110弄15号(集中登记地)。
法定代表人:卢文道,该公司总经理。
被告: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在江苏省南通市钟秀中路135号。
法定代表人:申志刚,该公司总经理。
被告:季伟,男,1964年1月出生,汉族,住江苏省南通市。
被告:袁学礼,男,1977年1月出生,汉族,住江苏省南通市。
被告:许坤明,男,1968年11月出生,汉族,住江苏省南通市。
被告:冒鑫鹏,男,1985年11月出生,汉族,住江苏省南通市。
被告:张建华,男,1973年11月出生,汉族,住江苏省南通市。
被告:朱军,男,1974年3月出生,汉族,住江苏省南通市。
被告:申志刚,男,1983年5月出生,汉族,住江苏省南通市。
被告:冯霞,女,1977年2月出生,汉族,住江苏省南通市。
被告:陈树军,男,1972年4月出生,汉族,住江苏省南通市。
被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住所地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执行事务合伙人:梁春。
被告:范荣,男,1963年4月出生,汉族,住广东省广州市。
被告:胡志刚,男,1968年6月出生,汉族,住湖北省黄冈市。
被告: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在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该公司总经理。
被告:刘静芳,女,1982年2月出生,汉族,住上海市静安区。
被告:张然,男,1989年11月出生,汉族,住上海市杨浦区。
被告:郑义,女,1985年11月出生,汉族,住安徽省亳州市。
被告:陈庆龄,女,1989年2月出生,汉族,住上海市浦东新区。
被告: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在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刘秋明,该公司执行董事。
被告:周平,女,1972年10月出生,汉族,住上海市浦东新区。
被告:王世伟,男,1986年12月出生,汉族,住上海市浦东新区。
被告: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辅星路13号。法定代表人:何春梅,该公司董事长。
被告:林举,男,1981年11月出生,汉族,住上海市浦东新区。
被告:唐彬,男,1981年5月出生,汉族,住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
叶小明、王澎涛等投资者诉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金通灵公司2017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金通灵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于2018年4月25日闭市后发布。2023年4月27日闭市后,金通灵公司发布《关于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对2021年虚增的净利润等财务数据予以更正。2023年6月27日闭市后,金通灵公司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披露其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本案各原告在虚假陈述实施日后、揭露日前买入金通灵公司股票,因虚假陈述遭受投资损失,金通灵公司应赔偿投资者的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和印花税损失,其余被告对金通灵公司的前述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二、权利登记相关事项
(一)权利人范围
本案权利人范围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且与本案具有相同种类诉讼请求的投资者:
1. 自2018年4月26日(含)至2023年6月27日(含)期间以公开竞价方式买入、并于2023年6月27日(含)闭市后当日仍持有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证券代码:300091);
2. 自2018年4月26日(含)至2023年4月27日(含)期间以公开竞价方式买入、并于2023年4月28日(含)至2023年6月27日(含)期间卖出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证券代码:300091)。
(二)投资者保护机构基本情况
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是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并直接管理的证券金融类公益机构。该公司于2014年12月5日在上海注册成立,注册资本30亿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9324690714C。
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职责包括:面向投资者开展公益性宣传和教育;公益性持有证券等品种,以股东身份或证券持有人身份行权;受投资者委托,提供调解等纠纷解决服务;为投资者提供公益性诉讼支持及其相关工作;中国投资者网站的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调查、监测投资者意愿和诉求,开展战略研究与规划;代表投资者,向政府机构、监管部门反映诉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委托的其他业务。
(三)投资者参加本特别代表人诉讼的方式与法律后果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符合前述权利人范围的投资者未按期向本院声明退出本特别代表人诉讼的,即视为同意参加本特别代表人诉讼。
参加本特别代表人诉讼的投资者视为对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特别授权,即同意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其参加开庭审理,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与被告达成调解协议,提起或放弃上诉,申请执行,委托诉讼代理人等。
