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款人死亡后由谁来还钱2025,借款人死亡后由谁来还钱
根据该法律规定,在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下,当借款人去世时,应由夫妻中生存的一方负责偿还债务。如果借款为个人债务,遗产管理人将负责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如果被继承人留有遗嘱,且有遗嘱执行人的,那么遗嘱执行人将负责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如果被继承人没有遗嘱或遗嘱无效,那么继承人将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并负责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如果被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继承,那么被继承人的遗产管理人将由被继承人生前住
法律分析
在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下,当借款人去世时,应由夫妻中生存的一方负责偿还债务。
(二)借款为个人债务的,遗产管理人负责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
1.被继承人(借款人)留有遗嘱,且有遗嘱执行人的,由遗嘱执行人负责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
2.有遗嘱但没有遗嘱执行人或没有遗嘱的,由继承人推选遗产管理人,未推选遗产管理人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并负责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
3.没有继承人或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放弃继承须采用书面形式),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并负责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
4.无法确定遗嘱管理人或遗嘱管理人有争议的,债权人(出借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然后再起诉维权。
二、借款人死亡出借人可以起诉谁
(一)原告起诉时,已经死亡的债务人不能列为被告。债务人死亡后,已丧失民事权利能力,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起诉时,原告将死亡的债务人列为被告的,人民法院应依法通知原告变更适格的主体,原告拒绝变更的,依法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
(二)原告起诉时,遗产未分割的,数个继承人均应列为被告参加诉讼(放弃继承的除外)。被继承人死亡之时起到遗产分割前先对被继承人的债务进行全部清偿,如有剩余,继承人才能进行继承。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不负担清偿被继承人所欠的债务,所以不能成为被告。
(三)债务人死亡后,虽有继承人、受遗赠人,但他们都放弃继承权、受遗赠权,或者没有继承人、受遗赠人。存有遗产的遗产保管人为被告。
(四)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与其共同共有财产析产前,对共同共有财产中被继承人的遗产实施保管的,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其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三、借款人死亡能否要求担保人还钱
当事人在借款时如果约定了保证,保证人依然需要对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债务人死亡,债务并不随之消亡,担保人的担保责任仍然存在。但是保证人在承担了保证责任后,可根据追偿权向债务人的继承人主张权利。
结语
根据上述内容,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下,当借款人去世时,应由夫妻中生存的一方负责偿还债务。而借款为个人债务的情况下,遗产管理人负责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在处理遗产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由谁来负责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如果被继承人留有遗嘱,且有遗嘱执行人的,由遗嘱执行人负责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如果有遗嘱但没有遗嘱执行人或没有遗嘱的,由继承人推选遗产管理人,未推选遗产管理人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并负责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如果被继承人或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并负责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如果无法确定遗嘱管理人或遗嘱管理人有争议,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然后再起诉维权。在借款人死亡后,已丧失民事权利能力,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债务人不能列为被告。如果遗产未分割,数个继承人均应列为被告参加诉讼,但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不列为被告。债务人死亡后,虽有继承人、受遗赠人,但他们都放弃继承权、受遗赠权,或者没有继承人、受遗赠人,存有遗产的遗产保管人为被告。如果当事人约定了保证,保证人依然需要对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债务人死亡后,担保人的担保责任仍然存在,但保证人在承担了保证责任后,可根据追偿权向债务人的继承人主张权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并主张按照实际借款期限计算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借款人死亡谁来还借款
法律分析:配偶和子女。借款人死亡后的债务承担主要由借款人的配偶和借款人的法定继承人来承担。如果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借款人去世后,剩下的借款应该由配偶来还。如果子女放弃继承财产的话,可以不承担借款人的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三、债主死亡借款人还需要还钱吗
法律分析:需要还钱。债务不会随一方死亡消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 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四、借款人死亡后,银行贷款谁来还
法律分析:借款人死亡后,银行贷款应该由继承人来还,如果有配偶,则应该配偶来完成还款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五、债务人死亡债务需要还吗
法律分析:应当还,继承遗产应当先行清偿被继承人生前所应当缴纳的税费及债务,缴纳税费及债务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出部分,继承人自愿清偿的不在此限。
因此,债务人死亡,其生前所负的债务,以其遗产进行偿还,偿还的范围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出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受限制。但是如果债务人的法定继承人不愿偿还,那么债权人的债权在使用债务人遗产偿还后不足部分或者债务人无遗产可以偿还,债权人的债权或债权不足部分将彻底消灭。无法得到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六、被借款人死亡,借款人需不需要还款
法律分析:贷款人死亡后借款人仍需还款,贷款人死亡后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 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
本站点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借款人死亡后由谁来还钱呢
●借款人死亡谁来还款
●借款人死亡欠款人要还吗
●借款人死亡了
●借款人死亡后起诉谁
●借款人如果死亡钱应该找谁要
●借款人死亡,借款可以不还吗?
●借款人死亡的
●借款人死亡后可否起诉
●借款人死亡后还能诉讼吗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2025借款人死亡谁来还款,借款人如果死亡钱应该找谁要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