(四)投资者声明退出的权利及期间
符合前述权利人范围的投资者如不愿意参加本特别代表人诉讼,应当在本公告期间届满(即2025年2月5日)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声明退出特别代表人诉讼。对于声明退出的投资者,本院不再将其登记为特别代表人诉讼的原告,该投资者可以另行起诉。
权利人声明退出的提出方式:通过登录南京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http://ssfw.njfy.gov.cn)代表人诉讼平台提出,或邮寄书面声明至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35号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借贷庭;联系人:王法官;联系电话:025-83522174。
三、案件受理费
特别代表人诉讼案件不预交案件受理费,结案后由败诉方按照诉讼标的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特此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南京市鼓楼区法院领导班子
4月29日,省法院下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对全省法院调研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南京法院3个集体获得“全省法院调研工作成绩突出集体”,6名干警获得“全省法院调研工作成绩突出个人”。
全省法院调研工作成绩突出集体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全省法院调研工作成绩突出个人
葛明秀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法官助理
柯胥宁 南京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
程俊杰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李斯凡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安洪强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程 媛 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全省法院调研工作成绩突出集体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
注重调研谋篇布局。坚持“关键少数”“绝大多数”两手抓,推动“传统优势”“特色品牌”齐步走,先后制定完善调研人才库、全员调研、院校共建等工作机制,打造“三五成研”“一库一网一书进一线”“研学社”等交流平台。强化案例选育编宣。截至当前,全市法院共有10件案例入选指导性案例,47篇案例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连续三年获得全国法院系统优秀案例分析一等奖。抓好重点课题管理。近三年,全市法院共参与国家级课题15项、省级课题37项,发布完成全市法院重点调研课题91项,研究室牵头参与国家法官学院2021年度研究课题、最高法院2023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等17项。有序推进学术研讨。近三年,全市法院共获得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二等奖2次,三等奖3次,优秀奖8次。六百余篇调研成果在国家级刊物、载体发表或获奖,干警出版个人专著12本。深化改革成果应用。近三年,1篇案例入选《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选编》,17篇案例入选全省法院司法改革典型案例及改革专刊。严把刊物质量标准。每年编发《金陵法苑》杂志6期,成为审判业务交流、丰富法院文化、展示南京法院整体形象的重要阵地,连续十年获得南京市社科类会刊评审一等奖,并获评“全国法院优秀期刊”。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出台《“十百千”司法育才工程实施方案》《调研人才库管理办法》,健全人才建设、激励保障等机制,连续两年获评全省法院表现突出的基层法院调研联系点。与南京中院联合主持最高法院司法改革专项调研课题,承担省级课题3项、市级16项,形成省级司法改革案例3篇、市级7篇。“要素式家事审判系统”获评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创新案例。2020年以来牵头发送司法建议73份,连续四年获评省级优秀司法建议。
案例工作屡创佳绩,入选指导性案例1篇,人民法院案例库案例5篇,公报案例4篇;获评全国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全国十大执行案例、全国继承纠纷典型案例各1篇、“全国百优庭审”1场;2021-2023年,连续三年有案例入选全国法院系统优秀案例分析。学术研讨有力推进,4篇文章在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获奖,10篇论文在《法学》《法律适用》等CSSCI来源刊物发表,1篇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200余篇论文在《人民司法》《西南政法大学学报》等学术期刊发表、获奖,另有干警出版专著及译著各1部。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围绕审判实际开展调查研究,近3年在省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调研文章168篇,完成省法学会、市法学会、市法院各项调研课题10余项。2020年以来发送司法建议71件,多次获评省市优秀司法建议。
案例编报扎实推进,自2007年以来,1篇案例入选指导性案例,连续17年有18篇案例入选最高院公报案例,2篇案例入选《人民法院案例选》,2篇案例获评全国法院优秀案例分析,15篇案例入选《中国法院年度案例》,连年入选全省法院“金法槌”杯优秀案例一等奖,100余篇案例获评省市区典型案例。注重成果转化,同步开展案例宣传,微信普法专栏“小法3分钟”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百优新媒体作品”。
全省法院调研工作成绩突出个人
葛明秀
市法院研究室法官助理
入选省、市法院调研人才库。参与最高法院司法研究重大课题、国家法官学院年度研究课题等国家级课题研究14项、省级课题10项。在《人民司法》《人民法院案例选》《人民法院报》《审判研究》等国家级、省级刊物发表文章7篇。多次在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全国法院优秀案例分析等各类活动中获奖,《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若干问题研究》一文获首届中国应用法学高峰论坛征文暨2022年度全国优秀应用法学论文一等奖。
柯胥宁
南京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
入选省、市法院调研人才库,获评“表现突出的全省法院调研人才库人员”。承办相关案件获“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等国家级典型案例10余次,7件案件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案例;撰写的10余篇论文在《人民司法》《电子知识产权》等刊物上发表;先后参与多项国家级和省市级重点调研课题,其中《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问题研究》被评为全省法院2023年度优秀课题。
程俊杰
市法院民二庭副庭长
入选全市法院调研人才库。审理的“沈某诉南京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委托理财合同案——私募基金保底协议的效力认定”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卫某诉北京某公司证券投资咨询纠纷案”荣获全国法院十大商事案件,入选江苏省高院参阅案例、江苏法院金融审判十大案例、长三角金融审判典型案例;“甲网络科技公司诉温某某等损害公司利益责任案”等2案入选全国法院年度案例。撰写并发表司法调研文章20余篇,多次在各类国家级、省级法学论坛获奖。
李斯凡
鼓楼区法院审管办副主任
入选省法院调研人才库,获评“表现突出的全省法院调研人才库人员”。多次在全国、全省法院学术讨论会获奖,参与省、市两级法院、市法学会课题撰写,多次在省级法学研究会获一、二等奖,在《人民司法》《审判研究》等期刊上发表文章若干,撰写的司改案例刊登于《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选编》。
安洪强
玄武区法院刑庭副庭长
撰写的3篇案例分析在全国法院系统优秀案例分析评选中获奖,1篇案例分析入选《人民法院案例选》,1篇案例入选中国法院2023年度案例。办理的3起案例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4起案件获评全国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1起案件获评长三角地区人民法院服务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典型案例。参办的卓航公司等污染环境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第37批指导性案例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发布的中国环境司法裁判案例;某水务公司等污染环境案写入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入选2023年中国法治实施十大事件。受邀参加全国第24期环境公益诉讼案例大讲坛研讨并作主题发言。
程 媛
江北新区法院行政庭副庭长
撰写的案例分析获2023年度全国法院系统优秀案例分析一等奖,1篇编报案例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参考案例、江苏法院2023年度行政审判十大典型案例,并作为做实行政争议多元解纷典型案例写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在《中国审判》《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等国家级、省级刊物发表司法调研文章多篇。撰写的行政判决书获全省行政诉讼案件优秀裁判文书一等奖,多篇裁判文书在省市两级法院优秀裁判文书评选中获奖。
南京市鼓楼区法院电话
△鼓楼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2022年1月7日,鼓楼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畅在南京市鼓楼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代表鼓楼法院作工作报告。
五年来
各项工作取得哪些新进展?
望未来
鼓楼法院将有哪些新谋划?
答案全在这里
@所有人,请阅卷!
千川奔涌江海阔、风好正是扬帆时。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鼓楼法院将勇于担当,锐意进取,以更加昂扬的姿态,努力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助力法治鼓楼、诚信鼓楼、平安鼓楼、和谐鼓楼建设,为鼓楼区打造中心城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先行示范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来源: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公众号
南京市鼓楼区法院主审法官王浩
来源:【新华法治】
为加强新时代少年家事审判工作,以“司法保护”助推“六大保护”融合发力,4月9日,鼓楼区法院联合区妇联开展“五星花”少年家事融保护主题活动。省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毕晓红,市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朱绚凌,省妇联权益部部长解黎,市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侯军花,鼓楼区委副书记王玉春,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薛枫,省法院刑一庭副庭长贾冰一,区妇联党组书记、主席阙晶晶,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陈爱武,省人大代表杨清华,以及市、区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志愿者代表和媒体、当事人代表参加活动。
实地参观· 探访融保护阵地
活动伊始,嘉宾们走进鼓楼区法院“五星花”少年家事融保护基地,探访“未成年人关爱中心、辛果诉调对接中心、 法治宣教中心、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心理疏导中心”五大功能区域 ,实地感受“五星花”融保护品牌在少年家事审判应用场景中的柔性落地。
“辛果工作室”调解员金璞华讲述案例
“五星花”融保护志愿者李春红讲述案例
鼓楼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薛枫对各位领导和嘉宾的到来表示欢迎并致辞。他强调,要聚力强化审判职能、打造“品牌驱动”新引擎,聚力深化协同联动、构建“融合共治”新格局,聚力延伸司法触角、探索“法治育人”新路径,不断深化和完善“五星花”少年家事融保护品牌建设,为“家与少年”提供更加全面、更加优质的司法保障,让“五星花”成为新时代家庭文明建设的温暖符号。
五瓣同心・展现融保护图景
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曹莉莉主持
区法院青年干警丁伟伊介绍品牌
围绕“五星花”少年家事融保护品牌的设立初衷、文化内涵和实践成效,区法院青年干警从 “花开五瓣、瓣瓣同心”的一体保护格局、“花簇锦攒、舒枝叶展”的融合保护效能、“花开四季、香溢鼓楼”的长效保护机制三个维度展开解读,立体展现了品牌在守护未成年人成长、修复家庭关系、促进社会和谐中“开花结果”的生动图景。
省法院审委会专委毕晓红、区委副书记王玉春共同为“五星花”少年家事融保护基地揭牌。该基地作为少年家事多元融合保护阵地,将整合司法裁判、家庭教育指导、心理疏导等资源,结合未成年人关爱中心等五个功能区域,为涉诉家庭及未成年人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多元化的权益保护服务,让“五星花”品牌的温暖底色深度融入守护少年成长、点亮万家灯火的基层治理实践。
队伍成立・凝聚融保护星光
揭牌仪式后,市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朱绚凌,省妇联权益部部长解黎,市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侯军花,省法院刑一庭副庭长贾冰一,共同向“五星花”少年家事融保护志愿服务队的首批志愿者颁发聘书。队伍成员涵盖深耕基层的公安英模、擅长情感疏导的心理咨询师、扎根网格的社区书记等多元力量,凝聚各方专业优势,助力“五星花”品牌内涵在精准服务中落地生根。
志愿“星”语
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中央门派出所教导员蔡文君:很高兴能够成为“五星花”少年家事融保护志愿服务队首批志愿者,我在工作中积累了一些为群众解决问题的经验,非常希望能够用我的工作经验,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做一些实实在在的实事。鼓楼法院“五星花”少年家事融保护品牌以五个中心为实体阵地,成立这个志愿服务队,可以更好地将我们社会各界的力量链接起来,帮助解决少年和家庭的实际困难,共同推动社会治理水平再上新台阶,为平安南京、法治南京做出实际贡献。
案例讲述·解码融保护样本
人民调解员金璞华与当事人代表以一起探视权纠纷为例,讲述 “五星花” 融保护机制如何通过 “家庭教育令刚性约束 + 社区调解柔性疏导 + 线上沟通常态联动” 的三维工作法,引导当事人从 “法庭对抗”转向 “育儿协作”,生动展现了“融保护”机制在修复亲情关系、保障未成年人权益中的实际成效,为新时代少年家事纠纷化解提供了鲜活样本。
首善寄望・深耕融保护花田
省法院毕晓红专委充分肯定了鼓楼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内外协同、共情共力、优势互补”的创新实践,指出基地建设既彰显首善之区责任担当,更呼应社会治理与群众关切。她强调,希望鼓楼法院能够持续立足审判、延伸服务,在 “五星花”品牌的创新培育、品质提升、效能释放上深耕细作,推动少年家事审判工作实现更高质量发展,为全省法院提供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 “鼓楼经验”。
法教赋能・播撒融保护配方
下半场开启“家庭教育赋能”环节。首先,由南京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陈爱武围绕家庭教育促进法,从“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切入,结合典型案例解析家长在未成年人保护中的主体责任,为在场家长代表上了一堂兼具理论深度与实践指导的家庭教育指导课。
随后,播放最高法院金法槌奖“评委会特别奖”获奖微电影《温暖配方》。该片以鼓楼法院审理的真实案件为蓝本,通过光影艺术展现了调解不仅是家事案件处置的一个环节,更是心灵的触碰与引导,法官们每一次温暖的关怀,都可能成为孩子生命中重要的转折点;每一组量身定制的配方,都可能让濒临破碎的家庭重获新生。
五星花已绽放,守护网已织就。鼓楼法院将以本次“五星花”少年家事融保护主题活动为契机,依托基地五大功能区筑牢保护阵地,借助志愿服务队延伸治理触角,以资源整合激活共治潜能,以司法服务覆盖成长全周期,让品牌建设深植首善之区的法治土壤,绘就出多元共治的“满园春色”,为“家与少年”点亮和谐幸福之光。编辑:高明明 审核:曹莉莉 韩 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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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jr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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